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 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張芯華 王素玲)2月19日,一起特殊的審判在新蔡縣舉行。這起案件的特殊之處在於,審判長是該縣法院院長付自強,新蔡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偉出庭支持公訴,還在於該案運用了遠程庭審開庭審理,無論被告、公訴人,還是審判人員,均沒有“到場”。

據瞭解,被告人梁某於2020年2月4日17時許駕車經過新蔡縣三里橋疫情防控卡點時,不聽現場工作人員勸阻,強行闖出。卡點工作人員阻攔時,梁某將該工作人員打傷。該案移送新蔡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新蔡縣檢察院通過“三遠一網”系統,當日完成閱卷、提審、核實證據、製作法律文書等工作,2月18日,依法向新蔡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疫情之下,2月19日上午,該案運用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新蔡縣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新蔡縣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該案被告人認罪認罰,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當庭宣判,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六個月。被告人梁某當庭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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