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今年國外旅遊未去,可以退全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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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的影響,如果您已提前預訂了國外遊,但未成行,能否退還全款?要分兩種情況來看。如果是提前已與旅行社簽訂了《出境旅遊合同》的,旅行社將按照合同雙方約定處理。根據目前的這種情形應該屬於“出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影響導致無法出團,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旅行社向旅遊者退還旅遊費用。如果旅行社證明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扣除這部分支出後旅行社退還剩餘費用。目前 全國各個旅行社已提前發佈了國外遊退款的一些相關規定。康輝,百事通等已承諾復工後開始辦理退款。

還有另外一種情形,旅遊者是自由行,如果已提前預訂了機票或酒店,那麼就需要與航空公司和酒店進行協商退款事宜。答者本人在某程網絡平臺預訂的機票,1月26日提出退票,半個月後機票款已全額退還。

藉此提醒以後需要參團出行的朋友們,一定要與正規的旅行社簽訂出行合同保障自己的權益。

善待萬物,敬畏自然;

珍惜每一個美好的明天!





荷風細語


您好,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我是青島這邊的旅行社,這次疫情對大家的出門旅行確實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春節期間我們也給很多遊客辦理了出遊業務,受到疫情的影響,國家文化和旅遊局出臺了1月27號開始,暫停旅遊團隊出境的政策,這樣就涉及到一個遊客退費的問題,出境旅遊退費一共分幾種情況,您看看您是屬於哪一種:

一、在1月27號之前出發的旅遊團退費:因為政策規定是1月27號開始不能出境,這之前的團期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還可以繼續出去,所以如果在這之前的團期取消,不能按照國家不可抗力因素去退,國家旅遊合同中有詳細的退團損失約定,行程開始前29-15日,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5%,行程開始前14-7日,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20%,行程開始前6-4日,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50%,行程開始前3-1日,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60%,行程當日,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70%。附加條款是如果以上比例不足實際費用,按照實際費用扣除。這是合同中約定的退團損失扣除比例,當然大家珍愛生命的心情我們理解,有的遊客發現疫情的苗頭後就開始退團,本著人道主義,我們公司都沒有按照合同比例來扣,都是把沒發生的費用都退還給遊客,這個可以和旅行社好好溝通下。

二、在1月27號以後出發的團期退費:像這種情況就稍微複雜點,總結下來有幾種情況,出團時間、目的地國家對這次疫情的態度、目的地國家簽證,以及送籤時間,根據出發時間的遠近退的金額不太一樣,根據目的地退的也不一樣,比如去東南亞國家,不涉及到簽證費,如果出發時間又比較往後,那基本可以退全款,不會產生任何損失。如果是1月27,28左右出發,已經有很多項目比如機票、酒店已經付過款了,可能會損失一點,但是也不高,就幾百塊錢。如果是出發去澳洲,歐洲這些需要提前一個月左右送簽證的國家,簽證費肯定是損失了,簽證做出來後已經貼在護照上了,出發前這個護照已經由簽證中心寄回來了,簽證已經生效了,這個基本都退不了,根據各個國家的簽證價格不同扣除簽證費。然後說下目的地國家對中國疫情的態度,比如說日本,這次就比較支持中國,1月27日後的日本旅遊團,我們這邊除了幾百塊錢的簽證費,其餘沒有任何損失。而像泰國、柬埔寨,越南等國家都多多少少的都會有一點。

三、總結下,疫情畢竟屬於不可抗力因素,不管是遊客還是旅行社都不願意遇到,多和旅行社溝通,大家一起應對,我相信所有旅遊人和我們是一樣的,都是站在遊客的角度上,共同努力,度過難





青島國旅ben


我是專業從事澳大利亞新西蘭旅遊的從業者,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的處理方式以及原因是這樣的:

1、根據旅遊法的規定,如果客人要求退團,則收取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機票,地接等費用以外,退回餘款。這樣的處理的好處是結束一個合同關係,錢物兩清,但是壞處也很明顯,那就是遊客既沒有享受到旅遊的樂趣,又損失了一定的金錢,這個金錢的數額因旅遊產品價格不同而有高有低,尤其是春節期間,各類費用都比較高,損失會比較大。但是我敢保證旅行社在這個時候不會發國難財,從業者既沒有掙到錢,還整個春節都在處理團隊取消的後續工作,還承受了不少謾罵,這個不表。

2、如果客人選擇延期出行,則幾乎無損,除了領事館收取的簽證費之外,其餘費用全部可以延期使用,這樣的好處很明顯,在這個特殊時期,生命大於一切,旅遊延後但是費用無損,對遊客來說是最好的選擇。可能有些人會說旅行社為什麼不能退錢,我在這裡解釋一下,旅行社收取客人團費之後,絕大部分的金額已經在團隊出發之前付給了航空公司,付了簽證費,付了酒店,車隊,餐廳等等費用,這些費用如果旅行社跟各方面關係好的,可以申請延期,也就是在後面的團中衝抵,如果關係不太好的,境外的酒店車隊直接不以理睬,因為酒店車隊餐廳也承受著巨大的成本壓力,能給予無損延期已經非常仁慈,對於旅行社來說是一分錢也無法退回來的,這種情況下旅行社無法墊付鉅額的費用退款給客人,否則有巨大的經營風險。

這就是我的解答,希望能輕點罵,謝謝各位上帝😂


蕉嶺山丘


你好,這種情況最近非常多見。根據預定方式的不同,遊客可以自行與預定機構進行溝通協調。但是全款退還的可能性不大。


1,自由行

需要客人自行聯繫航空公司、酒店以及已經預定的各種景點門票等。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大部分主動取消國內航程的航司會支持退還全款的,比如美聯航和達美航空等。酒店和門票需要看預定時候的取消政策,這個需要自行聯繫才能知道了。

目前國內運營的幾個郵輪公司的退改政策也在不斷更新中,歌詩達 皇家加勒比 和麗星郵輪目前支持全額退改政策,可以得到全款退還,需要找預定的代理進行聯繫和返還處理。


2,團隊或半自由行等涉及到旅行社產品的。

這個需要跟旅行社進行溝通。因為這次疫情涉及到不可抗力事件,所以可以按照旅遊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條款處理。

而旅行社一般在接受到客人訂金或者全款,簽訂合同之後,大部分情況是已經將需要支付的金額部分支付給供應鏈上游的企業了,比如目的地車隊、航空公司、酒店、餐廳等。這種情況下旅行社是有損失的,全額退款就顯得不那麼合理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67條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的,旅行社和旅遊者在解除合同時,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上述條款引用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可以看到旅行社有權將已經支付的成本扣除,再將餘款退還給消費者。而且目前旅行社基本都是停擺狀態,即使有退款發生也需要事件把全部的事情和付款流程處理完之後才行。


越遊人


很高興為你回答這個問題!作為旅遊人,我們也一直在處理這些問題!

根據《旅遊法》對因不可抗力影響旅遊行程的情況處理作出了規定。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合同解除的,組團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合同變更的,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此次事件符合不可抗力因素!

你沒有說明你的具體出行日期,出境旅遊和國內旅遊旅遊操作還是很不一樣的!

1:出國牽扯簽證,已經送籤或者已經出籤,簽證費是退不了的,還有旅遊意外險也是退不了的!

2:國家雖然出臺了具體日期機票退免手續費,但是出境機票不算在內!

3:酒店也是一樣!出發前都全額費用匯入酒店!

但很多旅行社也發佈了無損延期或者退只損失簽證費和保險!不代表所有,具體的還是要和你預定的旅行社協商,每家情況都不一樣,但是都會盡量降低損失維護客戶權益!

希望這個回答能幫助你!




丫頭蕾之川瀾行


根據《旅遊法》第六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解除的,旅行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但是要注意1月24日這個時間節點,在文旅部的通知下發之後此次疫情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無論哪方主張解除合同均不涉及合同違約責任承擔的問題,只涉及旅遊者已交團費的退款問題。[玫瑰]


河南導遊軍叔


據我瞭解到的,應該不可以退全款吧!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旅行社春節期間買的團隊票,航際票、包機票不同於散客票,是整體切票,酒店包房也是提前打定金的。我有幾個朋友過年去日本,一行3個人是1月29日走,28日出境業務全部暫定,當時給的方案就是退團只能退40%,肯定不划算;還有一種方案就是延期,等旅行業復工,寒暑假除外,可以換人,多退少補。

這次疫情屬於不可控制的,相信到時候會有一個整體的方案出來。

相信這個時候應該沒有人會發國難財,武漢加油,中國加油!



生如夏花的旅行日記


如果你在退訂手續辦理時,遇到了權益受損的問題,建議積極聯繫相關平臺的客服,尋求解決辦法,還可藉助黑貓投訴、聚投訴等媒體反映問題。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啦。



尋景者遇


我是一切淡然,很高興能夠回答這個問題。關於今年國外旅遊未去,能不能退全款這個問題,具體的要看您具體的出行時間和出遊方式。 如果您是報團的話,也要看是哪個旅行社,其實出行旅遊,選對品牌真的很重要。據我瞭解,有幾個大的旅遊品牌,只要是在疫情期間出遊的訂單,都是可以無損退訂,直接將費用返還給客人的,損失則由他們集團公司來承擔。 以上是我所瞭解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能夠有所幫助。[祈禱]


一切淡然


這次疫情,應該屬於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遊行程,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出境社和旅遊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出境社應當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輔助人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後,將餘款退還旅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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