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关于督促涉及任城监狱有关“三类人员”如实登记申报信息的通告

关于督促涉及任城监狱有关“三类人员”如实登记申报信息的通告


近日,济宁任城监狱爆发聚集性疫情,为切实防止疫情扩散,切断传播途径,请“三类人员”立即如实向有关部门登记申报相关信息。现通告如下:

一、“三类人员”范围。

①在任城监狱内部从事食堂、物业、保洁等务工人员;

②自 2 月 1 日以来到任城监狱进行探视的人员;

③近期在任城监狱及周边区域承接过工程安装、工程修理等务工人员。

二、以上“三类人员”要在2月24日下午6时前,向所在的镇街、村居(社区)或公安机关主动如实报告个人在任城监狱及周边区域有关活动情况,回到滕州市后出入公共场所及与他人密切接触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以上“三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治疗相关规定,对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疫情传播,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社会各界对以上“三类人员”有知情者,请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派出所、司法所提供人员信息。

特此通告。

滕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滕州市公安局

滕州市司法局

2020 年 2 月 23 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