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取消物業是好事還是壞事,你怎麼看?

物業工作者


青島李滄區百通花園,小區內一個機關幼兒園一個浮山路小學,管理的是髒亂差,完全敞開式小區的典範,人行道,車行道破敗不堪,人車爭行,草坪綠化消失,路燈跟沒有差不多,治安只有大爺看大門,物業除了收費其他都不幹,能不能把物業費車位費的用途公示出來,不能只收費不作為啊。李滄區的領導們,居民們為了學校的孩子們已經付出很多了,能不能多關心下我們這樣的小區啊,能不能實地考察一下。


用戶4626667724134


強烈要求取消物業!物業不請自來,非選擇性強制消費。物業就是披著合法外衣的社會毒瘤。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於居民維護權益。

      目前物業已經是社會不穩定因素的製造者,物業和居民矛盾日益嚴重。物業老闆躺著賺錢,空手套白狼,無本萬利。

        有人會說沒有物業會怎樣怎樣,把物業說的多麼重要和高尚,好像是救苦救難菩薩救世主一樣。我們很奇怪,以前沒有物業居民是怎樣活過來的?衛生有環衛,綠化有綠化部門,其他有城建部門,消防有消防隊,治安有派出所,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或部門,現在所謂的物業難道掌握了居民生活所需的獨家核心技術?是不可或缺的?太可笑了吧。

       強烈建議取消居民小區物業!物業就是強加在居民頭上的枷鎖。大家可以通過兩種渠道向國家反映。說的人多了,才會引起國家重視。

(1)關注《國家信訪局》微信公眾號,點“網上信訪”-建議徵集-城鄉建設-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物業服務。

(2)關注《中國政府網》微信公眾號,左下角有一個政民互動欄,裡面有“我向總理說句話”,在這裡反映。

    1,物業收費高,居民有苦難言。

      從居民拿到鑰匙開始,物業就是開發商指定或者就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居民無從選擇,物業定多錢就收多錢。一個小區物業費幾百萬甚至上千萬。

      而支出呢,就僱幾個保安和打掃衛生的大爺大媽,能給他們多錢工資?水電煤氣供暖有專門公司和部門負責,物業是幹啥的?值這麼多錢嗎?

      這還不算小區裡的停車費和廣告收入。我們不明白,屬於居民的小區,平白無故來個物業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畫框來收取停車費?我們買的地下產權車位,每個月還要收150元所謂車位管理費?憑什麼收這麼多,僅僅是地下車庫有照明燈和打掃衛生了嗎?

     對於一般家庭,物業費是很大一筆支出,有的相當於家庭一個多月收入,比水電煤氣費之和還多,甚至幾倍。居民房貸車貸等壓力已經很大,最後還要承受所謂的物業費這麼大一個支出,負擔太重了。一個虛無的物業公司,掙的錢比自來水,電業局,煤氣公司收入之和還高,這不太可怕了嗎?這就是少數人通過投機壟斷佔有大量財富的原因。

       2,成立業主委員會難。

        按現在的規定,居民不滿意物業可以成立業委會和物業協商或者解聘物業,選聘新的物業。可實際操作很難。

       首先,業主就是一盤散沙,怎麼成立業委會?誰有時間精力把大家召集起來?就是有時間精力,可這是和物業做對的事,誰又能毫無顧慮的去這樣做?居民每天上班養家餬口,也沒時間和精力。再說,物業就是打擊報復組織者,都是輕而易舉的事。

         其次,就算有人帶頭組織,可還要面對層層阻攔和繁瑣程序。社區,街道有關人員也早被物業買通,沒有他們批准,也不可能成立業委會。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艱難,很幸運成立業委會。可接下來又會是怎樣的情形呢?業委會初心是代表業主利益的。去和物業協商,要求降低收費標準,提高服務質量。而物業是以贏利最大化為基礎的,自然會通過賄賂業委會的人,給他們減免物業費甚至給予金錢物品。有幾個經能受住這樣的誘惑?他們本來就不是掙工資的,也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就是義務的。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最後慢慢就和物業淪為一夥,甚至成為物業的幫兇。

         所以目前規定的可以成立業委會代表業主利益,想著挺好,實際上不太可能。

       3,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基礎上的。

       如果說物業是市場化的,那麼就應該由居民來自己定價和選擇物業公司。有人可能會說居民定價會低。這就是市場化,物業服務說白了就像保姆一樣,哪有保姆自己給自己定工資的?不可能保姆說我要一萬,我要兩萬僱主就要支付一萬兩萬。這不很可笑嗎?你覺得低,虧了,那你可以離開呀,居民沒有強迫你留下服務。而現在就是這種可笑荒誕的狀態,物業賴著不走,自己定收費標準。低收入家庭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難,還要支付這不合理強加的所謂服務。自己都生活困難了,家裡難道還要強加僱個保姆嗎?所以目前的物業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願框架下的。

      4,物業缺乏有效監管和制約。居民投訴無門,維權成本大。現有法規偏向物業公司,不利居民利益。

       沒有幾個居民能說清楚物業由哪個部門監管。即使投訴也毫無用處。回覆就是讓居民個人去申請成立業委會去和物業協商。而這個問題在上面2中已經說了,不可能實現。這就是目前癥結所在。物業處於缺乏監管制約,自我獨霸的狀態。

        綜上,只有由政府的社區街道管理才能解決。所需費用經過科學合理計算,加入居民水(電或煤氣)中,或者單獨收取。僱人打掃衛生或交由環衛部門。這樣既減輕了居民負擔,又可以給沒有工作的困難人群提供公益崗位,體現政府溫暖。而不應是目前這種私人盈利的物業模式。


心靜如水風輕雲淡


提出取消物業公司的人一定對物業管理不瞭解,取消物業那必定要小區業主自治管理,自治管理麻煩很多。小編曾是小區業委會的創建者之一,對物業管理和業主之間的博弈還是知之一二,如果單純從管理方面講並不複雜,招聘幾個清潔工和保安,配幾臺電腦基本都可以運作。但是,這些工作必須由業主大會來決定,其一要百分之五十以上業主通過,其二要業委會來組建管理人員和工人。這裡面還牽扯物業費問題,必須核算清楚,既要低於物業公司的收費,還要做的服務比物業做得好,弄不好就會招來業主一片罵聲。一般小區業委會都是由退休人員組成,上班的人根本沒時間參與,都是一個小區的人,管理起來深不得的淺不得,加之收入問題,分配問題,大修基金使用問題,等等,等等。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如果用物業公司來管理就不一樣了,俗話說外來的和尚好唸經,一般大一點的物業公司都有一套成熟的管理經驗,家都不在小區,可以放開管理。業主不放心的主要是物業亂收費、大修基金不按規定使用等問題,所以必須監督。這就要小區建立業委會,由業委會代表業主與物業每年簽訂服務合同,並且嚴格按合同監督執行所有條款。如果違約,第二年可以解除合同另聘物業公司。

綜上所述,取消物業弊大於利,成立業委會才是最好的途徑。


巴山樵歌6268D


物業是中國社會一個天大禍害,絕對是禍害,百害而無一利,強烈要求取締。

由各生活 小區業主選舉“業委會”負責管理,管理費用從小區各項收入中開支,不足部份各戶(及面積)分攤,業主 大會討論確定門衛保安、衛生工作人員及水電維護人員的待遇,並確定“業委會”人員是義務工作或給予少呈報酬。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絕對是最好的,

請“物業公司”一般都是漢奸行為,有許多生活小區,“領導人”為了瓜分小區的門面出租費、廣告收入費、停車費、各住戶所交的物業費..…這就是領導置業主利益於不顧,死心塌地請“物業公司”的真正原因。但對業主就是永無休止的災難。


勞強3


小區由選出來的業主委員會來管理。但,必須在社區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下設樓長和居民小組長等組成!

這就是小區居民業主民主化的管理模式,開啟小區新風貌和與它的共享融為一體!讓小區業主居民實行自己管理自己的辦法制度,這也是一項重要的創新改革發展的試驗試點。


文鵬無不良嗜好


支持取消現有形式的物業,建議社區統一組織新的物業。現在的物業就像一個皮包公司,稍有技術難度的自身解決不了的都外包了,剩下的大多數扮演著應聲蟲的角色,絕大部分是開發商的小跟班怎麼能為業主全心全意服務呢?


馬小臭他爹


中國的物業公司派生於房地產,早期是將售出的物業管理起來。這些人員是沒有經過專業培訓,沒有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的,閒雜人員組成的,繼承了房地產基因的,形成巨大利益階層的經濟組織。另一個也是配合房地產開發公司擋事的作用。現在物業公司有一大部分雖然於房地產脫鉤,但其形成的利益階層依然是野蠻生長。物業公司應該是服務性質的。但現在的物業公司都把自己當主人了。利用各種機會方法在物業管理過程中謀取不發利益。只收錢不服務,或者少服務。並且利用管理過程中加價,水電費,電梯費等等。物業費收取中的服務費用,他在另外單相又收一筆費用。阻擋業委會的成立。對業主進行恐嚇,斷水斷電,汽車放氣........,地痞流氓的手段都用了。現在是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任由物業公司侵害業主利益。比如物業管理應該分幾個等級,物業費與等級相對應。物業費包含什麼內容,標準是什麼,什麼事情服務是收費的,收費的項目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等等。物業公司違約怎麼處罰。業主違約怎麼處罰。物業管理業主共有財產收入如何法定處理。都要有法定標準。我們火乘車,快車有快車的價格,慢車有慢車的價格。物業這麼大的產業,應該有國家統一標準,不能像菜市場,由物業公司自己說了算。那一定亂套。不能由於法規不健全,使業主成立物業公司的唐僧肉。現在的物業公司也不是都自己什麼人員都有,他們也是到社會上,找各類服務人員。所以取消現有的物業公司,由社區居委會管理,是最好的辦法。這樣可以將對社區居民管理得到提升。結合和諧社會,治安管理等有機的結合起來。


守衛我家


好事,趕快取消吧









用戶4888009572466


要求取消物業的人可以說就是不想交物業管理費和喜歡我行我素的人。首先要說中國人自覺的素質還沒達到那一步,如果一個小區取消物業可以這麼說不是垃圾遍地就是蚊蟲滿天.天上走的是偷賊地下采的是狗屎.不用一年不是今天你斷電就是明天他缺水.小攤小販滿道都是.乞討要飯隨處可見.三年就變集中營四年就成難民營.到時再想請物業恐怕是收費加賠都沒人來了。


用戶9533849284067


  • 物業和業主相愛想殺,真正磨合的特別和諧的,少見。
  • 我是賣房的,十幾年的經驗告訴我,一個好的物業,對社區還是很有用的。我們這是天津濱海新區開發區,小戶型少,純房租一般在2000以上,對部分外來務工人員,是支付不起的開支,所以隔斷房,群租房運營而生。日積月累,那些沒有物業,或者物業形同虛設的社區,成了隔斷房的香餑餑。你能想象,自己對面常年開著門,各種味道撲面而來的感覺嗎?你能想象,蟑螂怎麼滅也滅不盡的感覺嗎?或者樓上,24小時,屬於人來人往的感覺嗎?當然,這是個例,有些極端,不過有物業的干預和管理,群租,隔斷,相對會少一些。
  • 我們這一個比較好的社區,以前用的第一戴維斯,後來經過業主委員會,去北京請了龍湖,相處的算是比較和諧的。貌似我們賣房的時候,高檔或者偏改善的社區,客戶都會問一句物業好不好,對物業比較在意。
  • 我們這很多老社區,都沒有物業,只有政府來收垃圾,政府配人員來做衛生。住的都是老人居多,對物業也沒啥概念,也沒有覺得物業多重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