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縣商務局關於沿街經營性門店開業審批有關事項的提醒

西平縣商務局關於沿街經營性門店開業審批有關事項的提醒

西平縣商務局關於沿街經營性門店開業審批有關事項的提醒

西平縣商務局關於沿街經營性門店開業審批有關事項的提醒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我縣沿街經營性門店開業實行屬地審批(具體見西防指〔2020〕56 號文)。現就有關審批要求向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醒如下:

一、適度從緊審批。要做好綜合研判,嚴控門店開業數量。除6類規定門店外,其他月底前一律不得開業。符合開業種類的,也要分類控制數量,以滿足基本需要為度。原則上各鄉鎮政府所在地除大商超、生活類超市、農資門店外,其他每類門店控制在2個以內,行政村保留1個商業網點,自然村根據情況或保留一個購物點,或實行卡點幫辦代辦。城區辦事處根據商業分佈,考慮社區意見,做出數量研判,原則上符合防控要求的生活類超市應開盡開,以分解大商超防疫壓力,滿足群眾需求。

二、做好開業指導。要指導門店落實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體責任,幫助制定疫情防控和開門營業方案,進行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在禁止店外經營的基礎上,提倡半封閉銷售模式。凡經營面積在兩間之內,或少於30平方的門店,顧客不進店,門口等候店員交付物品。提倡通過“咱的駐馬店”掃碼登記人員信息,提倡手機支付減少接觸,提倡必須進店的顧客快進快出、保持1米以上距離、杜絕翻揀。

三、加強開業監管。強化屬地政府監管第一責任,對商超門店要開展經常性督查。加強與職能部門的聯合督查執法,嚴厲打擊不規範經營可發動群眾合力監管,實行有獎舉報(許可證明標誌有舉報電話設置項)。通過群防群控、嚴管重罰,促進防控措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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