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白银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的补充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区各企业: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发〔2020〕44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实行分区分级防控。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社区网格管控责任和自然人社会责任,以严密的责任体系推动防控措施全面落实。

二、规范居民小区、乡村管理。把网格化管理措施落细落实,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防控工作,所有业主及承租户检测体温后,可自由进出。来访人员经小区业主确认同意,凭健康出行码或健康证明,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出小区。各小区车辆出入不受限制,正常通行。乡村根据疫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疫情防控。

白银市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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