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黔南:个体诊所将陆续恢复诊疗

来自黔南州卫健部门发布的消息,从2月25日起,黔南州境内的独立门诊、个体诊所及体检中心将准予恢复诊疗,但部分具有重大风险的科目尚未开诊。


据了解,自2 月 24 日 10 时起,黔南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后,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及复工复产有关要求,黔南州卫生健康局决定于2月25日起,对全州独立门诊、个体诊所及体检中心启动复诊程序。


据悉,上述复诊的部门复诊前提是:须向本辖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开诊。暂不开诊的独立门诊、个体诊所以及存在较大风险体检项目的有:口腔专科门诊、口腔诊所以及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碳 14 检查、肺功能等项目。


黔南州卫健部门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开诊的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充分利用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段,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做到“一室一次一人”诊治,杜绝患者及其陪诊人员集聚;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工作,不得收治未明确排除疑似的发热患者,应对其做好信息登记,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与此同时,医护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诊室消毒等工作。所有患者在就诊前必须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接诊人员在诊疗前要询问流行病学史。


《通知》要求:开诊的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充分利用分时段预约诊疗手段,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做到“一室一次一人”诊治,杜绝患者及其陪诊人员集聚;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工作,不得收治未明确排除疑似的发热患者,应对其做好信息登记,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与此同时,医护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和诊室消毒等工作。所有患者在就诊前必须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接诊人员在诊疗前要询问流行病学史。


通知同时指出,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要加大监管力度,存在疫情扩散风险的机构禁止开诊,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贵阳晚报记者 张仁东 编辑 瞐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