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後文登區法院互聯網庭審的逐漸常態化,立案庭收到了多起委託鑑定案件,若想順利審結這些案件,鑑定是必走流程。但疫情期間,雙方當事人無法到達法院選擇受委託機構,這便意味著,審執工作的進程與效率得不到保障。特殊時期下,應該如何保證委託鑑定工作的正常進行呢?
立案庭不等不靠,經過商討決定多角度充分利用“智慧法院”,進行網上選擇鑑定機構。
為保證網絡委託鑑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立案庭特意在搖號機前加設了視頻攝像頭,幹警於保東事先通過電話與當事人取得了聯繫,溝通網上選擇鑑定機構的事宜,並指導其“智慧法院”操作流程。之後當事人便可以通過線上視頻的方式,觀看幹警公開搖號確定鑑定機構。
“你們案件的鑑定工作,承辦法官已移交我們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由於當前疫情的限制,本院決定本次鑑定機構的選擇在線進行。”
……
“你們是否可以協商選擇?”
……
“雙方協商不成,現在進行隨機搖號選擇。”
……
“經搖號為1號球,代表xxx鑑定機構,原、被告與該機構有沒有利害關係?”
……
“本院確定該機構為本案鑑定機構,以上確定的鑑定機構,請各方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
……
目前,文登區法院立案庭已順利完成9起網上委託鑑定案件的機構選擇,並已與鑑定機構取得聯繫,將相關鑑定材料寄送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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