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建議增設捕獵、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罪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有關禁食野生動物的呼聲不斷。近日,全國人大代表孫建博向全國人大撰文《關於加快全面禁食野生動物立法的建議》,呼籲修改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從法律上全面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杜絕病毒感染。

澎湃新聞注意到,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2月24日上午在京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草案提請審議。草案聚焦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目的就是要在相關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為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革除濫食陋習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目前,已形成以自然保護區為主體的野外保護體系、野生動物救護繁育體系和一大批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體系。孫建博在建議中指出,雖然野生動物保護態勢良好,但受利益驅使,非法違規捕獵、交易等活動時有發生,“即便在當前疫情重壓之下,仍有個別人頂風作案。”

孫建博認為,出現食用野生動物屢禁不止的現象,首先應該是食用者、交易者受利益、口腹之慾驅使,存在一定僥倖心理,“在很多中國人的觀念裡,動物類藥材是滋補的代名詞,且以野生為佳。”

“吃野味非但不能滋補、治病,反而會帶來健康隱患。”在孫建博看來,近些年來,世界多地出現的新發傳染病,很多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當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為亂捕濫食野生動物敲響了警鐘。

除了人們對食用野生動物的動機不正確,野生動物保護的管理範圍不全面,現行法律法規滯後,對侵害野生動物的行為懲處力度不足等,也是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孫建博指出,禁食野生動物不能單純靠教育引導和加大宣傳,應從法律上全面禁食野生動物。

澎湃新聞觀察到,我國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是1989年頒佈實施,2018年進行重新修訂的。“保護法雖然對野生動物有禁食的規定,但同時也規定了禁食的範圍僅限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具體的由《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確定。”孫建博認為,該法主要是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大量野生動物並不在保護管理範圍,包括絕大多數的蝙蝠、鼠類、鴉類等傳播疫病高風險動物,“這些不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的交易、運輸、製作和販賣,造成了當前公共衛生安全的‘重災區’。”

為此,孫建博建議進一步健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嚴厲打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如果不從法律層面在源頭上加以嚴格控制,單靠大家自覺,誰也不敢保證SARS、新冠肺炎之後,還會不會發生因食用野生動物而發生的其他疫情。”

具體而言,孫建博建議增設捕獵、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罪,“應當對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進一步修改完善,一律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徹底切斷‘動物——人’之間的傳播途徑,杜絕病毒感染。”

建立“禁食”名錄,防止疫病人畜傳播

針對野生動物監測、保護、交易監管以及疫病防治,孫建博呼籲建立野生動物大數據,通過衛星、無人機、物聯網及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監測區域內水、陸、空等不同野生動物的種群分佈、活動軌跡及行為習慣,保護野生動物種群健康發展和繁衍,防止野生動物攜帶的疫病在人及家畜之間傳播。

與此同時,還應建立野生動物保護“禁食”名錄。“通過開展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制定出禁止捕獵、交易和食用的野生動物名錄。”孫建博舉例,譬如將蝙蝠、果子狸、穿山甲等有科學證據表明很可能攜帶傳染病病毒的野生動物納入該名錄。在範圍上,既包括作為“保護動物”的“疫源動物”(如果子狸、穿山甲等),也包括作為非“保護動物”的“疫源動物”(蝙蝠、竹鼠、獾等)。

孫建博提醒,制定“疫源動物”名錄時不必區分“野生繁育動物”和“人工繁育動物”,“因為病原體並不考慮和挑剔宿主動物是野生還是人工繁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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