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员工不请假不到岗怎么处理?

钱奕霖妈妈


这里面分两种情况,而且情况不一样处理的方式也不一样的,
有一种如果是禁止营业的单位,
员工在此期间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
请假期间未劳动也没有劳动报酬,
如果疫情时间跨月了,比如跨整个2月份,
2月份你没有去上班,这要的情况下社保由你本人承担;
如果你上了一天班,单位缴纳部分仍由单位正常承担。
第二种情况不是国家禁止营业的单位,
如果在国家和地方通知不允许营业的期间内,
有劳动报酬社保按照正常上班缴纳,
其他期间按照平时规定执行。
公司的HR当然是希望员工能够来早点上班,
而员工却因疫情影响的客观原因确实来不了,
公司HR也向员工发过通知如果不来员工的社保怎么办,
而员工的回复倒是干脆,直接回复: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对于这样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处理呢?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单位是否为疫情禁止营业的单位。

目前受疫情的影响有些地方单位开始复工了,
但有些地方受疫情的影响还是开工不了,
员工在家也上不了班也是在家着急,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员工开始担心,
担心个人工资发放的问题,担心后期社保续交的问题。

对待不请假,不报备,不接电话的直接按照国家规定内进行辞退,自离处理。

一、职工的休息休假问题 针对疫情国家统一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上海市另行出台对应方案将假期延长至2月8日。在此期间,针对已提前复工的企业,职工已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休息日定性国家发布通知延长的春节假期,而并非法定节假日。而对于各省市自行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应当考虑到延迟复工的目的,并非增加休息休假,而是减少人员流动,提前复工的职工建议按照正常出勤定性即可。 二、假期期间职工的薪资待遇问题 对于已返岗的职工,国家统一延长的春节假期的薪资待遇可以按照休息日规定处理,对于职工应当安排补休,不能安排的,应当发放2倍的工资。对于各省市自行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提前复工的职工建议按照正常出勤正常发放工资即可。 对于未返岗或者企业仍未复工的情况,兼顾企业与职工利益平衡的原则,工资待遇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发放时基本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四、职工根据政府部门的通知自行隔离的14天,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要求从外地返岗工作的人员先自行隔离14天。在14天里,企业应当落实隔离的要求,安排职工在家远程办公或安排职工休带薪年假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五、职工被感染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工伤吗? 职工不幸染病(仅指被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为工伤,需要区分染病原因。 根据《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为工伤。 前述“医护人员”即为奋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第一线的医护人员;“相关工作人员”是指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隔离组织、实施人员。 其他人员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原则上不认定为工伤,包括因出差而不幸感染者。但如果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现感染且在48小时内医治无效死亡的,可申请认定为视同工伤。 如果医疗机构职工受单位安排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发生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尤其是因此死亡的,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对于非医疗机构的其他单位,职工主张工伤的,可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由工伤认定部门进行认定是否为工伤。
六、职工被传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是指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被确诊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则从其被确诊之日起执行医疗期政策,其隔离时间,不计算在职工依法应享受的医疗期之内。根据有关规定,医疗期应按以下标准执行(上海等地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当地的医疗期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2020年1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5日至4月4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七、职工在医疗期可以获得什么医疗待遇? 依据国家卫健委和财政部发布的政策,对于因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人员,享有以下医疗待遇: (1)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2)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但是,如果职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则应当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待遇费用将由单位承担。 八、因受疫情影响致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应当如何复工?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因受疫情影响致不能按期到岗的,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以与职工先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期。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企业也可以采用错时和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九、职工是否能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上班? 有条件的职工可以在家办公;亦可引导职工主动辞职;职工不履行请假手续或不辞而别的,公司及时通知职工返岗。在上述情况下职工无故未返岗上班的,单位可以按照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十、职工曾经患过传染病,再返岗工作,公司拒绝是否合法? 经治疗后或隔离以后经确诊无风险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曾患病职工返回工作岗位,应当接受职工返回工作。当然,单位亦可选择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通过各渠道明确禁止以下特殊职工未经许可返岗工作,明确通知禁止14天以内有湖北接触史、以及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职工返岗工作,重申劳动纪律。经确诊安全,获公司审批后方可返岗工作。 十一、职工所在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职工因此被裁员是否合法?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十二、职工患病期间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的,劳动合同能否被解除?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十三、如果职工拒绝接受检疫,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十四、受本次疫情影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如何处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奋斗中的韩先森


疫情期间员工不请假,不到岗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不会处理的,因为这是意外的,不可抗力的爆发的特殊因素,不是因为你个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因此,不会对你做任何的处理和追究。

另一方面,全国各地针对疫情期间职工不能按时返工和上班的情况都做出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照顾性的文件规定。全国各地的政府都拿出财政的补贴来支持各企事业单位的复工,对员工的培训,交通费的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和帮助;有的用工单位甚至义务包机包车迎接员工回厂上班工作。

因此,异常期间员工不请假,不上班是不会受到任何追究的。


金牌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目前仍未全面复工,工作当地主管部门要核查,企业是否具备复工条件:1、工作环境的防疫工作是否每天消杀;2、防护物质是否准备充分;3、到岗人员要进行14天隔离观察;4、设卡检查,每天早晚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公司应该会酌情处理,不记旷工,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你去当地村委或社区,开个无法出行证明



湖南看飞鸡


2020年的疫情是特殊的情况,全世界都高度重视,尤其是咱们中国。国家为全世界做贡献,及时止损。

工作分几种情况对待:

第一种,必须上岗的,政府机关部门安排的岗位,一定做好防护,确保个人安危的工作,同时定期休息,做到饮食起居合理安排。

第二种,政府部门限制的岗位,但是有条件在家里做的,进行必要合理工作。

第三种,完全不能出门的岗位,在家保证不出门就是上班了,我们都开心啊!工资照发,以后再补损嘛!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身体健康,就是革命的本钱!

非常时期,非常对待!

我们都是一家人!








袜赛自媒体


我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不管什么情况,不请假是不对的,公司有制度,完全按照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针对不到岗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 因交通管制无法到岗,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在特殊时期给予照顾,并让员工在家工作,安抚好员工,尽可能降低未返岗而导致的工作损失,建议恢复交通后返回做好防护并返回工作岗位。

第二,因返回工作城市被继续隔离14天而无法到岗,这个要根据国家规定处理,国家规定的这14天里,按正常工作计算,不得克扣工资。

第三 因接触病例而导致的被隔离无法返岗的,我建议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

第四 员工既没有被隔离,也没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无故不到岗,也不请假说明情况,任何公司都有制度,对于这种无故不到岗又不请假的行为一般按旷工处理,达到开除条件的,予以开除。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职场纵横谈


1.企业可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2.还可以企业进行与员工主动联系 了解不请假不到岗的原因,如果是被隔离了或其他原因可以让员工提供证明 。而后企业在与员工协商直至双方都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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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log石一坚


上级部门通过了企业的复工申请,企业可以按照审批时间按期复工。对于不按期到岗的员工要问清楚具体原因,具体问题也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毕竟目前仍是非常时期,各县市客运车辆还未开通,大部分村庄道路也没有畅通,私家车开不出来,出行不便的确是客观事实。越是在这种关键时期,处理问题越要以《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简单粗暴的扣钱、处罚、开除,员工如果不能接受,真要聚众上访,或到当地劳动部门仲裁,恐怕企业要受罚。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也要协商处理,依法解决,本着互相理解的态度,解决问题,避免激化矛盾。

一、员工如果因为到公司的道路封闭或客运汽车未开通为由延期上班的,属于非故意旷工,可以以年休假、每月休班来抵扣弥补耽误的工时,耽误一天,以后就少休班一天,但是三天之内,自己想办法到岗。丑话说到前头,如果延期一周仍未到岗,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启动除名除名手续。

二、员工如果家中确实有事情,走不开。只要理由充分,需要提供合理合法的证据,按照事假处理,《劳动法》对事假工资没有具体规定,从复工当天算起,少上一天班,少支付一天工资。超过一个月仍未到岗,联系员工,再不到岗,公司将启动除名程序。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岗的,从复工之日起,启动除名手续。


奋斗的管理者


第一点,公司有制度规定几天旷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如果有,那么公司可以通过短信,微信,快递等方式通知员工,不按时提交相关不到岗证明的,公司将以旷工解除,超过旷工天数后公司再通知解除。

第二点,如果公司没有制度,那么通知的次数要增加至少一次,如果员工仍然不管不顾,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较小。

总之,要证明公司已履行了通知义务是关键,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自己有客观原因的,那么解除就是合法的。

我是劳动法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


晋科律师谈法


建议人事这块打个电话问问是什么原因?是没有收到开工的通知?打算离职不来了?还是他所在地区因为疫情的原因管控严重?或者是家里有什么突发事件?……然后根据具体原因酌情处理。

如果是本人不打算来了?那还是尊重他的选择吧!雇佣关系本来也是一种双向选择。如果这个岗位比较特殊,一时没办法完成工作的交接或者直接找其他人代替,可以合理沟通。当然如果对方却是真有自己的选择,那最好也有心理准备。

如果是疫情原因,可以沟通适当延长假期,或者停薪留职等。或者是建议员工当地开放行证明,公司这边开接收证明。


破晓前十分


大家好我是菊河左扯火,疫情当前,应该按照国家的思想进行复工复业,疫情不退我们不开工,我也是作为一个老板,任然在家休息,钱挣不完,为了自己和大家的安全,我选择在家多休息一段时间,对于国家重工业重要环节的公司我还是觉得应该去上班,如果像我们不是很重要的还是建议多休息一段时间,谢谢大家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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