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缇莹救父,怎样推动了历史的进程?

Manny李文辉


缇萦,家住山东,算是西汉汉文帝时期的一个名人,更因救父而名留青史。她的父亲淳于意早年为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百姓尊敬,在民间嘉评不断。淳于意精于医术,治愈了很多病人。人们听说他妙手回春,便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而来,只为求他医治。

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但她却在父亲含冤入狱时,用自己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从此废除了这种残酷的刑罚。<strong>

汉文帝十三年(前167),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受贿。按照当时的刑法,应当由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接受判决。淳于意的五个女儿,皆跟在车后哭。对此,淳于意很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

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这句话感到十分伤心。心有不甘的她就跟随父亲向西到达了西安,上书说:“我的父亲担任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我为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

她的书信无意间被汉文帝打开。面对少女的恳切请求,汉文帝不禁为之动容,且也在思考,缇萦的这番话到底有没有道理。随后,汉文帝颁布诏书:“今人有过……朕甚怜之。夫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缇萦的父亲就此得救,肉刑这一刑罚也就此废除。<strong>

汉文帝有感于缇萦的德孝,遂很快就于这年下诏废除肉刑,着手改革刑制。其方案是:“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趾者,笞五百,当斩右趾者,弃市。”

牵一发而动全身,奴隶社会以来的五刑制度由此发生变化。但随后又出现了新问题:一是斩右趾改为弃市实际上扩大了死刑范围;二是以笞代替劓刑、斩左趾,结果受刑者“率多死”。因此景帝在即位后,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并规定了刑具规格、受刑部位以及明确了处罚施行时中途不得更人。

相传当年汉文帝还曾自我责备道:“据说舜帝在位的时候,若有人犯罪,便在其衣服上做记号,或让犯人穿戴与众不同的服饰,以此作为对他们的惩罚和羞辱。惩罚虽如此之轻,可百姓却没有犯法的,这是多么高明的统治啊!现今的法律中有三种肉刑,即黥刑、劓刑和刖刑,戕害人的生理,但作奸犯科的行为却依然屡有发生,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无非是我的德行不足以服人,且对百姓的狡猾不明。为此,我感到非常的惭愧。所以说,若不对百姓加以正确的引导,就会使他们走向犯罪。”而汉文帝做出的引导,最直接的就是改革刑制。

由缇萦救父引发的汉文帝、景帝两代帝王的这一刑制的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意义重大。它标志着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步入较为文明阶段。缇萦的举动,成为了中国法制史的重要转折点。


邓海春


缇莹是西汉汉文帝时期,山东官员淳于意的女儿,她也是其五个女儿中最小的。 ̄次有其它官员举报淳有不法行为,于是被抓坐牢并将被施刑,女儿们去看望只知哭泣,被父骂,生女无用,不如生儿还有能救我的希望,缇莹闻听,即勇敢地去向汉文帝提出,我父虽有不是,但不该施重的肉刑,他年岁大受不了,我\\愿替父承担罪责,可以眨为下奴。文帝被其感動,即下令永免肉型。并将淳改为流放到西安。于是缇茔隨父西去。后耒其父也辞政,为民行医。这是厉史有名的缇莹救父的典故,当时只+五岁的她的勇敢义举,竞然使朝庭从此废除肉型,从而推動当时社会的进步,其意义值得赞颂!


黄亲国旗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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