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寄生虫》抄袭。

电影界又闹出了一个大笑话。

对于印度电影制片人的所谓指控,《寄生虫》片方正式回应称,从未收到过印度方面的有关联系。

舆论几乎呈现一边倒趋势,都说那位印度制作人根本就是碰瓷。

连印度媒体都看不过去了,指责抄袭说法过于荒唐。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对于中国观众来说,这样的抄袭碰瓷是再熟悉不过了。

倒流一下时间,我们来盘点一下这类影视碰瓷维权事件。

上一次被碰瓷的热门电影,是《哪吒之魔童降世》,以及《烈火英雄》

两部都是票房“10亿+”的爆款。

哪吒的事可谓是弄得满城风雨,一波三折。

原告方一开始来势汹汹,摆出了诸多抄袭“证据”。引得网友纷纷围观。

谁知这个所谓的非遗大秀其实自身水平有限,其海报,动画制作都十分粗糙。而且根本经不起推敲。

然后剧情开始反转,原告方非但没告成,反倒是被网友嘲讽自己本来就是抄袭者。一位视频制作者还站出来反告原告方抄袭。

也不知那原告方有没继续起诉。也可能是见势头不对,直接跑路了。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哪吒的事情没过多久,《烈火英雄》突然也被起诉。

北京海淀法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李某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电影《烈火英雄》出品发行方诉至法院;并表示《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结局安排等方面的表达内容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烈火英雄》片方和导演作出回应后,事情也没有了下文。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2018年的两部电影也2019年接连身陷抄袭风波。

贺岁档票房冠军《芳华》,原告肖某认为,他于2015年1月初独立创作完成剧本《蓝姆伽的救赎》,并于2015年1月8日将剧本发给胡某林,希望胡某林将剧本推荐给导演冯小刚。

但冯小刚似乎是偷偷盗用了肖某的剧本,自己拍了疑似结构人物相似的《芳华》

《芳华》官方则说明剧本是根据严歌苓同名小说改编而成。小说作者都没说话,怎么无端端一个编剧跑出来说侵权了?

双方多次开庭,审理结果还没有相关报道出来。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西虹市首富》的遭遇和《芳华》类似,也是一个编剧无端端跑出来说他的剧本被抄袭了。

实际上《西虹市首富》是根据美国电影《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合法改编,既然都是情节相似,那可不可以说那位编剧先抄了《布鲁斯特的百万横财》,然后再说《西虹市首富》抄袭了自己?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2018年,倒霉的则是黄渤和陈凯歌。

黄渤好不容易弄出了票房口碑双丰收的处女作《一出好戏》,有人却不高兴了。

编剧于某在微博上实名举报黄渤新戏《一出好戏》抄袭。称该片抄袭借鉴了《男人危机》剧本中的故事创意与框架。

《一出好戏》方面派出了律师回应,舆论是一边倒地支持黄渤,于某说会抓紧时间立案,可是到现在似乎都没有开庭的消息。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陈凯歌的情况又和冯小刚类似,某编剧也是说他给过剧本陈凯歌看,等到《妖猫传》出来了,一看就看出是抄袭了自己的作品。

《妖猫传》也是改编自小说,是不是原告抄了小说也很难界定。

已经有明确结果的是《后来的我们》的侵权案。

2019年初,电影《后来的我们》片方被某艺术公司直接告上法庭,后者称前者“著作权侵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说是他们邀请了刘若英拍他们的《后来》,但刘若英拒绝,自己抄袭了故事拍了《后来的我们》

结果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后来的我们》片方胜诉。片方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反告某艺术公司,说他们滥用诉权,影响了电影的声誉。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电视剧领域的热门作品也没有逃过被“碰瓷”的命运。

《人民的名义》被小说作者李某起诉,一审被驳回后,李某不甘心继续上诉。

同时,一个叫刘某的也起诉了《人民的名义》,结果也是被直接驳回。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胡歌主演的《猎场》在2018年被曹某起诉抄袭,并索赔50万。

只不过这个曹某不怎么经得起推敲,有人问到他制作方是怎么获取他剧本的时候,他就没有回应了。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中国的抄袭案都说是故事被抄了,外国的抄袭案则是品种多样。

《钢铁侠3》海报被指控为抄袭,经过4年的诉讼,漫威胜诉。

《寄生虫》抄袭?盘点影视界的碰瓷维权事件

《X战警》动画被爆抄袭,涉事的是,主题曲。

一名自称是某作曲家代理人的男子起诉动画片《X战警》,原因是其主题曲涉嫌抄袭了1984年播放的匈牙利电视剧

《女警琳达》的主题曲。不仅如此,他还起诉了漫威、迪士尼等出品相关公司。

音乐的抄袭就比电影的抄袭更加难判定了,毕竟能用的和声进行有限,很多歌曲,特别是流行歌曲都十分相似。

如果是一点点像就是抄袭,那世界上真正的原创者还能有多少?

那些动不动就起诉维权的,你们就确定你们的作品和前辈们的作品不相似?

保护著作权固然重要,但如果仅仅是相似就能起诉,那法院估计就可以全年24小时不休息了。

面对这类难以初步界定的抄袭案,起诉的门槛应当要设定清楚,甚至还要提高。

比如,仅仅有关“故事相似”的材料是不够的,原告还必须能提供被告拿到原作的有力证据才行。

毕竟有的人并不是真的为了起诉而起诉,如果法律变成了某些人炒作牟利的手段,那这个世界岂不是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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