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医院全面恢复门急诊病房日常诊疗

忻州市人民医院全面恢复门急诊病房日常诊疗工作的公告

  为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忻州市人民医院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即日起门诊急诊和住院病房全面恢复日常工作。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以及内镜检查等门诊科室暂不开诊但急诊和危重症患者检查需求除外。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院每日对急诊、门诊、住院病房等所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特别提醒:

  一、忻州市人民医院实行测量体温防控制度

  1、忻州市人民医院实行对来院就诊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的防控制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到院后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查,方可进入门诊挂号就诊。

  2、前来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候诊时请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接触。原则上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使用过的口罩请投入黄色垃圾桶内。

  3、诊疗实行一室一患,请就诊患者有序就诊。

  4、发热患者请积极配合接受流行病学史调查,如实告知工作人员,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安排到指定地点就诊。

  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住院陪护管理

  1.严格控制留陪护,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医嘱。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护人员,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卡方可留陪(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感染性疾病科不留陪护。

  2.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病区对陪护人员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在体温监测单上记录。

  3.陪护人员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及个人防护,不得在医院其他地方走动和逗留,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科室指定的责任人护送到预检分诊台就诊。

  4.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占用空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5.陪护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配合我院工作人员的引导,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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