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业由社区管理吗?为什么?

喇嘛355


过犹不及,简单地说赞成取消物业,并不科学。或者,提升小区物管水平的路子,这个建议并不是最好的。

首先,最大的问题是,业主较少真正实现对物业公司的选择权。

这才是一个大症结,化解这个症结才是最重要的,小区要不要划归社区或街道管理,反而不是那么重要。

如果有对物业公司选择权了,如果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能真正发挥作用,那么物业公司对提升物业物务的意识就是会更强,那么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也会跃升得更快。可惜现实并非这样,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从一开始时便是开发商的关联公司,或是由开发商决定了哪家物业公司进入小区管理物业,跟业主其实没有多大的干系。

这个现象大家见怪不怪,实际上是违规操作。而物业公司没有受到制约,与主业有时候的关系就比较紧张。《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就明确: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条例的第十一条亦对业主大会的职责规定有这样的内容: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所以说,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业主,其实对选择物业公司有绝对的权益。

其次,取消不取消物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已有的法规能不能得到全面落实。

小区的安防、卫生等,总是需要专业机构来处理。不管是物业,还是社区,或者街道,都会存有管理水平的参差不齐。所以关键不在于是否取消物业,而是在相关法规指条下,规定物业该如何收费,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业主享受到服务有哪些,得到全面且有监督的落实。这才是正道。

现在有一些物业,确实存在极大的问题,包括服务态度差,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做的事乱做等等,都是时有发生,而且不是一个两个的个例,几乎具有普遍性。

而且,物业经常占有小区的公共区域,对外创收,也没有给小区业主带来回报。比如小区里的电梯广告,严格意义上说,这是小区业主的共同财富,但实际上成为物业的小金库,其收入很少公开透明过。

实际上,包括街道等机构,都可以是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它们承担的管理与监督的职责,而不是其他。

所以,取消物业不是关键,关键是要让物业公司的运营,在业主面前透明公开,要知道,物业公司不过是小区的管家而已,并不是小区的主人。现在这个地位搞混了,要回归正常才是。

第三,一个小区在社区管理下就很好,在街道管理下就很好,这可能是个想当然的事。

早期很多小区也是在社区与街道管理下,服务是不是都特别好,那肯定不是的。这样的事,老辈的人应当可以作出的评价。


波士财经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是转变思想的时候了!!本人铁路职工,在90年代,铁路职工很牛x,每年春运我记得满站台的人,上不了车,每每我们连拉带拽,连踢带打的关上车门,上来的旅客都心里充满了幸福感,对我们连连感谢!也好像是忘记了他们屁股上的鞋印!2000年,铁路连续提速10次,线路上列车越来越多,旅客坐车的舒适度也越来越好!当时铁道部下了很多次文件,组织学习新的服务理念,练习服务技巧。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就是那时候提出来的!这个转变用了3年的时间!说这么多,我只想告诉物业公司,你们不是管理者,你们应该是服务者,是业主雇佣了你们,你们要为业主精心服务,热情周到服务,事事替业主着想!这样怎么会有业主不通情理呢!就算有也是极个别的人!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改成物业服务公司!虽然是两个字之差,但确是天壤之别!细品!!


玩转小科


说说我住的小区,有时候我晚上吃饭回来,十点左右。小区。值班室的窗户。半截已经用纸壳盒子挡上了。还有一次,一个。男孩子跑到我们楼顶上要跳楼。当时我们很奇怪,是怎么进来的,物业说是一个快递。就这样的物业要他有何用?


更年期综合证


有两个原因:

一是物业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实行利益最大化(物业公司老板都肥的流油),而给公司保安的工资太低,从而使一些保安人员服务质量低下。

二是物业公司招聘的保安人员大部分都是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在业主面前自觉高高在上,一旦与业主发生矛盾,没说几句就动手。


谭银厂


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物业含有多种业态,如:办公楼宇、商业大厦、住宅小区、别墅、工业园区、酒店、厂房仓库等多种物业形式。

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委会一样,是民间自治组织,其工作原理是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为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根据国务院颁布最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不归社区居民委员会。

虽然,物业服务企业受政府行政部门监管,但物业本身不属于行政管理范围。

物业所有权人是有权利选择服务自己的企业,物业服务交由社区管理相当于变相归属为行政范围,这样会削弱被服务对象选择权,同时也限制了企业间竞争力,既不利于企业进步和发展,更不利于物业本身合法权益的获得。


子曰游心


我支持取消物业公司,由社区主导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物业公司是个泊来品,是公司它就要盈利,这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物业公司也不是我请来的,它到底是怎么来的?物业公司是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但是只见管理少见服务,我是业主我还得出钱请人来管我呀受气呀?我国的管理制度就比资本主义优越,我们要对自己的制度有信心,有底气。


用户7009800173540


我双手欢迎取消物业由社区管理,物业公司,他是要以盈利模式经营的,他的利,从哪里来,从每位业主身上来,社区管理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社区里的退休人员,也可以聘请一些有管理经验的人员来管理,账目可以公开,大家本来就应该明白消费,都是本小区里的人员,它们管理起来,也会更加细心的。


寂寞沙洲岭2


肯定不同意。

物业公司是由前期开发商或者是业主大会选聘的企业服务于小区。

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服务于小区。

是一个全体业主购买服务的行为。

社区是政府单位的做最末端的组织。

很多市政府是不能大包大揽的。


边远业委会专家


那为什么还要物业呢,有他的存在就有他的价值,你可以回看那些老小区,没有物业,最后比有物业的好吗

就我住的小区为例:恒基地产,属于自有物业:恒基物业,物业费2.6元/平方,管理各方面我觉得还是很好,过年过节还有米和油,我觉得一个小区要真是没有物业公司肯定是不行,可以取消一些不正规的物业公司,就比如这次疫情,如果没有物业,谁来组织管理管控,


莫辛纳甘0629


我同意取消物业公司,有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每个小区都成立党支部,党支部负责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要求公开竞聘,竞聘内容主要是小区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环境管理以及各岗位人员如何消化小区内部人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