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父母過世,公司領導不聞不問,派員工送個花圈,這樣的領導,還值得尊敬嗎?

頂千斤1


作為公司領導派員工做出表示,已盡到基本責任,所以依然值得尊敬。

其他答友已做了很好的回答,我之所以還想說幾句,就在於四個字:換位思考。

我們常說要換位思考,才能做好溝通達成一致。但往往發現在現實中,許多人是以換位思考要求別人,而自己卻謹守唯我獨尊意識。這樣對別人不公平,對自己也是傷害,久而久之容易走向偏激與狹隘,看世界都是灰濛濛不快樂的。

此提問就帶了這種傾向。誠然,家庭直系親屬離去,對當事人是天大變故,這點可以理解;然而對公司對領導,這是一種高几率事件,他們必須按一種制度化方式統一處理。公司做到統一性工作,應該算盡到了責任與義務。當事員工悲傷之餘,也要站到公司領導的地位進行換位思考,這樣雙方才能達成共識,不影響公司正常運作與個人工作生活。

說完員工這一面,不妨再提醒下公司領導。我認為一些臺資中小企業做法值得私企民企借鑑,這裡也順帶分享下。

此問題造成員工感覺公司領導不聞不問的原因,故然有員工的個人感受,在一定程面上對公司領導還是一個警鐘。領導認為做到了交代,員工認為不聞不問,這有管理者的缺失。

我在多家臺資企業中就職過,在所就職企業中都遇見過紅白事。他們有一點做的不錯,在員工福利中會有標準規定,如假期、公司補貼、禮儀標準。這是公示的公司義務,這樣能讓所有員工有依可據,不做過多幻想,以免產生誤會。

由於公司管理人員可能會受邀參與活動,臺資又會做出管理人員統一標準,這是不公開的約定。05在無錫三浦橡膠時,臺灣老闆就做出約定,員工結婚時,臺乾紅包388,陸幹300,老闆1000。喪事,統一每位課長以上管理100,老闆500,合併送件禮物,而公司就出一部車一花圈。這樣一來,每位員工遇事時也很清楚公司的做法,不至引起誤會。

所以我認為要歸避因員工私事引起勞資誤會,讓員工心寒,企業最好的做法是公示標準與約定。當然,直接領導與老闆,最好還是做出另外的表示,工作再忙,發個微信問候也是可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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