02.26 合夥做生意,朋友出20萬我出10萬。我夫妻二人幹活管理。朋友什麼都不管怎麼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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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題主的問題,我想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樣的情形,很多人礙於面子事前不說清楚,到最後朋友、親戚都沒得做,從普通人到知名企業這樣的案例比比皆是。真功夫快餐就鬧出姐夫舅子為爭奪控股權而對簿公堂的新聞,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發展。所以無論是股權還是分紅比例在公司創立之前搞清楚不是件壞事情。

從民間的角度看,你和朋友這是搭夥做生意,也叫合夥人模式;如果註冊為企業或公司,那你們之間就是股東關係;從投資的角度呢,因為你的朋友不參與經營管理,你的朋友也可以稱為天使投資人。

無論是哪種模式,我覺得都要“先小人後君子”,什麼意思呢,就是你們雖貴為朋友關係,但涉及利益和各自的家庭,還是要在事前把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闡明清楚,這可以經過協商,在公司章程裡體現出來,也可以白紙黑字雙方簽字蓋章寫下來。公司創業之初規模小也許不用計較那麼多,以後萬一公司做大,涉及融資、併購,涉及分紅、按控股比例實施投票權的時候,很多隱藏的問題就會出現。

你的朋友肯出大頭資金並放心交給你們夫婦打理,說明你們之間關係是不錯的,彼此也應該有信任,但老話講,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何況你們之間還有各自的家庭。我們可以根據上方我提出的模式一個個提出方案,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和你的朋友溝通後確定下來。

股權不一定按出資比例,因為實物、技術同樣可以折換成股權,這一點你和朋友之間要確定下來,即你們之間的股權比例,不一定誰出資金多就一定佔多數股,也不建議55分,因為涉及重大事項的時候不利於形成意見的統一,所以你們之間的股權一定要有多與少之分,建議在註冊公司的時候,你和你的愛人分別註冊成股東,至少這樣在董事會席位中你們擁有多數票。從公司治理結構看,股權若低的話,也不要低於34%,大於34%的話至少是擁有否決權的。

股權比例確定下來後,就談一下平時的收入,朋友不參與經營管理,即便你們夫妻也不參與,也還是要僱傭職業經理人或工人的,所以你們倆平時是要領工資和績效獎金(這部分獎金可以是按月發,也可以是年底發)的,至於是多少,就參考同行的市場標準,這部分支出是計算在工資和銷售成本當中的。年終刨掉各項開支,餘下的就是你們的盈餘。

盈餘部分如果是按權責發生制計算且沒有應付賬款的話,可以看做是當年的收益,通常的做法是把次年擴大再生產或日常的費用留下之後,再做分紅,而分紅就按你們之間約定的股權比例或者不按股權,按你們事先約定的。

最後還要說明一下退出機制,有人覺得事業還沒幹或剛開始幹呢,怎麼就開始討論退出機制了,這個還是有必要的,比如將來盈利或虧損時,一旦有一方想退出,那個時候若是再計算的話,就有可能有分歧,所以未雨綢繆,先立下退出的機制會比較好。比如可以約定在虧損狀態下不允許任何一方退出資金;盈利狀態下,可以找第三方機構給企業做估值,按估值的80%計算退出金額,當然,這只是我的建議,實際中以你們約定的為準。。

親兄弟都要明算賬,何況是朋友之間,事先約定好,遇到事情友好協商,彼此互相信任,這樣的合夥企業才會長久。


漁人草舍


合夥生意很難做,最基礎的就是雙方要互相信任,沒有信任二字,這個生意很難做得起來。還有雙方不能夠太斤斤計較,太過計較,矛盾也就多,不論誰付出多付出少,既然是一起做生意,就要一視同仁。我和我表弟合夥做了十年的傢俱生意,十年來,我們從來沒有伴過嘴,吵過架,每個人都在盡力為生意忙活,不亦樂乎。彼此互相相信對方。


簡jian簡jian丹丹


您好,可以按照這樣算:

一、股份佔比

朋友出20萬,您出10萬,那總資產就算30萬。

朋友佔三分之二的股權,您佔三分之一的股權。

二、工資

你們夫妻在店裡幹活管理,但是朋友什麼都不管,那可以根據市場價按月給你們夫妻發工資。

三、怎麼分紅

您朋友的分紅:

[收入-支出(包括工資支出)]*2/3

您的分紅:

[收入-支出(包括工資支出)]*1/3

也就是說,最終你們夫妻拿到的是淨利潤的三分之一,再加上你們二人的工資;您朋友拿到的是淨利潤的三分之二。

四、注意事項

合夥做生意,可以提前通過合同等形式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利潤如何劃分,這樣可以通過法律的形式保障雙方的權益。也能做到有據可依。


投融界服務


我做實體生意11年,一直都是合夥生意,開始沒有想太多,我覺得就是合夥,慢慢的才知道合夥生意不是難做,而是沒有搞明白。

先分析你這個問題:

1.股份和分紅按照投資比例,20萬佔比66.6%,10萬佔比33.4%,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比如:贈送股,身股,技術股],雙方事先要做約定,定下後簽署正式的協議(如果沒有可以私信),如果註冊工商營業執照,可以把股份信息寫進去,這種是比較多的情況,沒有絕對的公平不公平,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

2.你們夫妻幹活管理,按照正常的行情定工資和提成。如果公司效益非常好,投資回報比相對比較高,可以定個績效,平衡一下你們夫妻的心理,比如公司盈利達到多少,拿出來利潤的百分之多少先進行在崗人員獎勵,剩餘部分再按照比例分配;

總結一下:

任何情況下,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看雙方是不是對的人很重要!

最後說一下合夥生意幾個常見的忌諱:

第一:股份平分

第二:不按照約定進行分紅

第三:挪用公款

第四:虧損由一方先進行墊付

第五:協議只約定了如何合夥分股,卻沒有約定如果退股


美業十一哥


橋歸橋,路歸路。經管理者拿工資,股東不分紅。根據現代企業制度,股東與經營者、職員的身份是分離的。合夥做生意,你夫妻與朋友皆出資,都是股東,憑所持股份享有經營成果,根據你們的出資情況比例是1:2。

朋友甩手不管,全由你夫妻二人經營管理,相當於你夫妻是職業經理人、企業職員。雙方應約定你夫妻二人的報酬,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進行稅前扣除,而不是通過“利潤分配— 分付股利”科目。

分紅是稅後利潤的分配——股東分紅,你們的經營管理付出是稅前的費用扣除——工資薪酬。如果把工資通過稅後利潤列支則明顯侵害了股東利益——合理合法稅前扣除的費用卻要稅後分配,這樣的核算違背了經濟原則。

正確做法是,與朋友約定你夫妻薪酬,依法進行稅前扣除,稅後利潤仍按股東出資比例分紅。不要把工資扯進分紅,兩碼事。


玄真子桑


生意易做夥計難擱,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朋友出資20萬,你夫妻出資10萬,按股份制而言,你的朋友算是大股東,你們是小股東,你朋友有話語權和決定權。分紅也應該是朋友大頭你們小頭,當然,如果經營虧損你朋友損失的也是大頭。不知道你們當時協議是怎麼定的。所以從小的方面而言,做生意最好不要搭幫合夥,要獨立經營,自負盈虧,這樣也沒有那麼多的扯皮事情!大的方面而言,就是要搞獨資企業不要搞合資企業,當然合資企業都有生效的法律協議、協定,哪方違規都不行。





豫西老楊


這種事,開始沒簽合同麼?

親兄弟,明算賬,不賺錢還沒事,賺錢了,搞不好朋友都沒得做,自古以來多少這樣的事!

其次,直接給20萬,啥都不管,這真是對你夫妻倆信任!這樣的朋友還是不錯的,別讓人寒心!總費用30萬,他佔2/3,你和媳婦幹活,可以單獨拿工資算員工,該多少是多少,年底收益按2/3算!這種情況堅持不了幾年的,到最後業務大了都是把他踢了,收回股份!



古城建哥


你既然能問這個事,就說明你有能力,有渠道拿出20萬了。因為你發現你們這生意還行,想找個理由踢出去你當初的朋友。試問你當初怎麼不找別人投資?是你的人品出問題了?你這種人,雖然有命掙錢,但是沒命化錢。自己慢慢想想!要不要後代!



神為邪法為正


這不能一概而論,你可以這樣:

1.以你夫妻管理或者技術入股,我的建議朋友是40%,你夫妻60%,因為你夫妻技術和管理佔40%股,也就是你倆的技術和關鍵按20萬元估計。因為這20萬不是現在是作為股份存在的。你們投資30萬現金生意應該不是很大,每年毛利50%(出去開支外)也就是15萬應該不算少了,合夥人分6萬,你夫妻倆9萬,也就是你夫妻倆的工資也就是6萬,這個應該不是很高,所以我以為這是底線,至於到底佔多少股你們雙方商量,當然你也別獅子大張口,你總的佔股70%我認為是上限

2.給你夫妻倆工資單算,每年的分紅總額是去除你倆的工資,當然你倆的工資不可能按行情去算,哪怕算行情工資的80%也行

以上就是我個人的看法。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如果感覺我說的有參考價值,敬請關注


努力了就會有


這種分紅很好分,合夥之前說好的按說好的分,沒說好的,按出資比例分,但你夫妻經營,按市場上同工種給自己夫妻發放工資和績效,當然,為了雙方的合作愉快,你夫妻二人要吃點虧,不能把自己的工資、績效、節假日、加班、五險等算得便宜一點,並跟合夥人解釋清楚市場價格是怎樣的,你自己是什麼計算的,那些方面你是沒計算的,讓人家知道你的誠意和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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