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對於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態度蠻橫的人,應該怎麼處理呢?

超哥的視界


災難和戰爭時期一樣,為了民族的安全,所有人必須無條件執行統一的紀律,違反者必須執行紀律,失職者必須承擔責任。這是對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保證。


中庸堂主






學明138322五


國家有難,不要添亂。前兩天在網上看到有人出入小區不帶口罩,保安上去勸說不聽,110問你是沒口罩還是不願意戴,她說我就是不願戴。還有一男老者出入小區也不戴,保安勸說,照保安臉就是一巴掌。還是一大娘不聽勸說又是蹦又是跳又是罵又是打工作人員。等,像這樣例子很多。對於這些不服勸,不配合,必須嚴辦,觸犯法律的一律追糾責任。


閆鳳琴4


這次疫情來的快,傳染也快,國家都啟動一級應急,我們做為祖國的一員,我們也應該配合個部門檢測。在這時候大家也要理智點,防控工作也是為我們自己家人好,假如因為你的蠻橫讓你自己家人都感染了,這時你後悔藥也沒地方買。更何況現在有疫情發規,提醒大家,您的配合也是對您家人的保障。下面我給大家舉個例子。

2月11日,遼中區蒲東街道億甲府第小區居民吳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態度蠻橫、言語辱罵、拒不配合物業小區門崗值守人員工作。蒲東街道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對該人進行訓誡,要求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否則要採取進一步措施。同時,懲罰其在門崗協助值守一天,以儆效尤。吳某某認識到自身錯誤,主動道歉並表示會配合門崗完成值守工作。

2月12日,吳家屯村民尹某某和王某某2人隱瞞從外地回遼中情況,後被其他部門查實,街道掌握2人出行行蹤,派出所迅速出擊,因其早已超過隔離日期,故對他們進行訓誡教育,下不為例。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於關鍵期,要求廣大群眾不聚集、不出門、不瞞報,避免人員聚集、頻繁流動和隱瞞外來人員信息造成病毒擴散,但仍有個別群眾不識大體,不配合卡點值守工作,瞞報外來人員信息,不尊重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做賭注,對中央和省、市、區疫情防控Ⅰ級響應有關指令拒不執行,藐視法律權威。蒲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對此態度堅決,派出所行動果斷,堅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厲打擊處理,絕不手軟。

大家在要野蠻,不配合時,請想想在一線的醫護人員的努力和工作環境。





歡樂經歷人生


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在治癒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應當依法接受隔離治療,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我們在此提醒大家,公民履行法律規定的這些義務,不僅是對自己的生命健康負責,也是對親朋好友、其他公民負責,更是在用實際行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作出貢獻。

  需要強調的是,對不履行上述法律規定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比如,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不服從所在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佈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者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可以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追究刑事責任。

  又如,患者或者疑似患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故意傳播疫情或者放任疫情傳播的,要根據行為人主觀惡性、行為方式以及危害後果等,依照刑法關於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故意傷害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關規定定罪處罰。

  再如,對編造並傳播虛假疫情信息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對於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現在,全國人民都認識到,疫情防控阻擊戰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役,廣大醫護人員、科研人員正在一線努力奮戰,我們每一個人,每一個單位、組織都要堅持不懈,依法做好自己的事,大家都依法行事,我們相信一定能打贏這場阻擊戰。


幸福在身邊陪伴


我國當前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應急響應級別也降至三級。但還是有出現社區傳播的風險,需要由各地統籌組織協調應對。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不是放鬆疫情防控工作,而是對防控的要求更高、任務也更加艱鉅,特別是企業加快復工復產,人員流動聚集,外部輸入性風險不可小覷,疫情防控仍然需要保持高度警惕,這個時候,絕不能有絲毫的麻痺、鬆懈、鬆勁和僥倖的心理,必須咬緊牙關,毫不放鬆繼續做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各項工作,把工作抓實、抓細、抓到位,進一步鞏固好前一階段取得的疫情防控成果。

我們確實看到有些人,不服防疫工作人員的指揮,不遵守相關規定,態度蠻橫惡劣,與工作人員大吵大鬧,令人大跌眼鏡,你會想要罵人,這世上怎麼會有這種人,確實!什麼人都有,但是我們總應該有起碼的道德觀,幾十歲的人了,說話看上去也是受過些教育的,為什麼就那麼樣缺乏素質,非要頂風作案?

我認為這些不願配合疫情防控的,且態度蠻橫無理的人,目無法紀,無知無畏,平日生活自律性很差,並且驕傲膨脹,自覺腰包鼓鼓不可一世,任誰瞧不起,實則他們自小缺少教養,沒有懂得國家法律的嚴肅性,只有犯法受到法律制裁後,才會懂得自己的錯誤,那時後悔晚矣。


文明漢森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2)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當前正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請大家要配合政府工作人員工作,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和證件查驗,服從核查、封控、隔離等措施。 大家一定要尊重並支持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團結一致就是戰勝疫情的最大力量!



鄉村養殖媽媽


應以法管制。國家發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這是我國制訂的最高級別響應。最近最高檢,最高法,發佈了關於防控疫情之間的司法解釋,特別時期採取法律規定的特別方法。大疫當前,勸公眾積極配合。


路遠明


經過幾十年的沉澱,通過這次瘟疫,人的惡全顯露出來了。有的領導幹部霸道慣了,都什麼時候了還要求高幹病房。有的無端訓斥醫護人員。更有一些市民不配合防疫檢查,態度蠻橫無理甚至毆打防疫人員。這些人國難當頭,分不清是非。嚴重破壞了正常秩序的維持和國家防疫工作,是非常令人氣憤的。這些人就是人渣。對這些人決不能放任,嚴肅處理,以宣揚社會正氣。使社會更有正義。


君子欲訥於言


對於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態度蠻橫的人應該怎樣處理?首先要明確這次疫情是一場戰疫,全國上下萬眾一心共同參戰,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場。既然是戰場就有戰場紀律,凡是違反戰場紀律的人,不管他她是官是民,都得受到紀律處分。在國家和人民處在危難時刻,沒有特殊的官員,也沒有特殊的民眾,只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匹夫有責。官員不配合態度蠻橫 耍官威的可按情節輕重進行警告,開除,判刑的處理。群眾有不配合的進行拘留,罰款,嚴重的判刑。沒有鐵一樣的紀律就沒有鋼一樣的戰鬥力,就難於取得戰疫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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