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年假七天,但公司老闆卻說只有三天帶薪年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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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逆群羊,非常榮幸能有機會回答你的問題。

先想跟你說一下,國家規定的年假不是固定的七天,有五天,十天,15天的,向武漢,重慶,成都本地區,七八月份的時候會有一個高溫假,一般情況下,企業為這個時候當年假放了!所以到年底的時候就沒有了,法定假的休息時間。

基於你的情況,如果老闆說只有三天年假,作為員工,只能打掉牙往肚裡吞,因為你不可能為了這幾天與老闆鬧僵,如果確實不想做了,把證據留下,等你辭工的時候,就與老闆一天天的算,把這部分的補償要回來就是,當然,老闆不承認可以通過勞動仲裁!如果你覺得這份工資和企業還行,就只能當做加班了,忍一忍吧,很多時候只能這樣!





逆群羊VLOG


首先,我們先了解下國家《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時,條例還規定: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其次,咱們看下貴公司老闆說有三天帶薪休假,顯然是不對的,但是根據我們國家的實際情況,如果是國家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一般能按規定執行,但是有些部門也不可能完全執行,比如說醫院基本上很少聽說有年假一說,尤其今年自從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全國所有醫院,小到鄉鎮衛生所,等各級醫院全部取消節假日,為疫情奮戰。再比如有些小一點的私企公司,也基本上很難按照規定執行。

最後,至於您說的這個情況該怎麼辦,要根據公司當初的合同是否說明啦帶薪休假的問題,如果有具體規定,那就按規定執行,如果不具體,那您就得和領導溝通具體解決辦法,考慮好自己的得失利弊,是否有必要去爭取,除非您另有打算,那就另當別論。

或許有人會說,咱們國人的維權意思就是有些薄弱,才導致很多條例很難落到實處,這或許是我國的實際情況決定的。

大家還有什麼好的辦法呢?


銥銥43056542


首先,勞動者年休假的天數與勞動者的累計工作年限直接相關。具體如下表所示:

其次,勞動者本身享受的婚假、產假、喪假、法定假、休息日均不計入年休假的時間,但是,員工如果請事假、病假時間超出標準當年是不能享受年休假的。

再次,如果單位不安排員工休年假或者安排的年假天數少於規定標準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日工資的3倍標準支付未休年假天數的工資。也就是要在勞動者正常日工資之外,多支付2倍的日工資。舉個例子,勞動者小王月薪5000元,當年應休年假為5天,但是單位沒有安排小王休年假,那麼單位應另外支付小王的年假工資為5000/21.75×5×2=2299元。

最後,如果公司違法減少你的年休假天數,你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向公司要求足夠的年休假;公司一意孤行的話,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提起勞動仲裁、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陳育勞動法律師


像國企,事業單位,外企這些的公司一般不會發生這種事,基於國情,很多私人企業,個體戶為了節省成本,往往會不髮帶薪年假或少發,這種時候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或仲裁機構反映,勞動者大多都會得到合理的賠償,但因為這些對私人/個人企業來說,責罰是有限的,所以暫時還杜絕不了這種情況發生,即使本人得到了賠償,但可能也就失去這份工作了,因為對許多創業者來說,這本身就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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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閃亮思緒


這個問題主要從三方面看1.公司所在地域。2.公司性質。3.你個人能力。

1.如果公司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恭喜你一起要求下,公司會給你滿意答覆。因為一般能在這樣地方開公司,名聲比錢重要,也不差錢。而且待遇等比較健全。怕你鬧事也得給你。如果你在的是三四線城市,甚至小縣城,哥們見好就收吧。能給你就不錯了,一般都不給,而且也沒假期。這樣的地方不怕你鬧,換你分分鐘。投訴一般石沉大海,知道什麼叫山高皇帝遠,一手遮天嗎?

2.如果你在的是國企,滿意答覆。沒問題。私人企業看地域。看公司規模。如果小公司,大哥別想了,一天假也沒有一分錢也不多給你。

3. 無論哪裡看你能力,如果你能力強,不怕那就爆發吧小宇宙。幹他,他不敢咋對你,因為沒有了你真的玩不轉公司。賺不了錢。如果你不是那樣的人。老老實實的,一天不給你,也得笑著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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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大富


《國務院帶薪年假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帶薪年假國家規定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帶薪年假天數的計算公式

一、對於老員工的規定:

《辦法》此項規定明確了年休假是勞動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體勞動者的休息權,不是根據對某個企業的貢獻來確定的。

帶薪年假天數的計算公式

  帶薪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折算後不足1天的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帶新年休假計算報酬的天數取整數天數。

二、對於新入職的規定:

  《辦法》還規定:勞動者新進用人單位,且連續工作不滿12個月的,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後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假如李先生工作了7年,在今年8月1日跳到乙單位工作的,那麼他今年在乙單位剩餘的“日曆天數”為153天。按累計工作時間算,他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應為5天。那麼今年他的年休假天數應為(153÷365)×5天=2.1天。由於0.1天不足1整天,不能享受年休假,因此他今年的年休假天數是2天。

  希望能夠給大家帶來幫助。


半入江風半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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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舞者61


這種情況只能是小公司,基本都這樣,不適應最好就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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