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期间若出现感染,公司要负责吗?

干掉你De温柔


公司负责是必须的。在现在的情况下,像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产业项目,必须要复工。但防护测体温必须到位,不能走过场。像一般的住宅建筑工地,还是再观察一阵吧!毕竟再怎么晚就比往年晚一个多月,我本身也是干工地的,工程进度是可以调整的,稍微加快些进度就赶上去了。我主要是针对农民工这一块说的。万一复工出现感染,那就不是一个几个人的事,整个工地都得停,那损失就大了。


正驰朱骏


国家已经明确规定,财政部与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综合保障,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简单一句话,由国家来承担,所以对于企业和个人都不用担心。这样的规定目的就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需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员工因为企业强制提前复工的要求,在上班途中或者在工作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理论上,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提醒企业不要为了一时之利,最后损失更大。虽然国家已经给出充分的保障,但是员工在上班期间要学会各种措施防护自己。


黑暗中的萤火虫


从劳动法的角度回答你的问题。复工期间被感染的,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根据人社保最新出台的11号文的相关规定,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对于未从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的医护人员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很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也不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如果撇开11号的规定,其实因企业复工职工感染新冠病毒的也很难认定为工伤。因为从劳动法上认定工伤的几个常用点分析,首先,感染新冠病毒不属于职业病,因为目前实施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并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一项,所以暂时不能认定为职业病;其次,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该条只限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感染新冠病毒明显不在其列;再次,在客观上存在职工通过多个渠道被感染的可能,因此司法实践中很难判定普通劳动者仅仅是在劳动时间的劳动场所中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谢健lawyer


如果是目前的特有疾病的话,目前来看是国家免费医治的,也就是说国家把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归到国家了。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这些是否需要赔偿,又要看员工的状态,他的工作状态是否是处在一个工作区域内还是非工作区域内,他的疾病和在公司工作有没有直接联系?

 最主要的是生产经营性单位如果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或者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聚焦三农为民服务


如果在复工期间,员工发生感染,企业必须对员工负责,

首先:要帮助员工到专门的感染资源进行专业的治疗,包括员工生活上的帮助和关心。

其次:员工在治疗期间,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补助和赔偿。


用户三国之志


假如企业复工不给员工做体检,筛查新冠病毒潜在传染源,也就是做核酸检测,那企业肯定要负责,政府主管部门也要负责,因为政府没有明确要求体检项,只是让填了个所谓的健康证明表格,试问能安全吗?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有点老板怕花钱,存在侥幸心理。一旦发生企业内部交叉感染,后果不堪设想。望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老板慎重对待,安全复工责任重大,别到时推卸责任就行,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无畏无惧之灵魂


如果提交了复工申请书,政府同意复工 。却不幸染上病状。公司是要承担后果的


名侦探韦一笑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72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420000224ded5355156\

苦行曾


这个根据最近要求如果复工期间出现感染,如果认定为是工伤是可以走工伤保险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在工作期间,感染了肺炎,也属于工伤的范围,也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来自88年的大叔


这个国家已经明文规定,如果不满足提前开工的企业自行复工,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全由企业自行负责。所以要看你们企业是不是规上企业还是普通自行复工企业?具体不用太担心,这种类型的疾病自己还是承担很少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