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為什麼有些人說到孩子跟男方姓就開始講傳統,說到彩禮就開始講法律?

董其斌


最簡單的比方:你老公姓張,你兒子姓張,但是你女兒卻跟你姓,別人問起名字兩個孩子不一個姓,你心裡高興就好


簡單的我們


我女兒生的大女兒跟男方姓。從懷孕到生孩子再到養孩子,男方家庭沒操一點心,沒出一份力,沒給一元錢。反倒一步不離的佔住他兒子在一線城市的房,讓孫女出生就只能住出租房。二孩我就堅決叫跟我女兒姓。可能有人說,你女兒可以帶孩了一起住在丈夫的家啊。其實名是丈夫的,實是婆婆的,那家一切都由婆婆說了算,連飯都兒子晚上回家才煮,一天只吃一頓飯,我女兒還在給幾個月的孩子餵奶,直接就沒奶了。想起我就氣憤。


手機用戶65240396712


立場不同而已唄!那天我在頭條一篇文章的回覆裡看到一個媽媽寫到:“我寧願讓我兒子以後打光棍,也不娶要彩禮的妖精,因為我知道娶回來也不是盞省油的燈……”當時我一看點讚的不少,回覆也有一兩百條,有和她爭吵的,也有支持她的。不用猜我就知道,給她點讚的都是生兒子的,和她爭吵的都是生女兒的😁理智早就告訴我不再加入這種罵戰了,所以一看到這些,我都是一笑了之!如果那些點讚的女人也是生的女兒,她們就不會給她點讚了;如果和她爭吵的那些女人也是生的兒子,那麼她們也會反手一個贊😂提問者你說的這種情況,他們肯定是生兒子的父母們或者他們就是找不到老婆的光棍們😀


鳳146983974


遠離這種人,這種人為了自己利益,完全不顧禮義廉恥胡說一通,自己搬石頭砸了自己腳還死不承認,我婆婆就是這種人,事實是你拿這種人毫無辦法,講道理講不通,只認自己想的而且自己想的完全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而完全不顧什麼道理啊什麼應該不應該,真的,你拿這種人毫無辦法,對於這種人我選擇來硬仗,直接開打,她跟我撒潑耍混我也跟你混,你不是東西我也不是東西,現在挺好的


低調奢華接地氣


典型的雙重標準,作對自己有利的選擇。

算起來,孩子還真沒必要非得跟男方姓。男方就貢獻了一顆精子,而女方從一開始就供吃供喝供住,這些都是男方沒參與也做不到的,按貢獻比例來說,還是跟女方姓比較合理。

肯定有人要說要是男方不貢獻那顆精子,還指不定娃在哪呢?但是男人千千萬,可以貢獻的人不止你一個吧?就你比較優秀嚒?

至於彩禮,一般彩禮都是隨嫁帶入小家庭的,給出去的還不是收回來的,有什麼好計較的。邪了門了……


逗笨逗


這個問題,我曾回答過多次,這裡做一下簡要回答。

彩禮風俗,源於中國特有的傳宗接代思想,核心是把以“延續家譜”為標誌的傳宗接代說成是男人的使命,那麼婚姻就意味著“女人幫助男人完成傳宗接代的使命”,按理應有酬勞。而且女人在出嫁後會被禁止出門、以防與丈夫之外的男人接觸。對女人的父母而言,嫁出的女兒就成了潑出的水,於情應有補償。酬勞加上補償,就是彩禮的依據。幾千年來,兩性通過“女人幫助男人完成使命,男人養活女人後半生”的方式實現了平衡。

而現在,傳統的平衡被兩件事打破:一是現代科技的發展縮小了男女掙錢能力的差距,即女人不必再一味依賴男人提供物質保障;二是避孕措施的出現,使女人有了生與不生的選擇權。但社會意識仍然認為婚姻的意義是女人給男人傳宗接代,所以女人必然對男人提出更高的要求。這種更高的要求,表現為兩方面:

一、無休止地向男人索取物質和精神關懷,包括各種傳統和人為製造的、可以索取禮物的節日和紀念日,婚前索要房車彩禮甚至還要變更房產所有權;

二、既要男女平等,又要保留“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傳統福利,同時還要把貞操觀、三從四德等傳統婦道當做封建糟粕統統拋棄。

本來按照傳統,男人是不拒絕對女人付出的,但是女人的上述要價對他實在太高,令男人認為女人是“以愛情之名、行壓榨男人之實”,所以對女人的行為提出質疑。



用心愛你40


你好!

跟誰姓和要彩禮不是一檔子事。

按過去的傳統,孩子必須跟父姓,但是,現行法律是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則,規定了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並沒有規定必須按傳統跟父姓。法律的這個規定,就打破了舊的傳統。

同樣,彩禮也是過去買賣婚姻留下的舊習俗,目前法律並沒有完全打破這個習俗,只是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規定了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要求退還彩禮。那就是:1、給付了彩禮沒有登記結婚的;那麼,你跟人家要了彩禮又不跟人家結婚,那彩禮還能不退嗎?2、結了婚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就離婚了的,這當然也要退給人家呀!3、婚前給付了彩禮,因此而導致給付一方生活困難的。你這邊把彩禮錢存到銀行,而男方的父母卻因為把養老的錢都給了彩禮,自己有病無錢醫治,這種情況彩禮不退,從情理和道義上都說不過去吧?除此之外,彩禮是不能要求退的。所以,法律對彩禮這種舊習俗也並沒有完全禁止。

不過,現在,索要彩禮之風有些過甚,從而給家庭經濟條件差的男方擇偶造成了一定困難,這個問題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深圳劉芳律師


不是傳統,太陽系裡面,沒有哪個星球的人是孩子隨母姓的吧?誰提出這種要求的? 越落後越可怕,越要捱打。



伊科伊


題主問的問題看似一回事,但其實是兩個事情。

姓氏最大的功能是辨別脈系血緣,雖然手段比較有限,不能完全避免舅舅娶外甥女的事情發生,但在古代恐怕已是最好的做法了。雖然現代有更多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而婚姻法也未避諱隨母姓的情況,但對於普通人而言,這仍是簡單有效的手段。

說到彩禮,則是經濟問題了,雖然我也支持男方給彩禮,但這個彩禮要適當,不能脫離實際情況。而且現在很多女方在講彩禮的時候,都是獅子大開口,並忽略嫁妝這一問題,往往回饋甚少,甚至沒有,這種情況不是很過份嗎?所以這種事也別講啥對錯,能到一起就結婚,不能到一起就趕緊分,誰也別耽誤誰。


用戶922506302959


既然要顛倒,不能只要權利不要義務,那就公平一些,都倒一下,女方從自身考慮,看能不能做到。我們按社會大多少數普通人的條件來說,女方能不能做到婚前買房再加男方的名字,再給男方彩禮,婚後承擔主要勞動力賺錢養家,賺的錢歸男方管理,當然男方也會工作,但是不能要求男方賺多少錢,男的負責主要家務。土豪和少數女精英略過。普通女孩子們都做得到的話,那也是大勢所趨,我想男方應該也不會有問題。女孩子們,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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