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3 還在炫耀吃野味“坑爹”,為什麼就是不長記性

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記者劉晶瑤)2月23日,新華每日電訊微信公號刊發題為《還在炫耀吃野味“坑爹”,為什麼就是不長記性!》的評論。

日前,貴州省黔東南州施秉縣森林公安局接到一起警情:該縣龍塘村村民龍某在社交網絡上曬出一張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的死體照片,稱系其父龍某某上山捉到的野雞,並叫囂“天天吃野味吃到膩”。民警在其家中搜查出一隻野生紅腹錦雞、錦雞標本等。龍某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已被刑拘。

表面上看,又是一起兒子曬照炫耀,大意“坑親爹”的案例,實則暴露出“吃野味”惡習的根深蒂固。都什麼時候了,還在捕殺、還在食用。可以想見,如果不織密野生動物的保護網,等到疫情過去,這些“不長記性”的食客,很快就會好了傷疤忘了疼,摘了口罩,佈下陷阱,銷聲匿跡的野生動物消費又會死灰復燃。

單純從口感來說,野生動物確實與養殖家禽有細微差別,但營養價值卻相差無幾,絕無所謂“大補”的功效。冒著未經衛生檢疫的風險,不懼野生動物身上寄生的病毒和菌群的威脅,成為饕餮食客,說到底還是思想深處的獵奇和炫耀心理在作祟。

“天上飛的、地上爬的、水裡遊的、土裡鑽的,都可能變成盤中餐。”“沒吃過的都要嘗一嘗”有些人認為,野生動物越稀有吃起來越有面子。逢年過節,也成了野生動物交易的高峰。

實際上,食用野生動物的風險從未消失,更讓人們付出過生命的代價。一場“非典”疫情,讓全國人民認識了果子狸。科學研究發現,野生果子狸身上存在狂犬病毒,還有旋毛蟲、斯氏狸殖吸蟲等寄生蟲。可短短十幾年時間,人們已將“非典”教訓拋諸腦後,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之初,處於新聞風暴眼中的武漢華南海鮮市場曝光的野味店菜單中,果子狸就位列其中,此外還有活殺現宰竹鼠、孔雀、獾等。

需要警惕的正是這種“健忘症”。大疫當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暫時“裝睡”。等到疫情消退,肚子裡的饞蟲,骨子裡的虛榮心,又出來招搖,敬畏之心拋到九霄雲外,文明之心抵不過口腹之慾。

此次抗擊疫情期間,已經有多地執法、司法機關劍指非法捕食野生動物,一批“貪吃鬼”落入法網,不止文初提到的貴州男子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2月13日,一名偷捕野豬的紹興男子被判刑6個月;2月12日,在蘆葦蕩獵殺狗獾的郭某某被內蒙古烏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抓獲並處4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僅內蒙古,1月22日以來,全區就查獲野生動物案件27起,收繳野生動物340頭(只),處理犯罪嫌疑人27人。

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示,已經部署啟動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改工作,擬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增加列入常委會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並加快動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進程。廣東、天津人大常委會緊急立法,相繼通過相關《決定》,宣佈禁止濫食和交易野生動物。

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法律保護網正在逐步織密,執法天網正在逐步收緊。有了法律紅線,再“心大”的食客也應當心有慼慼,非法獵捕、運輸、經營黑色產業鏈上的每一環節,都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比起高懸在頭頂的法律利劍,更應消滅頭腦中貪食野味的“病毒”,真正學會敬畏自然,用文明的標準自我檢視,“吃”一塹長一智,永遠告別“野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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