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了公摊,开发商是不是该退给居民公摊费?

用户5584473933


一般实行一个新的政策,应该是划分范围的,比如从政策发布之日以前和发布之日以后,再比如规定的某日之前或某日之后。

如果真的取消公摊,也应该是这个套路。

公摊面积各个地方大小不一,像我们这一般在22%-25%的样子,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也是以这个为宣传点。

而如果政策变了,以前买房子的恐怕很难退回来,以后买房子的就会受益了。就怕开发商再想办法从别的方面加钱,这估计他们也干的出来。

所以,政策实施之后到底怎么样,还是暂观后效吧。


绵薄之力行大爱


大家别把这个事看的多乐观,甚至连想都不要想,因为没有意义,就是一个文字游戏,算法的问题。

我们现在很多地方买房都是叫做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包含公摊面积在内的,一般的住宅公摊面积应该不高于30%,公寓的公摊可能会更高一些,这些公摊主要包括电梯,楼梯,大堂等。所以,通常电梯房公摊也要大一些。

我为什么说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其实对我们消费者意义不大呢?因为一分钱一分货,道理很简单,经过成本核算,一平方米该卖多少钱是固定的,如果按照建筑面积算,一平方米卖1万,那么,如果按照规定的政策按套内面积计算,很简单,只能涨价,卖1.3万,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媒体报道的,就是这个问题,有的购房者购买一套宣称是100㎡的房产,实际上套内面积只有70㎡,另外30㎡算的是公摊面积。不得不说,这一情况让买房顾客们大为光火,明明出了100㎡的购房款,却只能得到70㎡的居住面积。更为可恶的是,物业也是按照售房面积而不是实际的居住面积,来收取物业费的,所以业主们都住着70㎡的房,却交着100㎡的购房面积。

建筑面积一平方米1万,那么使用面积是不可能也是1万的,按哪个标准算,都有自己的算法,还有物业费也是这个道理,按照建筑面积算是3元一平方米,如果按照套内面积,很简单,还是涨价。


韩东言


公摊的事情最近非常的火,很多人都在讨论公摊,确实公摊跟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相关,不得不让我们关心,那么就有朋友问了如果取消了公摊,开发商是不是该退给居民公摊费呢?家居杂坛本人也是从事建筑行业的人,对公摊面积是深有体会,以前买了一套房子告诉你建筑面积是100平米,套内使用面积能有80多平米;后来再买的一套房子告诉你建筑面积是100平米,套内使用面积能有60多平米;现在买了一套房子告诉你建筑面积是100平米,套内使用面积能有50多平米;公摊确实越来越多了。



那么我们来看看到底什么是公摊,其中有一些我们必须清楚:

  1. 其实所谓的公摊就是说的公摊面积,也就是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的总称,公摊面积与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这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2. 公摊面积包括了商品房的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室,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机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热力小室,值班室,其它泵房,水箱间等等;公摊面积就是公摊系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
  3. 公摊面积真的很有意思,公摊面积又是你的又不是你的,如果占用了公共面积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现在好了,以后直接取消了公摊面积,以后的商品房都以套内面积来出售了。


我们关心的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开发商是不是应该给居民退公摊费:

  1. 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取消了公摊开发商并不可给居民退公摊费,取消公摊只是针对以后的产权面积更加清晰,例如我们再买房,那么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知道我们到底买的是多大面积的房子;
  2. 不过,取消了公摊可以出现两点对我们老百姓非常有利的利好消息:第一个对我们老百姓利好的消息就是我们以后再交物业费的话,再也不用按照原来房本上的建筑面积来交物业费了,这点也不错;第二是就是可能造成房价的重新改革,个人观点是房价无论怎么改革,在求稳的大环境下是不太可能上涨的,那么变相就是降价了,个人觉得这点也是好消息。
  3. 此时的政策还并不是十分明确,只是征求意见稿,如果正式的相关政策出来的话,相信就有一个明确的的答案,期待政策早日实施吧!



关于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开发商是不是应该给居民退公摊费的问题,家居杂坛都给大家分析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以上都是个人观点仅供大家交流探讨使用,如有不足之处欢迎大家留言讨论指正!最后还是恳请大家关注一下家居杂坛,多给家居杂坛点赞评论转发!万分感谢!


家居杂坛


大实话:取消公摊不会影响已签订的购房合同,哪怕是房价跌了,开发商也没有理由补贴谁。

对于公摊面积的事,可以说绝大多数购房者都是非常不情愿去公摊的。明明买的是一百平的房子,结果到手机就只剩下七八十平了。实际居住面积则会更小,而最近新出台的规定取消公摊面积则让很多人感到一些兴奋,终于可以不用公摊自己用不到的费用了,这一下子买房就可以省好多钱了。


但是,真实的结果真的会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发展吗?估计稍微思考一下就会想明白,这事不大可能。

因为目前来说,房价最重要的是稳定,如果说公摊面积除去了,那么要想保持总价的相对稳定,那肯定要在单价上提高。也就是说,在有公摊面积之前可能每平方八千,而除去公摊面积后每平方就一万了,总体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对于买房子的人来说,其实并不会省钱。

然后,就开发商会不会退钱这事来说,那就更加不可能了。毕竟,我们买房子时都是签合同的,合同签完,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违规了都要承担责任。这事我们可以换个思路理解,如果说,现在因为取消公摊面积了,开发商就得退钱给购房者。那么,是不是之前买房的人,房价涨了也要补钱给开发商?估计,很多人就不愿意了。


所以说,开发商是不可能退钱给购房者的,也没有这个义务退钱给购房者。

而从我个人理解和判断来说,目前取消公摊面积,很有可能是为房产税做准备。因为,目前来说那些手里有多套房产的炒房客,很多房子都是空着的,如果说按照带有公摊面积的情况收税,那就容易引起这些人大量抛售,就容易造成房价波动,这对于楼市也是不好的。

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可以放稳心态,努力赚钱。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如果这样想,基本属于想多了。

如果取消了公摊,房子单价必然会增加,而物业费每平收费标准也必然会上涨,这比较接近一种数字游戏,此消彼涨,相关方面的总体支出会有可能产生变化,但变化的幅度或许不会那么大。所以,这是个有关透明性的改革,而不是直接影响到减费的变革。

自1998年中国进入全面商品房时代,卖房按建筑面积卖一直是个惯例,建设面积就是套内面积加公摊面积,其中公摊面积这块一直不甚透明,标准也不一。从时间轴看,早年的公摊比例比较小,近年随着房价上升,公摊比例也水涨船高。所以,有一种说法比较经典,那就是:买了一百平的房子,使用的只有七十平。这样的得房率总是让人遗憾的。

如果取消了公摊,那就是实现了跟国际惯例的接轨,因为公摊面积制度是香港地区的独创,内地进行了“发扬光大”,不过独创此制度的香港地区于2013年让这一制度“寿终正寝”。在国外,房屋交易也是按套内面积计的,而不是建筑面积。

国内也有一个城市在2002年取消了公摊面积,这个城市就是重庆。这一年实施的《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在重庆实施的这17年中,这一规定对楼市最大作用就是实现了明明白白购房。

这一次公摊面积又一次受到广泛关注,也是事出有因。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住宅规范》征求意见稿包括了这样的内容:“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住建部的征求意见文件出现了这样的内容,自然意味着公摊面积有可以在近两年内正式退出。

有观点认为,取消公摊,对于未来执行房地产税是件好事,低得房率与高得房率的区别就能体现出来,这样缴税就比较公平、比较透明。


波士财经


取消公摊意味着买卖透明化,去除了开发商花里胡哨的赚钱手法,不过,要想开发商把之前收到的钱退给住户,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常言道:“买的没有卖的精。”

无论怎样变化,开发商也不会做赔本买卖,以前可以靠着公摊面积打马虎眼,今后照样可以从其它方面来弥补差价。例如,以前100平米的房子,1.2万/平方米,现在去除公摊面积后只有80平方米,那么单价很可能会变成1.5万/平方米,总价并没有什么变化。至于物业费和采暖费等等费用,照样会有相应的涨价措施,信不信由你,开发商绝不会赔本卖房的。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我们当地产核桃,每年街边都会有不少果园的农户卖核桃。核桃的价格分几种,除了按照品种和个头区分,还有就是按照去皮不去皮区分。例如,带皮的大核桃20一斤,去皮的大核桃仁50一斤。无论你买哪一种,摊主都是赚钱的。

回到问题,房子和吃的东西当然有区别,一个需要持续付出,一个吃完就得了。

有人说了,如果之前住户买房是按照有公摊面积计算的,现在住户买房去除了公摊面积,那么之前的住户是否能找开发商要求退钱呢?只能说这是想得美,实现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取消公摊是现在才提出来的,之前并没有,即便是法律也不可能追溯到以前。话说,以前生娃多了要罚款,现在生二胎还有奖励,那么以前生娃多的能把钱要回来吗?显然是不可能的。

话说回来,取消公摊面积是一种进步,总得来讲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可以规范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可以让消费者买的省心,住的放心。至于之前已经掏了钱的,就不要再奢望让开发商退钱了,那是不可能的。


夜雨如书


都辟谣了,取消公摊这件事只是针对建筑商方面的,而不是对于购房者,对购房者而言,跟原来没有什么变化。

但是说实话,就算是真的对购房者也实行了取消公摊,开发商常理上来说是要赔钱给居民的,否则购房者多亏。但是这个亏要让开发商来承担,那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的。


只要是买过房子或者正在买房的人都知道这个公摊面积的问题。我之前也在看房子,新的小区基本上100平米的房子,如果扣除掉公摊面积那差不多只剩下70多平米了,整整20多平米就没了,但是这20平米还是要购房者来承担的。

那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什么?其实不只是楼梯间、电梯间、楼道,还包括垃圾站、变电室等等公共空间,由这栋楼的业主一起分摊,就是所谓的公摊了。


所以开放商方面一定不会承担这个所谓的公摊面积的,毕竟开放商建筑的时候他们认为建筑材料都是按照面积来算的,楼梯和电梯这些公共部分也是用了物料的,这些应该有人买单,而不是他们开发商,所以就变成由购房者来买单了。这是从有了楼房之后才有的。因为之前的房子都是平房或者独栋,不存在公摊面积。

再退一步,如果真的要退公摊面积的费用应该怎么退呢?比如当初你买的时候放假是2万一平米,房价已经涨到4万一平米了,你说要赔偿是给你按照2万赔还是4万赔呢?这恐怕又要引起新的讨论了。


不过我觉得,应该按照4万来赔,毕竟过去购房者买的也是价值,这个价值在过去2万,在现在来看涨到4万了,那价值的拥有者当然拥有这个成长的利益,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公摊面积居然算进业主套内面积里面,跟套内面积一样的价格,强迫业主买下,并计入业主的完全产权,且要业主年年交物业服务费。而业主不知道他购买的具有产权的公摊面积在哪儿,更不知道他为何要为莫明其妙的公摊面积交物业服务费……这也是开发商巧立名目,牟取暴利,掠夺业主的一个证据!人们就期待着国家房地产部门出台规范房地产销售细则,剔除房地产暴利,维护房地产业主权益!


长江大桥同龄人


每个月电梯间,楼厅使用费一千五,花园,绿地,马路使用费五百,物业不再收取,均开始按单项计费,停车位开始按小时计,长租半价,大件物品进出小区需申报,大件用一次电梯按尺寸重量计费。访客物业门卫接待开工均需收费三百元/人。门禁卡一个两千一个,没有卡什么人也别进。晚上所有公共区域一律漆黑,想亮灯?可以,收钱!总管线每户必须公摊,燃气两万,水管一万,排水管一万,污水管三万,电路三万,消防一万,网络二万,不给钱?可以!别接我总管上。所有总管道按年收费,不交别用。物业人员改名叫XXX小区置业公司,你用我东西我合理收费没毛病吧。所有东西使用权均按年交费,不交也可以,就是不能使用,别侵犯我公司的物权。


沃土人家


退不退公摊费不重要,重要的是坚决支持取消公摊,而且要出台配套规定,以防开发商玩猫腻。

这里所说的取消公摊,应该是指取消公摊计价,包括房屋销售,物业,供暖等等,因为公摊是住宅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物理上无法取消。

取消公摊的“利”在于使得房产交易更加透明

所有买房子的人在面对“买100平只有70平”的时候都会堵得慌,取消公摊,避免了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情况发生,也会避免开放商在公摊测绘的时候搞猫腻,交易的时候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买房子更加顺气顺心。

取消公摊的“利”在于节约土地资源

取消公摊,公摊部分不能卖钱,开发商自然就会想办法扩大套内面积,减少不合理的公摊面积, 促使住宅布局设计更加合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这样,市场上蹩脚的开发商设计出的高公摊住宅就会越来越少。

取消公摊的“利”在于可能降低老百姓生活成本

取消公摊计价,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不仅包括房屋交易,还包括物业费,供暖费的收取等,如果统统按照套内面积计价,相关服务也会涨价,但是因为公摊多少是被开发商做大的,而且取消后公摊会被压缩,因此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总体会下降。

取消公摊的“弊”在于必然导致房子单价上涨

羊毛出在羊身上,公摊面积也是需要建设成本的,这个成本必然分摊到套内面积上,房子的单价就必然上涨。比如原来100平的建筑面积,单价1万,套内面积70平,总价100万,如果按照套内计价,开发商必然会把单价涨到1.42857143万,上涨幅度高达42%。 这一点是政府,老百姓都不能接受的。

取消公摊的“弊”在于居住品质可能会下降



为了获取更多的收益,利欲熏心的开发商可能会无所不用其极,两梯六户,过道变窄,大堂变过道,住户的公共空间被压缩。总价不变,居住品质却下降了,侵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当然,你可能说你不买公共面积小的,但是公共面积大的必然价格也贵。 虽然,我国的住宅公共面积对于国外来说是高标准的,但同价同品质是所有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取消公摊面积牵涉面太广,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包括已经备案销售的住宅过渡方案,与各城市限价政策的协调,公共面积的配置标准,物业供暖等费用计价方式等等,这样才能保证利民政策不会变为坑人政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