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婚房是男方買的,房本是男方名字,要女方出裝修錢合理嗎?

東航船


女方不應該出錢裝修房子,因為根據新婚法老公買的房子永遠歸老公個人所有老婆沒有產權,一旦離婚老婆只會被掃地出門!


東西南北風20


我認為「合理」。這樣子的話就來我家住,你給我裝修,還有家電。這些就當你的房租了。房子是我父母的名字,這種好處穩賺不賠不佔就是傻。而且一離婚你房子也分不走了,我還可以好好控制你,你也不敢給我發脾氣,反正離婚了我也不虧,我不相信你可以把裝修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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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不合理,裝修也不便宜,如果是男方婚前買的,那如果最後感情破裂,那和女方沒什麼關係。當然,結婚都不想離婚的,只是這事誰也說不準,都盼著好,但也都會做最壞的打算。

我朋友家結婚就是這樣,誰家買的房子,誰家裝修,不要求加名字。所以他們房產方面沒有糾紛,男方家的是男方家,女方家的是女方家,住誰家的房子隨便,另一套房子出租,房租歸小兩口。不過這樣情況也少,要是都這樣就沒那麼多事情了。

我記得以前看過的故事,半夜一個女人被老公趕出家門了,那個男的說,滾出去,這是我的房子。深夜,在街頭無助的女人。很可憐,很可悲。感情好的時候是你儂我儂,感情不好的的時候就被掃地出門。有錢的話,真不如給自己留條後路吧。裝修好的房子也不是你的,就算最後可以折算給你一些錢,能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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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購房女方裝修,房產證不加女方名字,是男方算盤打得太精,獨自享受房產增值收益,讓女方承擔裝修貶值損失。女方完全可以主張:房產權益=毛坯房+裝修(硬軟裝)按出資比例,劃分權益,具體體現在房產證上。如男方毛坯房80萬,女方裝修20萬,房產證註明男方80%,女方20%,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享受增值收益和貶值損失,公平公正。還可以考慮把聘禮、嫁妝、婚禮費用都計算進去。雙方相互理解,換位思考,妥善解決才是正道。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換來今生相遇,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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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是男方買的,房本是男方名字,要女方出裝修錢合適嗎?我的回答是不合適。理由有三:

其一,房子和房本是男方的,這從法律方面來說是“有證“的,形同大產權房與小產權房的區別,而裝修花的錢再多,也是無證的,也就是說,幫別人添磚加瓦,法律上不會給你說法(發證)。

其二、房子可以增值,也許若干年以後隨著貨幣貶值加速,房價甚至可以翻翻,但裝修只會貶值,住的時間越久,裝修錢損耗越多,直至二次裝修後原值消耗殆盡。

其三、男方只要求女方提供裝修錢,卻沒有提出房產證加名,明顯沒有贈予女方房產的意思,既然把財產分的如此清楚,又何必讓別人為自己做嫁衣?拿別人當傻瓜?

綜上,男方機關算盡太聰明,女方不應該花裝修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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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個人建議是,如果有錢,你自己在婚前首付一套房子更好。

因為按照現在的婚姻法,你出錢裝修房子,那怕是房子加了你的名字,房子也是屬於男人的婚前財產的。婚後如果你的錢拿來家用,沒有證據證明你也一起還了房貸,那麼房子升值部分也沒有你的份。

所以,你出錢裝修房子跟買傢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等於給男方扶貧了。當然這個錢是男方出了彩禮錢來裝修跟買傢俱就另當別論了。

總的來說就是有錢給男方裝修房子跟買傢俱,還不如拿錢去小地方首付一套房子呢。當然要結婚以前買才能算婚前財產。以後婚姻出什麼問題,還有一個地方可以住,否則萬一離婚了,呵呵。。。你連一個住的地方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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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男人沒屌用,還要女方出錢給裝修費。

我結婚的房子都是自己一手包辦的,彩禮3w元。不需要有汽車,我感覺結婚一點經濟壓力都沒有。不需要向任何人借錢,全憑自己賺的錢結婚的。

以這個時間點為標準,看來還是支持我的人多啊[大笑][大笑][大笑][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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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是男方買的,房本是男方名字,現在要女方出裝修錢??

先跟你說,一個不合理。

如果房子是男方獨資全款買的,房本寫男方名字,按照現行婚姻法,意味著一旦以後離婚,這房子就不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你出裝修費顯然不妥。

如果房子男方購買,還有貸款,房本寫男方名字,婚後卻要一起還貸的,那就更不妥了。

個人認為,女方按照房價折算給男方錢,然後一起裝修,房本寫兩個人名字。這樣最好。


jingm誠實做人踏實做


自己沒有物權,而只有居住權,甚至於關係不好時連居住權都有可能喪失,憑什麼還得拿出錢來做無謂的投入!裝修,買家電,傢俱都是折舊率很高也很快的,而只有房子是升值的,誰都會算這個帳。所以,不如也買套房子,各自裝修各自的,即便是貸款,也是共同償還,才算公平。或者不想負擔太重,那就折算一下,裝修費所佔總價值(房產+裝修)的比例,房產證加名,按比例約定份額,也是不錯的方法!


紫羅蘭67628


我認為「不合理」不合理,不上算。有那裝修錢還不如自己首付買一套呢,怎麼說那也是你自己的,你去跟你沒關係的房子裡裝修個什麼勁。裝修好了把你往外一攆,你能落個啥?你研究過婚姻法嗎?你如果認真、仔細、用心研讀過婚姻法你就不會這麼問了,你心裡就該有數了。我家閨女我就不准許她去別人家住,我們自己買房,自己裝修,不去別人家裡趟那趟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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