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東津新區通報4起疫情防控違紀違規問題典型案例

1.東津新區東津鎮崔胡村支部書記張家勇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問題。

東津鎮崔胡村支部書記張家勇、六組組長陸志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職不力,宣傳不到位、巡查力度不夠,導致發生村民聚眾賭博事件。2月13日,東津鎮紀委給予陸志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照有關程序陸志清被免職),給予張家勇黨內警告處分。

2.東津新區六兩河辦事處西崗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閆大功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問題。六兩河辦事處西崗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閆大功對疫情防控工作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導致發生居民串門聚會、打麻將等事件。2月13日,六兩河辦事處紀工委給予閆大功黨內警告處分。

3.東津新區東津鎮鄭灣村支部書記劉進雲等人疫情防控履職不力問題。東津鎮鄭灣村支部書記劉進雲,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曉紅,一組組長呂忠學等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巡查力度不夠,疫情防控期間轄區內無職黨員呂寶弟與鄭某、雷某等7人聚集在一組村民呂某家中打牌。2月21日,東津鎮紀委給予呂寶弟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呂忠學因負有直接責任,被東津鎮紀委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照有關程序呂忠學被免職);劉進雲、陳曉紅因負有領導責任,分別被東津鎮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4.東津新區東津鎮中樓村支部委員宋健在疫情防控期間履職不力問題。東津鎮中樓村九組村民孫某2月17日至18日持續發燒並告知村支部委員宋健,但宋健未及時將此情況上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月21日,宋健被東津鎮紀委誡勉談話。(東津新區紀檢監察工委)

來源|襄陽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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