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如何反省二战侵略历史

战后德、日两国对侵略历史的态度有着天壤之别,这对国际关系发展也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影响。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德国这面“镜子”有着尤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警示作用。

德国如何反省二战侵略历史

苏军占领德国国会大厦

早在1949年12月,第一任联邦德国总统特奥多尔·豪斯在一次集会上就谴责纳粹屠杀犹太人的罪行,承认“这段历史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全体德国人的耻辱”。

1951年,联邦总理阿登纳在联邦议会发表讲话确认,德国对发动侵略战争的后果“全面承担责任”,并表示“新的德意志国家及其公民只有感到对犹太民族犯了罪并且有义务给予物质赔偿时,才算令人信服地与纳粹罪恶一刀两断了”。

德国如何反省二战侵略历史

1970年12月7日,社民党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时,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双膝下跪,作出了轰动世界的谢罪姿态。

1985年5月8日,联邦总统魏茨泽克在纪念二战结束4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要求德国人民永远不要忘记德国发动侵略战争的罪行。

1994年,联邦总统赫尔佐克在波兰纪念反法西斯“华沙起义”50周年大会上庄重地向波兰人民认罪,他说:“对于德国这个名字永远和数万波兰人的苦难联系在一起,德国人心中充满了愧疚。我为以德国人民的名义给你们造成的痛苦请求你们的宽恕。”

1995年5月,联邦总理科尔在莫斯科参加二战结束50周年纪念活动时讲话说:“我向死难者低头,请求宽恕。我们在莫斯科缅怀遭受希特勒造成的种种灾难的俄罗斯人和苏联其他各族的人。”

2005年4月,联邦总理施罗德在纪念布痕瓦尔德集中营解放60周年大会上说:“在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面前,我向你们鞠躬”“对于纳粹罪行,德国负有道义和政治的责任铭记这段历史,永不遗忘”。

对纳粹头目绳之以法,不允许否认第三帝国的大屠杀罪行,严防新纳粹主义抬头。

1990年10月德国统一之前,民主德国(东德)在苏联支持下,实行了比较彻底的肃清纳粹的政策,联邦德国(西德)对不断揭露出来的纳粹骨干也予以法律制裁。据统计,从1946年至1965年,在东德共有12807人、在西德共有6115人因纳粹罪行而被判刑。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德国虽实行“言论、集会自由”,但根据1994年9月联邦议会关于反纳粹和反刑事犯罪法,不仅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纳粹象征的口号和敬礼仪式,而且禁止使用任何具有纳粹象征的标记符号、标语和徽章,对同情纳粹、对犹太人进行诽谤、攻击和恶意伤害者,或宣扬种族歧视、否认希特勒第三帝国大屠杀犯罪行为者,可依法判处3-5年徒刑。

教育青年面对纳粹罪行和侵略真相,树立正确历史观。

学校历史课是培养年轻人正确历史观的主要途径。为此,德国制定了系统的法律和规范。2004年1月生效的《柏林州学校法》明确规定: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使培养出来的人有能力坚决抵制纳粹意识形态和其他追求暴力统治的政治学说。按照柏林州的教学大纲,为9年级学生历史课编写的《民族国家与世界大战》一书,就把分析纳粹历史作为重点,而为11-13年级编写的当代史,要求通过学习“纳粹独裁——问题和分歧”这一内容,使学生深人了解德国是如何从魏玛共和国走向纳粹独裁的,反思在人类文明发展到20世纪时德国社会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野蛮的状态。

向受纳粹迫害者,特别是犹太人提供经济赔偿或补偿,并承认纳粹罪行是无法用金钱来补偿的,通过赔偿只是有助于减轻受害者的痛苦。

根据1952年联邦德国同美英法三个占领国签订的《波恩条约》,德国要对境内外受纳粹迫害者进行赔偿。1953年,联邦德国通过了第一个战争受害者赔偿法,规定凡在二战中受到政治、种族和宗教迫害的,都可以得到赔偿,首先得到赔偿的当然是犹太人。联邦德国政府还同有关国家犹太人组织签订了双边赔偿协定。除政府赔偿外,在纳粹时期曾强迫外国人和集中营囚犯做苦役的德国大公司也要进行赔偿,为此设立了赔偿基金。据2007年默克尔总理提供的数字,战后历时60多年的赔款总数大约640亿欧元。

尊重战后国际协定,承认战后边界,对邻国放弃一切领土要求。

德国承认奥得—尼斯河为德国与波兰的永久边界,宣布1938年导致纳粹德国吞并捷克苏台德地区并进而侵略占领整个捷克的《慕尼黑协定》无效。1990年德国统一后,联邦政府重申,对邻国没有领土要求。

走和平崛起道路,置身于一体化的欧洲,减少邻国对纳粹德国“东山再起”的疑惧。

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后,阿登纳政府除了决定向西方“一边倒”、依靠美国保护其安全外,另一个重要决策就是接受欧洲联合、共同发展的道路。不仅如此,作为经济实力最强的欧盟成员国,德国意识到周边国家对德国强大的敏感心理,因而注意“夹着尾巴做人”;在欧洲一体化问题上强调“德法合作”。德国外交部官员有一句座右铭:在欧洲建设中,“只有同法国合作,才能办成一些事情,撇开法国或同法国对着干,将一事无成”。

德国在历史问题上的态度是惨痛的历史教训、战胜国的严格管制以及民族前途的利益需要所决定的。

德国的正确历史观经历了一个从被迫到逐步自觉和深化的过程。从1951年阿登纳确认德国对侵略战争后果“全面承担责任”,到1970年勃兰特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双膝下跪,就是一个深化的过程。

但理性认识的深化标志是1985年魏茨泽克总统在纪念二战结束40周年大会上提议把纳粹德国的“战败日”改为“解放日”,强调德国人民从此也摆脱了纳粹统治,获得了“新生”。这不是简单的名称改变,而是立场和心态的转换。默克尔总理继承前辈的反省言论,2013年在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大屠杀纪念日”前夕发表谈话也确认:“我们必须正视历史,确保我们做国际社会良好的、可信赖的伙伴,现在如此,将来也如此”。同年,国际犹太人权组织的西蒙·维森塔尔中心在柏林、汉堡、科隆等城市张贴海报,通缉60-120名年龄在90岁左右或以上的纳粹战犯。当时德国一些报刊就评论称:“时间不能洗刷杀人犯的罪行,年龄不能成为凶手的挡箭牌。”

综观德国对二战历史的态度,不难看出以下特点:第一,各党派观点一致,历届政府态度如一,主流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第二,不把侵略的罪责推给希特勒个人或少数纳粹头目了事,而是强调德国人民有责任把纳粹德国的罪行认同为德国民族历史的组成部分,据此进行反省而不得加以篡改。第三,认罪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能见诸行动,特别是警惕新纳粹主义抬头。第四,能正确对待被侵略国对希特勒德国二战侵略暴行的批判,不把它看作“反德”行为而表露“反感”。施罗德总理在总结德国对历史问题的经验时指出:“以审慎和自省的方式正确对待本国的历史,不仅不会失去朋友,反而将赢得朋友。”

德国反省二战侵略战争的正确态度,为同是二战侵略罪魁祸首的日本提供了一面镜子。2006年,年逾85岁高龄、同日本政界交往颇多的德国前总理施密特在其《未来强国》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在世界上朋友甚寡。部分归因于日本在德川幕府统治时期长达数百年之久的自我孤立,更多是因为日本后来奉行的帝国主义政策,给所有邻国带来了灾难,邻国对此铭心刻骨。但关键还是日本人对过去的征服行径和犯下的罪行不愿意承认和表示道歉,……日本政治阶层的多数仍在示威性地崇拜昔日的战争英雄及一些军事领导人,而对战争受害者几乎只字不提,更不提及遭受日本侵略的那些国家的死难者……所以,日本的所有邻国都确信,日本人不愿意进行道歉。韩国在这方面反应最强烈,中国也一样。反日情绪在东亚和东南亚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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