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病到駕崩36天,同治帝果真沒留下傳位遺詔?讓這3個人告訴你

《清史稿·穆宗本紀》有載: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己亥,上不豫,命李鴻藻代閱章奏。十二月辛未,上疾大漸,崩於養心殿,年十九。

從同治十三年十月三十日發病,到十二月初五駕崩,一共36天的時間,即使在同治皇帝“上疾增劇”到其“酉刻,崩於養心殿東暖閣”之間,也應該有充足的時間留下傳位遺詔。畢竟,當時的慈禧太后已經撤簾歸政將近兩年,已經19歲的同治皇帝也絕對擁有了對皇位繼承人的理智判斷和選擇。

從發病到駕崩36天,同治帝果真沒留下傳位遺詔?讓這3個人告訴你

根據清朝官方文獻的記載,同治皇帝駕崩以後,兩宮皇太后才緊急召見王公大臣“入奉懿旨”,直接以大行皇帝“欽奉兩宮皇太后懿旨”的名義,做出了“以醇親王之子載湉承繼文宗為子,入繼大統,為嗣皇帝”的決定。

也就是說,在長達36天的時間裡,19歲的同治皇帝都未對身後皇位做出任何安排,甚至連皇位繼承人的選擇意見都沒有發表過。那麼,事實果真如此嗎?一個已經成年,能夠做出理智選擇並且親政將近兩年的大清皇帝,會對皇位傳承不聞不問,直接放手於兩宮皇太后做出選擇?

當然不可能。

正史之外的同治帝遺詔記錄

在清代文人天嘏所成《滿清外史》中,對於同治皇帝臨終立下傳位遺詔的事實,就有過詳細記錄。在同治皇帝“疾大漸”的關鍵時刻,緊急召見了被委以“代閱章奏”

之權的李鴻藻。自咸豐十一年開始,李鴻藻就開始擔任載淳帝師,乃系載淳最為信任的臣屬之一。在此關鍵時刻,同治皇帝召見心腹重臣,必有要事相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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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鴻藻的見證下,同治皇帝問到視疾在旁的孝哲毅皇后阿魯特氏:“朕倘不諱,必立嗣子,汝果屬意何人,可速言之”。阿魯特氏回道:“國賴長君,我實不願居太后之虛名,擁委裘之幼子,而詒宗社以實禍”

鑑於同治皇帝年幼而被慈禧太后竊取朝政大權的教訓,阿魯特氏並不在意什麼太后虛名,不希望選擇年幼君主。於是,在同李鴻藻商討之後,同治皇帝下達了“以貝勒載澍入承大統,且口授遺詔,令鴻藻於榻側書之”的命令。

可生性膽小的李鴻藻,在協助同治皇帝完成這份勢必會引起朝野震動乃至直接將自己置於死地的遺詔後,“戰慄無人色”,轉臉將遺詔草稿交給了慈禧太后。隨後,便是慈禧太后的必然反應:

怒不可遏,立碎其紙,擲於地,叱鴻藻出,旋命盡斷醫藥飲膳,不許入乾清宮。移時,載淳死,耗聞於外矣。

另外,在《清代野史》中,也有著“及帝彌留之際,後不待召哭而往,問有遺旨否,且手為拭膿血。帝力疾書一紙與之”的記載。甚至,在《光緒朝東華錄》中,對於同治皇帝是否預留傳位遺詔的記載,也有著“穆宗毅皇帝彌留時,遺詔以嗣皇帝仁孝聰明,必能仰承付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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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年未滿5歲的愛新覺羅·載湉,要說其聰明尚有可信之處,說其仁孝必不可能。也就是說,《東華錄》中對於同治皇帝所選嗣皇帝,而並不是指的後來的光緒皇帝。

同治皇帝選擇愛新覺羅·載澍為皇位繼承人的可能性

關於同治皇帝臨終預留傳位遺詔的記載,並非出自清朝官方文獻(有慈禧太后當權,這件事本就不會出現在正史記載中),但如果瞭解了李鴻藻、孝哲毅皇后阿魯特氏、愛新覺羅·載澍的最終歸宿,或許就能證明這件事的真偽。

1、李鴻藻

《清史稿·清史稿·列傳二百二十三》有載:

十三年,上有疾,命代批答章奏;旋崩,自劾輔導無狀,罷弘德殿行走。

同治十三年十月,同治皇帝身染天花以後,李鴻藻非但沒因為“輔導無狀”而自請懲治,反而被授予了“代閱章奏”

的巨大權力。可在同治皇帝駕崩以後,李鴻藻卻來了一個“自劾”,這是自認為罪孽深重,還是最佳的自保選擇?更關鍵的是,慈禧太后雖然痛快的批准了他的奏摺,如此大過,卻只給予了“罷弘德殿行走”的象徵性懲治。可就在光緒二年,這個被慈禧太后懲治的李鴻藻,卻一躍成為了“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的顯赫人物。

慈禧太后和李鴻藻之間欲蓋彌彰的表現,似乎能夠直接說明李鴻藻在同治皇帝預留傳位遺詔中的特殊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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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孝哲毅皇后阿魯特氏

在同治皇帝駕崩僅僅兩個半月以後,年僅22歲的孝哲毅皇后猝然崩逝於儲秀宮。清朝官方文獻對於孝哲毅皇后的死因為“痛經大行皇帝龍馭上賓,毀傷過甚,遂抱沉痾”。可在民間文獻的記載中,阿魯特氏的死因卻並非如此。

同治皇帝駕崩,“欽奉兩宮皇太后懿旨”,愛新覺羅·載湉登基為帝,阿魯特氏“以與所草之遺詔不符,劇悲痛”。事情被慈禧太后獲悉後,“亟召至,遽批其頰”。痛失丈夫後,又遭如此羞辱,於是阿魯特氏“痛不欲生,旦夕悲啼,目盡腫,遂隨載淳而去”

在清朝官方文獻的記載中,二月十九日,光緒皇帝已經“侍慈安端裕康慶皇太后、慈禧端佑康頤皇太后幸儲秀宮,視嘉順皇后疾”;可在申刻,慈禧太后又單獨帶著年幼的光緒皇帝來到了阿魯特氏所在的儲秀宮

“視疾”。第二天,阿魯特氏便崩逝。

如果是因為阿魯特氏病重,需要慈禧太后再次視疾,為何慈安太后不一同前往?要知道,慈安太后和阿魯特氏之間的關係,絕非慈禧太后能及。這些都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阿魯特氏的崩逝並非“循序漸進”,更不是什麼“臥疾已久,今益劇矣”,而是被慈禧太后痛下了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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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愛新覺羅·載澍

這個比同治皇帝小14歲的清朝皇室遠支堂弟,乃系康熙皇帝皇長子愛新覺羅·胤褆之後。對於載澍的選擇,明顯違背了阿魯特氏不希望選擇年幼君主的建議,同治皇帝為何做出如此決定,我們不得而知,但是這個原本註定默默無聞的遠支宗室卻在光緒朝經歷了過山車一般的經歷。

據《愛新覺羅宗譜》記載,光緒四年,慈禧太后下令將載澍過繼給了道光帝第九子愛新覺羅·奕譓為嗣子。注意,此時擁有同等過繼資格的近支皇室宗親有很多,為什麼偏偏是一個遠的不能再遠的遠支宗親成為了奕譓的嗣子?況且,當時載澍的父親奕瞻雖然已有兩子,但其出生於光緒二年的第二子,尚未度過早夭的2歲年齡大關。

被過繼給奕譓後,載澍的命運來了一個天翻地覆的變化。光緒二年,封多羅貝勒;光緒五年,賞戴三眼花翎;光緒十年,上書房讀書;光緒十二年,內廷行走;光緒十五年,賞穿四團行龍補服;光緒二十年,賞穿黃馬褂,可謂極盡恩寵。可在光緒二十五年,就在慈禧太后宣佈立溥儁為大阿哥,

“入繼穆宗同治帝為嗣”,準備讓其接過光緒皇權以後,載澍卻被處以“革去貝勒,交宗人府永遠圈禁”的嚴懲。

從發病到駕崩36天,同治帝果真沒留下傳位遺詔?讓這3個人告訴你

一個原本默默無聞的皇室遠支宗親,卻被慈禧太后用盡心思的安排,而且其受盡恩寵和失去聖寵的時間節點又如何巧合,這都足以說明載澍身份的特別性和敏感性。同治皇帝選擇其為後繼之君的坊間傳聞,絕非虛言。

​參考文獻:《清史稿》、《清實錄》、《滿清外史》、《光緒朝東華錄》、《愛新覺羅宗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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