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浙股美都能源“退貨”山東瑞福鋰業最新進展

經濟導報記者 杜海

美都能源(600175)22日披露的關於終止收購山東瑞福鋰業有限公司(下稱“瑞福鋰業”)的進展公告稱,去年3月18日,公司與王明悅及管理團隊簽署了《關於終止收購瑞福鋰業股權的協議》,擬終止收購瑞福鋰業股權,並約定由交易對方(瑞福鋰業原股東)分8筆向上市公司支付相應的股權回購款,合計6.0694億元。

但截至目前,美都能源仍未按期收到第五筆款項。而該筆5000萬元的款項,本應在2019年12月20日前收取。

交易對方年底前需支付2.68億

根據經濟導報記者此前採訪,去年3月,美都能源稱,將終止29億元收購瑞福鋰業98.51%股權的收購協議,瑞福鋰業原股東王明悅及管理團隊將回購瑞福鋰業56.18%的股權。交易完成後,美都能源還持有瑞福鋰業14.86%的股權。此外,美都能源與瑞福鋰業其他原股東各方磋商,待協議達成,將完全退出瑞福鋰業。

一方面,瑞福鋰業2018年需支付約9億元業績補償;另一方面,美都能源尚需支付10億元股權轉讓款,扣除相應稅費等,瑞福鋰業原股東王明悅及管理團隊,需向美都能源支付總計6.0694億元的“分手費”,共分8次支付。

具體來看,2019年3月19日前,需支付0.50億元;2019年4月13日前,需支付1.1022億元;2019年6月15日前,需支付0.2465億元;2019年9月30日前,需支付1.5394億元;2019年12月20日前,需支付0.50億元;2020年4月15日前,需支付1.00億元;2020年9月30日前,需支付0.50億元;2020年12月20日前,需支付0.6813億元。

目前,美都能源均按期收回前4期款項。針對第五筆款項,美都能源已於2019年12月20日前和到期日,向對方發送催告函,期間也多次與交易對方進行溝通、催討。截至2020年2月20日,交易對方仍未在協議約定的60天寬限期內付款。由此,交易對方尚需在2020年12月20日前,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向上市公司支付股權回購款合計2.6813億元。

美都能源稱,鑑於交易對方尚未向公司如期支付第五筆股權回購款,存在此次《終止協議》終止及公司無法按時收回股權回購款的風險。根據最新進展,存在瑞福鋰業全年報表仍將納入公司2019年度合併報表範圍的可能性。

質押物價值可覆蓋剩餘股權轉讓款

美都能源原本主營地產開發,近年來頻頻跨界進入新能源及石油產業領域。其中,收購瑞福鋰業就是其佈局新能源業務的重要一環。

據其稱,為打造能源板塊的產業化,美都能源自2016年以來接連收購了上海德朗能動力電池有限公司、浙江美都海創鋰電科技有限公司及瑞福鋰業等新能源板塊公司。而收購瑞福鋰業,美都能源可謂孤注一擲:2017年10月,公司籌劃收購瑞福鋰業資產,當初給出的98.51%股權價格高達35.96億元。

瑞福鋰業作為國內第三大碳酸鋰企業,雖然2016年、2017年淨利潤大幅增長,但主要受益於新能源政策。此外,收購瑞福鋰業還屬於一項關聯交易,交易對方王明悅擔任美都能源副董事長,亓亮任職副總裁,二人分別持股瑞福鋰業34.21%、11.66%。在質疑聲中,該筆交易價格最終下調至29.06億元。

然而,自2018年以來,受整體宏觀環境及民營企業融資環境變化等影響,加之新能源、互聯網金融行業法規政策的調整,導致上述轉型併購的標的公司並未達到公司預期。2019年,美都能源開始陸續剝離部分虧損企業及非主業資產。

選擇向原股東“退貨”,或與瑞福鋰業經營業績未達標密切相關。2018年上半年,瑞福鋰業淨利潤為8501.1萬元,僅為業績承諾數的20.24%。

如今,針對後期股權回購款的收款保障,美都能源稱,在本次終止收購時點,公司曾取得了新疆東力礦業投資公司30%股權、山東晟鋰環保科技公司10%股權及瑞福鋰業19.09%股權的質押權,若交易對方仍不履行股權回購款支付義務,上市公司可執行上述質押物。目前,上述質押物價值可覆蓋交易對方剩餘股權轉讓款,若未來上述質押物發生較大減值,則公司存在應收款減值的風險。

美都能源表示,公司將繼續採取各種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採取訴訟、執行抵押物等,向瑞福鋰業原股東追討該筆款項或者與對方達成新的還款協議。若後期仍未有任何進展,公司將按照終止協議的約定,要求瑞福鋰業原股東繼續履行收購業績對賭的義務,並採取法律措施保障上市公司的各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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