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测体温就放行,哈市道外公安依法行政拘留生鲜市场违法行为人

近日,哈市道外区仁里派出所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菜市场经营人员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存在不如实登记、不进行体温测试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市场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

不测体温就放行,哈市道外公安依法行政拘留生鲜市场违法行为人

2月22日下午13时许,哈市道外分局仁里派出所在巡控工作中发现辖区某菜市场在经营中对部分进入市场的顾客没有测量体温,涉嫌违反哈尔滨市政府“严九条”第六条“农贸市场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进行测温”的规定。遂将商场负责人兼测温人员李某、负责登记人员张某带回调查。

不测体温就放行,哈市道外公安依法行政拘留生鲜市场违法行为人

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对当日进入市场的130名顾客未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人员张某在李某授意下对未检测体温顾客予以放行。

不测体温就放行,哈市道外公安依法行政拘留生鲜市场违法行为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决定命令的李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对张某处以罚款人民币二百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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