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牡丹區廣播電視臺 《民生第一線》


在菏澤市牡丹區人民政府瞭解到一則

菏澤市牡丹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信息公示2020.2.20

詳細內容如下: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

牡丹市監食處字〔2020〕0058

菏澤市牡丹區吳店宋憲麗超市經營

不合格千層餡餅案


當事人經營食品千層餡餅,經過山東中質華檢測試經營有限公司檢驗,檢驗為不合格,截止查處時當事人還剩餘20小袋未銷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沒收20小袋不合格千層餡餅。

2020.01.14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2

牡丹市監食處字〔2020〕0057

菏澤市牡丹區蘇航超市經營

農藥殘留超限量香蕉案


經營的香蕉吡唑醚菌酯項目超限量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免於行政處罰

2020.01.14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3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60

山東三信商貿股份有限公司

三信超市龍田府邸店

經營康泉棗糕脫氫乙酸項目超限量使用案


當事人經營的康泉棗糕經過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檢驗結論為脫氫乙酸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經營該棗糕3公斤,涉案案值90元,利潤3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

1、沒收違法所得三十元整 ;2、罰款人民幣二萬元整上繳國庫

2020.01.14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4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59

菏澤市牡丹區朱燁超市經營

農藥殘留及其他

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食品安全標準限量案


當事人經營的綠豆芽、黃豆芽、韭菜經檢驗結果結論為不合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

1、沒收違法所得8元整;2、並處罰款50000元整

2020.01.02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5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81

菏澤市牡丹區永軒購物廣場經營不符合

國家標準白酒及農藥殘留超限量香蕉案


當事人經營的42°小財神川香陳釀白酒和香蕉經檢驗不合格。

《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五條、第五十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沒收30瓶42°小財神川香陳釀白酒;罰款900元整並處沒收違法所得100元整、沒收經營香蕉違法所得二十元整,並處罰款一萬元。

2020.01.17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6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80

菏澤市牡丹區吳店大耳朵超市

涉嫌經營農藥殘留超限量香蕉案


經營的香蕉不合格,利潤6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


沒收違法所得六元、並處罰款五千元上繳國庫。

2020.01.17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7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102

菏澤市牡丹區銀蘭乾貨商行經營

不合格腐竹案


經營腐竹不合格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免於處罰、沒收不合格腐竹3袋。

2020.01.13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8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103

菏澤佳和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中和路店

經營農藥殘留超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香蕉案


經營香蕉農藥殘留超限量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鑑於當事人履行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

免於現在處罰。

2020.02.10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9

牡丹市監食處字[2020]0027號

菏澤市牡丹區賢居銅火鍋店進貨時

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且拒不改正案


銷售食品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經責改後仍未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01.15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0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28號

菏澤市牡丹區國井餐飲店店

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

且拒不改正案


銷售食品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經責改後仍未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01.15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1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29號

菏澤市牡丹區小偉水果店進貨時

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且拒不改正案


銷售食品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經責改後仍未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01.15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2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30號

菏澤市牡丹區建庭香油店進貨時

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且拒不改正案


銷售食品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經責改後仍未改正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01.15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3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26號

菏澤市牡丹區破天超市進貨時

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且拒不改正案


銷售食品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及相關證明文件經責改後仍未改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01.15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4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15號


菏澤市牡丹區麒宇副食酒水經營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菏澤市牡丹區麒宇副食酒水經營部

菏澤市牡丹區麒宇副食酒水經營部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罰款、沒收非法所得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罰款50026元

2020.1.8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5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19〕1386號

菏澤市牡丹區宏泰副食門市使用

超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製售食品案


菏澤市牡丹區宏泰副食門市

使用超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製售食品

罰款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小攤點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罰款10000元

2020.1.8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6

牡丹市監市主處字

〔2020〕0014號

趙紅旗無照經營日用百貨案


罰款《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

罰款5000元

2020.1.8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7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94 號

菏澤市牡丹區花城飯店採購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2020年1月2日上午,我局執法人員祝建華,楊洪強依法對位於牡丹區黃堽鎮昝莊的菏澤市牡丹區花城飯店進行食品安全日常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該飯店操作間貨架上擺放1瓶金針菇罐頭,外包裝上未標明食品的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地址、聯繫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決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

1、沒收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1瓶金針菇罐頭,

2、罰款人民幣5000元整。

2020.1.14 

菏澤三信超市、佳合超市等18家單位因經營違規食品被處罰

18

牡丹市監食處字

〔2020〕0095號

菏澤市牡丹區華中食品有限公司在

購進食品時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案


2020年1月2日,執法人員在對位於菏澤市牡丹區黃堽鎮侯集中學對過(水管所院內)的菏澤市牡丹區華中食品有限公司現場檢查,在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原料庫內擺放有白砂糖55袋,淨含量50kg,赤砂糖50袋,淨含量50kg,被檢查人不能提供供貨者的進貨查驗合格的證明文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

罰款人民幣7000元整

2020.01.17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