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第八批違法典型案件

<center>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第八批違法典型案件/<center>

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檢查企業價格行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哄抬物價、違法銷售防疫用品、違法銷售食品的案件,第八批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案例一

2月8日,銅仁市碧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該市惠聯超市有限公司的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7日將進價14.2元/公斤的大蒜按42.6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2月3日將進價分別為14元/公斤、22元/公斤的豌豆莢按47.9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

案例二

1月27日,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袁宏達銷售口罩的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群銷售口罩,將進價10元/個的“環球”牌KN95口罩按30元/個的價格銷售。當事人行為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

案例三

2月6日,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對貴州東昇速達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網絡渠道購進各類無產品合格證的口罩58650個,貨值79750元,已銷售金額約56700元,現場查扣口罩27633個。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案例四

2月10日,貴陽市雲巖區市場監管局對示愛服飾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存有21箱約5萬餘隻外包裝無中文標識、無相關產品合格證明、無購銷票據的口罩,現場還查獲快運發貨單、銷售記錄等證據材料。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機關調查處理。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呼籲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發現哄抬物價、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立即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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