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假“忠孝仁義”之名,行“不仁不義”之事,判了

2月24日,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一起四名被告人涉疫情詐騙案,為減少人員接觸,鐵東法院採用互聯網的方式進行遠程庭審,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整個庭審過程只用了20分鐘。四名被告人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至七個月刑期,並處罰金2萬元至7000元不等。

假“忠孝仁義”之名,行“不仁不義”之事,判了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鍾某夥同王某、姜某、馬某於1月31日至2月7日間,利用疫情防控期間物資緊缺之機,用“忠孝仁義”等多個微信名,在微信平臺上發佈虛假信息售賣口罩,誘使他人通過微信支付貨款,並承諾收款後發貨。但收到貨款後將對方拉黑,先後五次騙取五名被害人22980元,所得贓款全部被四人揮霍。其中鍾某、王某、姜某參與全部五起犯罪活動;馬某參與三起詐騙活動,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9600元。

假“忠孝仁義”之名,行“不仁不義”之事,判了

法院經審理認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國家防控疫情期間,多次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利用微信平臺騙取多名被害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鍾某系主犯,王某、姜某和馬某系從犯。考慮到四名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且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被告人姜某在緩刑考驗期又犯新罪,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四名被告人追悔莫及,當庭表示不上訴,服從法院判決。

假“忠孝仁義”之名,行“不仁不義”之事,判了

在此案審理過程中,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獲悉公安機關針對此案立案偵查後,及時與公安、檢察機關溝通聯繫,瞭解案情,提前制定預案,做好開庭準備工作,在公安局、檢察機關和法院各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當日收案、當日審理、當庭宣判,高效結案。

該案的判決,有力地震懾了犯罪分子,也彰顯了四平市鐵東區人民法院依法打擊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決守護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的決心。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粘青 編輯:趙樹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