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因受疫情影響,承租方是否可以主張減免房租?注意什麼?

孫同學Team


出租方也是受害者啊,你不能把你的損失轉移給出租方吧。出租方買房出租也是為了賺點錢,有的是貸款買的,你租金減了,銀行利息減嗎?現在商鋪普遍租金低,投資回報率很低了,我有個朋友買了縣城的商鋪,按租金算下來,要20年才能回本。這還不算租不出去的等待時間。雖說有房產漲價的因素,但要急用錢的時候,能立刻變現嗎?現在掙錢都不容易,互相理解吧。


潤物無聲26101067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現行《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一般公民無法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因此司法界普遍認為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屬於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疫情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可依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主張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主張解除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對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以及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承擔舉證責任。

而不可抗力並非當然適用於租賃合同,租賃合同關係中,承租人的合同目的是約定期限內對出租物佔有、使用,而出租人的合同目的是取得約定的租金;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並未直接導致上述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在商業租賃中,比如商場裡租賃鋪面經營餐飲的,疫情期間封閉管理,這些商鋪面臨著客源驟減,甚至是零客源,但租賃鋪面仍依約處於承租人的佔有控制下,仍然可以行使使用權。而這種情況直接遭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是是經營權,與租賃物使用權沒有因果關係。故筆者認為,這種情況並不適用不可抗力對抗出租人主張減免租金;雙方可依據公平原則分擔損失,協商部分減免租金。





律智慧


我的意見以協商為主,承租方有權利主張減免房屋租金,特別是出租方為國有資產,如果是非國有資產,出租方也有不減免的權利,出於對承租方的理解,可以協商部分減免,因為很有可能失去這個承租方,短時間也租不出去,還要考慮空置期損失,可以算總體賬,總體協商為主,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相信還是有一部分人能夠理解吧!


我們有態度


應該,但是需要結合實際時間地段,金額多少


紅紅寶玉


按照你的邏輯思維,房東可以要求銀行減免部分貸款利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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