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日報/濱州網訊 2月23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發佈《關於在全市實行“兩測溫、雙報告、一檢測”制度的通告》,要求自2月24日起,在全市實行“兩測溫、雙報告、一檢測”制度。《通告》指出,測量體溫超過37.3℃的,社區(村)、管理責任單位應立即將發熱人員信息經鄉鎮(街道)彙總後向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引導發熱患者自駕或聯繫120轉運至就近發熱門診就診,並根據診斷情況和有關規定分類處理。
《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在全市實行“兩測溫、雙報告、一檢測”
制度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發熱患者管理,鞏固社區疫情防控成果,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市委疫情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自2月24日起,在全市實行“兩測溫、雙報告、一檢測”制度。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居家人員每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測量體溫,超過37.3℃立即如實向社區(村)報告,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應同時向所在單位報告。
二、工作人員每日在單位或工作崗位進行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測量體溫;進出社區(村)卡點或小區出入口的人員,由社區(村)負責對進入和外出人員進行測量體溫;進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他公共場所的人員,由管理責任單位負責進行測量體溫。
三、測量體溫超過37.3℃的,社區(村)、管理責任單位應立即將發熱人員信息經鄉鎮(街道)彙總後向縣(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並引導發熱患者自駕或聯繫120轉運至就近發熱門診就診,並根據診斷情況和有關規定分類處理。
四、出現以下情況需進行採樣核酸檢測:
1.各縣(市、區)報告的疑似病例;
2.各縣(市、區)追蹤到的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3.各縣(市、區)追蹤到的確診病例的一般接觸者中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的人員;
4.各縣(市、區)協查外地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
5.全市發熱門診就診的懷疑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不能排除的發熱病人;
6.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認為需要篩查的其他人員。
五、各部門和單位、社區(村)要認真落實“兩測溫、雙報告、一檢測”制度,做好宣傳工作,公佈聯繫電話、電子郵箱、微信以及APP等報告途徑。嚴禁部門、單位、社區(村)或個人瞞報、漏報、遲報。違反本通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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