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业主不敢起诉物业返还业主电梯广告费?

摄影酷爱


物业公司利用小区业主共同产权财产出租产生的任何收益都归于小区业主共有,这些收益物业公司无权擅自处置,或如果未经业委会举行业主(过半数)大会讨论经参会业主达百分之七十或以上人员同意,不得挪移胡乱开支使用,假如私下乱挪用或物业公司(人员)私分是一种贪污和侵占罪行,将受到法律制裁!


汉人脊梁


杭州的新闻节目做过调查,一台电梯一年收入,有十万。所以,物业不公开账目,业主就不交物业费,交钱也要交得明明白白。

7月21号或22号,杭州电视台《阿六头说新闻》节目。



熠熠生辉yao


国外的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收取物业费,别的不准干,小区不准作广告等经营行为。在中国业主想要起诉物业公司追缴业主的公益收入,会被物业公司整死!!!


用户2186232099623


不是不敢,时候不到而已。


电梯广告费是小区公共收益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利用电梯这个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进行经营所得的收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收入同其他公共收益一样,其归属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一点是没有争议的。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通过诉讼行使这个权利,就是说怎么才能把这块钱从物业公司的腰包中拿到并返还全体业主:


一、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联名,只能通过起诉主张知情权与监督权。

《条例》赋予了业主对于公共收益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最高法《关于审理建筑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更是提供了最直接的法律依据,那就是:业主请求公布、查阅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的类似案例看,业主主张公共收益知情权的案例基本都能得到法院支持,

物业公司被判令公示相关账目,业主可以查阅相关合同及财务凭证等等,但是这样做的实际意义并不是很大。


二、要让物业公司彻底返还电梯广告费及其他公共收益,这项权利必须由业委会通过诉讼主张。

公共收益事关全体业主的公共管理权,单个业主或部分业主联名无权要求返还;就是说,必须由小区业委会在业主大会授权的前提下,代表全体业主作为原告,通过诉讼要求物业返还。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就出现了本问题“为什么业主不敢起诉物业返还业主电梯广告费?”

1、多数业主不了解相关法规赋予自身的权利;即便个别业主胜诉也没有什么大的意义。

此外还担心物业公司打击报复等等。

2、业委会成立难度众所周知,没有业委会就无法要求返还。


那么再通过相关类似案例看,那些成功拿回公共收益的小区,多数是成立了业主大会又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再授权业委会向前期物业公司追索公共收益。这种案例,业主方的胜诉概率极大。


海风116067626


简单说,因为即使告了也不可能告赢,而且之后还有可能被物业针对性对待,对自己好处几乎没有坏处却百分百,既然别人不着急自己为什么要强出头,不值得!

为什么会告不赢呢?

(1)相关法律不完善

据有关物管法规定:单个业主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具体说就是,业主只对自己的房子拥有专有所有权,对于绿地、公共场所,业主则只有共有所有权,如果对物业公司的诉讼涉及到社区公共财产,单个业主就不能就此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诉讼地位不平等,弄不好业主最后还会被物业反告!

(2)调查取证难度大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你没证据就是做无用功,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

目前大部分的物业是在业主入住前就由开发商指好的。双方签的物管合同作为业主是看不到的,再说人家也不会给让看。至于物业有什么权利需要承担什么义务以及一些模糊两可的规定,你根本不清楚!

最后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业主费尽九牛二虎之为找的“违法证据",在人家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里却是允许的…

事后被针对难阻止!

(1)虽然各位业主在名义上是一体的,但各业主来自五湖四海,即使门对门住着也不会很熟更别说什么交情,抱不成团,单个分散的业主针对物业整体多方面的刁难,基本无力招架。

(2)就是众业主联合起来想辞退物业也不可能,因为物业的退出机制不完善或者说缺乏实际操作性,你没法制约人家,物业当然横了!


憨憨的铁蛋


不给办房产证, 被停水停电断电梯,换门禁不让业主回家,殴打辱骂业主。


用户66725737851


物业管理分顾用和承包两种形式。

顾用形式在外国较普遍,前提是小区已有一个业主团体去代表小区;业主团体一般以招标手法,選择适合的物业管理公司,基本上与工程招聘差不多。中标的公司以管理合约的内容和预算运作,定期向业主团体提交各类收支的会计报告,而中标公司以管理合约的总预算收取一个百份比作为利润。在某程度上,这中标的物管公司的“受聘”安排,有如以合约形式受聘的大企业顾问,约满时得到合约红利。

这安排有利有弊,好处是业主团体可主导管理水平,业主团体说了算,但这好处的弊端是,业主团体会员若有私心,各自组小圈子争权夺利时,闹矛盾机率就高,而法律上,业主团体直接负上小区整体责任,出了事就是所有业主需分摊责任,若是管理公司出错导致的损失,也是所有业主通过业主团体向管理公司追讨。

在小区里各样收益,例如出租广告位,泊车和公共场地搅活动等,都全数归各业主分摊。

总结一句,业主团体以顾用形式找管理公司,或自聘管理小区的工作人员,所有业主是通过业主团体分摊收入,责任和一切利弊。

另一形式是承包制,一般小区开始时由发展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自负盈亏地把小区包装管理,入住率够高之后,某些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团体,取回小区管理权,直接自聘人手或招标聘管理公司管理。

业主们的齐心或私心主导后向,以地区的管理部门角度看,若不幸出了意外,业主团体有否财力和能力应付?

个人猜测,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不了,而居委亦不热衷帮忙成立,是少不了上术因素。

望一众业主有公德心,爱护公物,不滥用公共地方,物管水平自然提升,良性循环从此开始。

小区好自己的物业才保值,也住得舒泰!


阿俊讲房报告


从法律法规的制定上,已经从根本剥夺了业主的权利,你要想起诉物业需要征得双过半的业主同意,物业法是一个不平等的法律。保护的是物业公司,限制的是业主。


万里祥云11


业主房屋公摊面使用权力归属业主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电梯广告费,户外广告费,户外停车场费,联通,电信,移动,宽带机房占地费,蜂巢,格格,快递柜占地费,小区空房出租费,连物业收费处都是属于业主公摊面积在内,物业办公用地必须向业主提交申请,租金必须上缴 ,物业没有权利自由侵占业主地盘,无权私吞业主的权利。


阿发日记


有人说业主起诉物业返还电梯广告费,是闹事,说这话的人不是做物业的就是钱多得用不完

书规正转,这么多年很多小区电梯广告费的收益为什么物业从不会提起,以不会公示,更不会返还业主。首先物管法物权法早以立法,其中明确规定小区公摊内广告收益必须返还业主,作为小区公共收益。物管不返广告收益是严重违法。物管为什么敢明目张胆不拿出广告收益呢?。做物管的早就把业主的心态拿死了。一是很多业主不了解广告收益归业主,甚至不知道广告有收益。二是业主心不齐,没有谁愿意站出来主持公道。久而久知,没有人去讨说法,物管就把广告收益占为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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