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決定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以法治利劍革除濫食野味陋習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決定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以法治利劍革除濫食野味陋習

甘肅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薩克族自治縣位於祁連山西部,野犛牛、野駱駝、藏原羚、盤羊、雪豹等數十種野生動物在此棲息繁衍。圖為阿克塞海子草原,一群斑頭雁在溼地飛翔。 新華社發(資料圖片)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决定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以法治利剑革除滥食野味陋习

近年來,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和動物保護力度的加大,江蘇大豐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麋鹿的繁衍生息獲得優越的外部條件,目前種群總數已達5000多頭。圖為該自然保護區內,一群麋鹿在水塘附近棲息。新華社發(資料圖片)

“我們早就認識到,食用野生動物風險很大,但‘野味產業’依然規模龐大,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2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研究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時強調,有關部門要加強法律實施,加強市場監管,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要加強法治建設,認真評估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還要抓緊出臺生物安全法等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這一決定,對於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畸形觀念導致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及其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巨大隱患,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圍繞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討論,也成為一個社會熱點。

然而,就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呼籲拒絕食用野生動物時,仍有人頂風作案,販賣、食用野味。

“2020年1月23日,凌晨,河麂子,又是一車,歡迎訂貨!”這是一個名為“養殖珍禽和種植水產交易服務”的社交媒體賬號當日發佈的一段視頻旁白。畫面中,一隻河麂(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蜷縮在鐵籠裡,充滿恐懼。發佈者稱,這一批有100多隻。

記者從該發佈者的其他視頻中看到:破舊的院子裡,宰殺不斷進行,成堆的動物屍體露天擺放,地上全是血和毛混雜的垃圾……

這名發佈者兜售的野生動物,包括野豬、鹿、大雁、河麂、鱷魚等,並不斷強調“活殺”“新鮮”“純野生”,以吸引野味食客下單。

1月28日,湖南省永州市祁陽縣森林公安民警根據相關線索,對該窩點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大量野生動物活體、凍體。涉案物品及當事人張某被公安機關控制。

近年來,人們不時在社交媒體上的視頻中看到,一些野生動物淪為餐桌上的野味。表面上是少數人的口腹之慾,究其根源,都是畸形的思想觀念在作怪。

“天上飛的、水裡遊的、地上跑的、土裡鑽的,一些人什麼稀有吃什麼,這種陋習在中西方都存在。”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告訴記者,當前中國正倡導生態文明建設,一些人身上存在的“獵奇”“炫耀”“野味滋補”等畸形消費觀很不可取。

從公共衛生安全角度來說,吃野味會帶來巨大的健康隱患。科學研究表明,近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都和動物有關。一些野生動物宿主含有各種病毒,僅蝙蝠身上就寄生有1000多種病毒。

“野生動物交易和市場的存在,造成野生動物和人類高頻率的接觸,為病毒實現跨物種傳播提供了可能。因此,野生動物的交易與濫食,也就成為培育可能感染人類病毒的‘溫床’。”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研究員羅述金告訴記者,人類對野生動物科學理性的態度,應該是不接觸、不投餵、不干擾。

決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我國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在野生動物的保護,禁食的法律規範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沒有合法來源、未經檢疫合格的其他保護類野生動物。大量不在禁食範圍內的野生動物的交易、運輸和販賣,成為公共衛生安全的“重災區”。

但是,全面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還需要一個過程。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這一專門決定,能夠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先及時明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對此,決定明確,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決定規定了嚴厲懲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動物的行為。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對決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的行為,參照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關於同類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屬於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是行使憲法第67條所授予的立法權與決定權之結果,具有法律效力。”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助理教授彭錞告訴記者,相比較正式立法的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程序相對簡易,能夠在立法不能回應現實需求時,對法律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從而解決急迫的社會問題。長遠來看,這也為將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及相關法律的修改工作奠定了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介紹說,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證決定有效實施。要依據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細化落實決定的各項要求。

統籌開展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我國是世界上野生動物種類最豐富的國家之一。經過數十年努力,中國已構建起以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法、自然保護區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等為核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體系。中國還先後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溼地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與多國合作打擊瀕危野生動植物走私犯罪。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介紹,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全面梳理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統籌開展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動物防疫法、推進生物安全法草案審議和修改完善等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華琳建議拓展法律範圍,依據野生動物生態功能與種群現狀等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保護。宋華琳還提醒,在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修改的同時,還需關注與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的銜接,對相關法律中關於野生動物保護及相應動物防疫、食品安全規定,適時加以健全和完善。

疫情發生以來,一些地方相繼出臺了關於禁食野生動物方面的地方性法規。2月11日,廣東省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嚴禁農貿市場、餐飲單位、商場超市、電商平臺等場所開展野生動物交易、消費活動。2月14日,天津市通過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基於地方立法權限對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範圍作了最嚴的規定,這是首部規定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省級地方性法規。2月18日,福建省出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運用法治方式對濫食野生動物陋習說“不”……

隨著全國人大常委會此次審議通過決定,以及下一步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必將從源頭上有力防範和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濫食野生動物行為,進一步強化我國公共衛生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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