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一奇葩老婆,房子當初沒認識時候買的,沒有她的名字,她現在一直沒安全感怎麼辦?

嶧縣小根碩


這個我想說幾句。早幾年兒子買房而且是洋房,當時女朋友都沒有,後來找了個女朋友談了兩年,去年快結婚的時候我對兒子說,你肯定非常愛你女朋友,既然愛她,就要給她安全感。因為這個女孩要和你生活一輩子,要為你生兒育女,你一定要好好待她,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吧,一定要讓她有安全感,舒心過日子!




酒窩上的淺笑


現在的人都在為婚後財產各自打算,想想有些可悲,我父母那代好像沒這些顧慮,我媽媽這輩子都沒見過自己的工資本本,都是我爸拿著的,房產也自然而然的都是我爸的名字,我媽媽從來就沒有不安全的感覺,她也從來不管事,大小事都是我爸拿主意,其實關心財產的歸屬基本是對對方沒信任感


愛美食的釣魚人


首先,你老婆不奇葩!按照現在的社會風氣來說,安全感也的確不是老公給的!最近“ 問老公 ”攤上事了 😔😔😔

問老公是順產還是剖腹產,孕婦跳樓了!

問老公要七萬手術費,老公簽字放棄治療!

問老公癌症治不治,老公選擇了離婚!

問老公買份保險,老公說有病他出錢,結果真有病時,卻放棄治療 !

問老公要不要美容保養,老公說不嫌棄你醜,結果你成了黃臉婆,他也有了小三!👉👉👉

女人不要什麼事情都問老公,一問全劇終 。女人的安全感首先是自己給的,得自立!自己能養得起自己,有了孩子後,女人還能給自己生的孩子撐起一個家撐起一片天!再來的安全感不得不說是自己父母給的!我是獨生女,我父母有4個房子,姥姥姥爺去世了,爺爺去世了,奶奶健在,但我爸10年前就寫了遺囑,房子由我個人繼承。避免出現獨生子女不能完全繼承父母財產的事情發生!我身邊的女性朋友跟我情況都差不多。大家都有固定的工作,穩定的收入!有屬於自己的幾個房子,安全感啊,跟老公都沒多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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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沒認識老婆的時候買的,所以沒有老婆的名字,但是老婆現在一直沒有安全感怎麼辦?

1、房子在婚前買的,沒有老婆的名字,是正常的。這套房子是婚前財產,老婆擔心自己沒有保障,那我想問下,為什麼老婆婚前不能加點錢,把名字加上呢。

現在老婆沒有安全感,是想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名字啊。那該怎麼辦呢?

2、題主可以花點錢把老婆名字加到房本上,那你老婆暫時的安全感是有了,暫時你們將會過一段安定的生活。

但是這只是暫時的,老婆可能會還有其他沒有安全感的理由,比如你哪天沒要及時回她信息,沒有及時接電話等。

那她又會有安全感的問題了。

3、安全感是來自於自己的。你老婆需要自己充實自己,讓自己變得強大起來,內心強大,自身價值升高,才不會糾結於這些事物。

以上便是我的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夏菡說,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歡迎各位朋友關注我,與我共同探討情感故事!

夏菡說


連房子加個名字你都不願意,還講你老婆奇葩。她沒有安全感是正常的。我老婆也曾經這樣過。我把我婚前的兩套房房產證改成不動產權證,加了她的名字不就解決了。換句話說,你根本就沒想過和你老婆白頭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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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你老婆確實奇葩。她有沒有安全感,不是因房本上沒有名,而實質是在婚姻上怕離婚。

因為買房子時,你根本不認識她怎麼能有她名字?她想房本上有她名字的目的是什麼?她認為安全感的目的是什麼?還不是在離婚,或者你去世後,她有財產的分配權嗎?這裡邊的實質不還是對婚姻沒有信心,想後路嗎?

我認為你們是再婚,你年齡大於她,或你身體欠佳。她有這個想法尚有可緣。如果你先於她去世,你與前妻的子女與她爭奪房屋所有權。她的後續居住條件沒有保障。她應有這個思想考慮。

你們是原配夫妻,她這個擔心沒有必要。只要夫妻感情融洽,和睦的家庭,白頭到老。還用考慮這種事情嗎?一方去世,另一方與子女不是自然繼承財產嗎?我認為你們夫妻只要把心思用在經營家庭上,婚姻穩固,和諧幸福,還用研究房本加名的事嗎?

如果是再婚,你為滿足她的需要,可以到房產部門按規定可以添上她名字的。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你可以依法立遺囑,確定你死後的房產的分配權。但不能剝奪有繼承權人的合法權力。

上述分析,不知對你有無幫助?


傳峰看世界


題主,你的老婆這是明顯的缺乏安全感,這很正常,一點都不奇葩。世界上有兩種現象最奇特,第一是男人莫名的自信,第二是女人莫名的沒有安全感。所以這個問題不難解決,你直接帶她去房管所交資料寫上她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這個手續麻煩的話,那就再買一套房子,直接只寫她一個人的名字。夫妻兩個,既然覺得在一起過一輩子了,財產問題就不要分彼此了,你的就是她的,她的還是她的,女人需要安全感,你給她便是,夫妻生活中需要真誠相待,沒有必要還留有一手,我給你講兩個例子,你看了會覺得自己的生活其實挺好。

我有一個女同事,工作能力非常強,工資收入很高,基本上都有四到五萬的月薪,經濟能力算是可以了,女孩子也很自立,然而感情生活方面她並不順利,第一任男朋友的時候被同宿舍的閨蜜給挖牆腳了,第二任男朋友買好了房子車子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發現男朋友出軌他自己單位的上司。現在的老公是第三男朋友,老公工資低,對他還各種不好。女同事也是各種沒有安全感,自己收入都沒有正常報給老公,私設小金庫。這種生活其實已經沒有了相互信任,只是為了搭火過日子才在一起。

另外一個朋友的弟妹就更誇張,女孩子長的漂亮自身條件也不錯,就是各種沒有安全感,結婚之前硬是跟朋友的弟弟簽了一個狗血的協議,如果離婚,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不籤就不結婚。

相對於這兩種情況,你還是比較幸運的,至少你的老婆只是表示出了這種擔心,所以,如果愛你的老婆,就給她足夠的安全感,給她足夠的重視,給她足夠的愛。


言人不敢言


這種就被稱為奇葩了嗎?嫁你這種人真可悲。

你為什麼不反思一下為什麼她的安全感需要房產證上加名字才能獲得,婚姻生活中您從心理上給過安全感了嗎?

現在社會強調誰買房是誰的,對方要求加名字你不願意也正常,你可以跟你老婆溝通來尋求解決問題,而不是一上來就說對方想加名字是奇葩。

所以,部分男人是靠不住的,物質也並不能帶來什麼安全感,只有努力讓自己活的更精彩更有底氣。


輕舟載愁


為了房子已經鬧出不少奇葩新聞了,父子相爭、弟兄姊妹相爭,夫妻之間相爭,再好的感情,都敵不過一套房子70年的土地使用權?

既然你老婆那麼在意房產證沒有她的名字,為什麼不加上呢?就算將來過不到一起,你分她一份,她還能帶到墳墓裡嗎?無非是她在世時,有個安身之處。


聽鄰居大姐講她婆家因為房子鬧出的糾紛更是奇葩:公公去世後,弟兄姊妹三家人一起商量婆婆的養老問題。大兒說,把老人房子賣了,錢給母親養老,誰能照顧母親,就連人帶錢都接過去;二妹表示同意;

小兒反對賣房,要三家輪流去母親家裡養老,誰養誰負擔生活費。老母親要聽小兒的,最後三個子女輪流養了母親八年,直到老人去世。


剛料理完老人後事,房子問題再次被擺上桌面,不等老大、老二提建議,小兒拿出房產證堵住所有人的嘴。

原來父親還在世時,就已經揹著其他兒女立了遺囑,房子歸小兒子,遺囑做了公證,母親也按了手印。他們是通過怎樣的程序辦了過戶我不清楚,總之,老人的房子早就歸小兒所有了。

老大老二寒了心,不僅為父母偏心,更為弟弟耍心機,騙他們出錢出力和他一起養老,最後卻一無所得。自此弟兄姊妹失和,都不再與小弟家來往。


房子再值錢,也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有什麼可爭的?英國詩人蘭德的詩《生與死》是這樣寫的:

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我愛大自然,其次就是藝術;我雙手烤著,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準備走了(楊絳 譯)

我們普通人或許沒有大師的境界和格局,但也知道,這世界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房子也一樣,活著的時候,房子是家,能遮風擋雨,能休養生息,這就夠了,家裡有親情,有愛情,這些都比房子本身要珍貴……


恩典Elim情書


很簡單,讓她父母拿出房子的一半錢還給你父母,然後房本上加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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