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死前向銀行借800萬,死後銀行如何處理?怎麼還?

壹牧壹嘉


觀點:只要你還有資產以及財產繼承人還是要還的,銀行不會做虧本的生意。

無論是個人公民還是企業,通過正規渠道從銀行貸出一筆錢都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為個人和企業要有充足的手續和自己的資產證明,銀行也會通過對企業和個人的資產情況,現金流情況進行充分分析,然後在權衡過貸款風險和收益之後才會做出抉擇,並不會輕易的貸出一筆錢給個人或者企業。

貸款也分為很多種,小額貸款往往可以用沒有擔保的方式來進行,但高額貸款必須有擔保或者相應的抵押,因為銀行出於後期還款的風險考慮,必須準備萬全,一旦貸款者去世或突發情況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銀行必須要留有後手,來確保不會有太大損失。

題目中所提到的八百萬貸款對於個人來說是一個相當高的數目,所以銀行不可能採取沒有抵押的信用貸款方式將錢輕鬆的帶給個人,銀行不僅僅會對個人的資產能力進行評估,還款能力進行詳細分析,還要和個人簽下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契約,要求貸款人必須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者抵押。

通常被抵押的往往是不動產房產或者是汽車,但抵押物品也多種多樣,並不侷限於房產和汽車,例如個人所貯存的黃金或者是個人的收藏古董或者有價證券都可以當做向銀行抵押的物品,只要他們都有和貸款價值相同或相近的價值水平。

另一個便是擔保人,籤合同和契約時也可以採用擔保人的方式進行擔保,如果貸款者出現意外情況無法償還貸款,銀行便會訴諸於擔保人,要求擔保人替貸款人進行償還。這種情況相對較少,但一旦發生,擔保人必須償還相應貸款,在合同的背景之下,償還貸款成為擔保人的法定義務。

所以綜上所述,銀行的風控體系還是非常健全的,絕不會輕易讓不法分子鑽了空子,也不會因為貸款人出現意外而造成太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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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位朋友就遇到過類似事情,生前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但由於車禍失去了生命。他是做房地產開發生意的一位老闆,與幾位合夥人前些年一起開發項目。

開發項目的時候向銀行貸款了2000萬的資金,當時是將項目作為抵押,然後貸下來的款。項目完成以後,剛好遇到了2014年、2015年房市交易的下滑,房產銷售情況並不理想。在一次去往另外一個城市的時候,這位老闆駕車不幸去世。那筆2000萬的貸款,因為那幾年房產銷售不理想,也就一直沒有還給銀行。

而在這時,公司幾位合夥人對房產的信心也就有些鬆動,有的說不幹了,有的說再堅持堅持。去世的這位朋友,他在公司的佔股達60%,而在去世之後,因為催貸款催的緊,幾位合夥人也是沒有辦法,作為小股東也沒有決定權。

大股東不幸,小股東沒有決定權。所以,幾位小股東實在沒有辦法,公司也沒有那麼多錢還貸款,其他的項目也是缺資金。銀行繼續辦理貸款,也是沒有法人。所以,就找到了大股東的老婆,畢竟是直系親屬,讓她挑大樑看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

大股東的老婆涉世不深,對管理可謂一竅不通。所以,與其他幾位合夥人商量將公司轉讓或者出清,自己也沒有能力管理。

最後,將能賣的地塊、房產係數賣掉。而當時抵押的項目房產,由於公司實在週轉不靈,最後銀行收管,然後進行拍賣。

很多人想到向銀行貸款,如果出現去世的情況,銀行將會兩難。雖然是不幸的事情,但公是公、理是理,如果一個人生前在銀行能貸款800萬,那麼他對應的抵押的物品也一定價值800萬以上。就算出現了風險,銀行也能通過拍賣的方式減少損失。

如果有直系親屬、公司等償還,銀行也會接受。如果償還不上,在瞭解情況之後會與直系親屬或者公司協商辦法,最後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會選擇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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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臨死前向銀行貸款800萬,銀行接下來會如何處理呢?銀行會不會像儲戶去世後那樣,對其存款不聞不問呢?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好問題,咱們今天通過對比了解一下。


客戶貸款800萬元後去世,銀行咋辦

很明顯,能夠去世之前從銀行融資800萬元,這可不是個小數目。也足以說明,該客戶肯定是突發意外而去世了,絕非是積年有病而死。因為銀行貸款之前,是要看客戶年齡是否超過60歲的,這是一件十分不幸的事!

不過,現如今的銀行風控體系十分健全,貸款手續十分繁瑣,這一點絕非存款可比。要想順利從銀行貸款800萬元,若是沒有相應的資產抵押、擔保、保險之類的是無法如願的。

因此,銀行並不擔心客戶去世後的還款,待款項到期後,銀行會聯繫其遺產繼承者商議還款一事。若繼承者無法承擔責任,還可以凍結其資產以及客戶的保險等進行扣結。因為貸款屬於銀行的信貸資產,除非不得以才會按照呆賬或者壞賬處理。


儲戶存款800萬元後去世,銀行咋辦

而對於儲戶去世後的存款,銀行則是任其“趴著”賬戶上,繼續拿著這筆鉅款經營獲取收益。當然啦,該筆款項的本金和利息所得會永遠屬於儲戶的。

直至有一天,儲戶家屬拿著存款憑證前來辦理領取手續。若是家屬並不知道有這麼一筆款存在銀行,那就永遠成個謎團。

因為,存款屬於銀行的負債端資產,是由儲戶主動存入銀行的。何時領取或者由誰領取,並不是銀行說了算。


總之,對待銀行自身的資產與負債,銀行在處理起來的手法上也是大相徑庭的。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存款時,只需要拿著有效本人或者代理人身份證即可,而貸款手續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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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銀行會聯繫家人,確認客戶死亡事實,確實死亡的話,需要客戶家人提供其死亡證明。

其次,銀行允許但不強求客戶直系親屬代償欠款金額。

最後,銀行會委託相關部門調查客戶名下資產,拍賣。

說白了,一個客戶能從銀行借600萬,他名下的財產肯定遠大於600萬,銀行會定期做風險評估的。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客戶知道自己會去世,在去世之前把名下所有的財產轉移到他人名下,並且過戶成功,那麼對於銀行來說就成爛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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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死後,其生前所欠銀行債務,主要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第一,此人生前應該有其他財產,死後由其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這種情況下,銀行可以通過向其繼承人索要欠債,一般是上門催收,實在不行的話,到法院起訴。

一般情況下,根據我國現有法律的規定,被繼承人死後,其遺產由其繼承人通過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但是,在繼承該遺產之前,首先要還清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然後將剩餘財產由其繼承人繼承。還有一種情況是,其財產首先由其繼承人繼承,進行分配,待分配完成後,由這些財產繼承人按其所繼承遺產的比例清償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因此在這兩種情況下,銀行都可以有辦法索要欠款。

第二,如果此人有配偶的話,可以向其配偶主張欠款。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此處的共同債務主要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所產生的債務。

如果此人有配偶,在其死亡後,銀行可能會向法院起訴,要求其配偶承擔還款責任,理由是夫妻共同債務。當然,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這筆債務是雙方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所產生的證據由銀行舉證,顯然該舉證難度較大,不利於銀行,如果銀行不能舉證證明,那麼銀行的請求法院將不會支持。

第三,通過核銷的方式。如果此人死後沒有其他繼承人,也沒有配偶,那麼只能上報核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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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借出去的錢不可能人死債消的,而是人死債依舊有效。假如死者生借了800萬,結果這個借款人死去了,銀行會如何處理這筆債務呢?

首先要知道向銀行借款800萬元,這是一筆大額貸款,既然是大額存單要麼就是抵押貸款,要麼就是擔保貸款,唯獨這兩種方式,信用貸款的話銀行不可能給800萬的,所以銀行會根據死者貸款具體情況來處理。

(1)死者還有其他存款的

假如死者還有存款,而又欠銀行800萬,銀行會把死者的存款進行還債了,直到還完為止。但假如死者存款不夠還債銀行會根據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2)800萬債務轉移到擔保人

死者生前的貸款,而擔保人還在的話,擔保人就是起到作用了,這筆債務就是轉移到擔保人手中了。擔保人就是怕出現貸款人某些人還不上這筆債務存在的中間角色,貸款人走了,銀行會向擔保人催收這筆債務。

(3)拍賣抵押物

死者生前在銀行抵押貸款的財產,銀行是有這個權利把這些財產進行拍賣,拍賣出來的錢當作銀行還款,直到買完或者還完為止。

綜合以上三種處理方式,銀行會根據死者的情況,以及生前貸款情況來處理這筆債務,但不管怎麼處理這筆債務是有效的,都是要還的,區別就是誰來還?怎麼還的問題了?

貸款人死了,800萬債務怎麼還呢?

也許很多人會問,父債子還,或者說配偶還等等的說法,當然這些說法是並非絕對正確,應該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

第1種:死者有法律繼承人

假期死者生前有法律繼承人,而法律繼承人就是繼承死者的的財產,同時也是繼承死者的債務,這筆債務就是通過法律繼承人來承擔這筆債務,不管通過什麼方法都是連本帶息地把銀行800萬給還上。

第2種:子女繼承死者的財產

假如死者還有子女的話,而子女繼承了死者的財產,自然債務也就是繼承了,這筆債務是有子女償還。但是子女沒有繼承死者的任何財產,這筆債務是不可能轉移的子女身上,所以父債子還不完全正確的說法。

第3種:被動還債

假如死者沒有法律繼承人,沒有子女繼承死者的財產,銀行只能通過處理死者名下所有的財產來抵債了,能還多少是多少。如果把死者的財產都拍賣完了,債務還沒還清的話,這些債務只能變成死賬了。

綜合分析,欠銀行的錢始終都是要還的,除非死者一窮二白,無親無故,沒有任何資產,如果是這種情況銀行也是不可能給800萬元,如果又有其他財產或者子女自然這筆債務都是要還的,這就是欠銀行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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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800萬,必然有資產抵押,如果貸款人死亡,銀行在貸款利息連續斷供情況發生之後才會瞭解到貸款人死亡的突發情況。就會找貸款人的繼承人協商,貸款是繼續付息還是需要結束貸款協議。

對於銀行來說,要想貸款800萬,必然需要超過800萬✘2=1600萬的資產,或者是大型公司,提供的流水證明,比如營收超過每月1000-2000萬以上,才可能獲得“授信貸款”。

而銀行在貸款之前,審核非常詳盡,不僅包含了質押資產的產權情況,也包括了相關貸款人的經營歷史記錄,對於非房產按揭貸款來說,要從銀行貸款800萬非常難。一千我們公司年營收1.5億左右,貸款500萬都非常困難,除非老闆拿別墅或者房產抵押!

而如果是房產按揭貸款,則需要看貸款人是否具備還款能力,比如月收入,比如長期銀行賬戶的存款餘額保持在什麼水平。

而如果貸款人突然死亡,遺產繼承人,比如配偶或者子女,是否具備繼續付息和未來還貸的能力。如果的確不具備這個能力,就會和貸款人的繼承人協商,是否歸還貸款,還是由銀行拍賣資產抵押物。一般來說,貸款人都願意自己賣出資產(比如房產),在扣除貸款餘額和利息以外的資產屬於貸款人或者繼承人所有。

而如果所有資產都拍賣,依舊不夠償還貸款,那麼,就要看遺產是否有繼續拍賣的價值,如果沒有可執行的資產,就會掛賬,等遺產繼承人有資產可以執行時繼續扣押繼承人的資產用於還貸。

貸款人死亡,並不會使得“貸款合同”自動失效。而是由“繼承人”繼承或者拍賣遺產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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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看來所謂死無對證,因此生前向銀行借的錢,可能死了之後就不用還了,甚至有個別朋友想著生前向銀行借一大筆貸款,然後留給家人用,這樣去世之後,家人有錢用但卻不用還。如果大家有這種想法,那就太幼稚了。

假如一個人生前真的能夠向銀行借到800萬,那死了以後銀行肯定會有各種辦法去把這個錢催回來的,具體來說銀行會根據客戶的實際情況,在不同的階段採取不同的措施。

第一、如果死者銀行賬戶上有足夠的餘額,那麼銀行就會優先從賬戶餘額中扣除款項。

正常情況下,大家去銀行辦理貸款之後,銀行會從固定的賬戶當中扣款,假如一個人死了之後他沒法正常償還,但是賬戶上有足夠多的餘額可以用於償還貸款,那銀行肯定會優先從這些賬戶餘額當中扣除相關的款項用於償還債務,這種做法是最簡單方便的。

第二、如果死者銀行賬戶不足,但借款有抵押物,那麼銀行會通過處理抵押物來獲得償還。

一個人如果真的能從銀行借到800萬,那銀行一般情況下都會要求提供抵押物的,沒有抵押物根本借不了這麼大的額度。而在辦理抵押的過程當中,銀行的借款額度一般只能按照抵押物評估價的7成左右進行抵押,也就是想要從銀行借到800萬的貸款,提供的抵押物價值必須達到1150萬以上才有可能。

假如死者借了這800萬之後不幸去世了,沒法按時還款,那銀行是可以把這筆債務起訴到法院,通過法院拍賣抵押物來獲得償還的。

第三、如果死者借款沒有抵押物,但有擔保人,那麼銀行可以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

現在去銀行貸款提供擔保人是非常常見的一種做法,一般情況下如果想要從銀行借到800萬,那麼擔保人個人資質應該是比較優質才能行得通,而且對於這麼大金額的借款,銀行一般會要求做連帶責任擔保。一旦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之後,主借款人銀行貸款沒法正常還,那麼銀行可以直接要求這個擔保人代為償還。

當然,如果擔保人做的是一般性擔保,那只有銀行在死者沒有任何其他還款來源的情況下,擔保人才需要承擔起償還責任。

第四、如果死者的借款完全是純信用貸款,那銀行可以要求法院凍結死者的相關財產,並拍賣用於償還。

前面我們也提到了,想要從銀行借到800萬,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提供抵押物的,但不排除有的借款人自身條件比較優質,比如一些大型企業的法人他們個人財產比較雄厚,說不定銀行也會給他們800萬的純信用貸款。

假如某一個人借了800萬的信用貸款之後不幸去世了,但他又沒有抵押物,也沒有擔保人,銀行只能起訴到法院,通過法院查封死者名下的財產,包括房產,車產,存款,股票,證券等等,然後拍賣這些資產用於償還銀行的債務,還清銀行的債務之後,剩餘的財產才能歸屬於死者的家屬。

第五、死者的借款是純信用貸款,而且名下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但是家屬繼承了死者的遺產,那銀行可以要求死者家屬代為償還。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如果死者的相關家屬繼承了死者的遺產,那麼他們就必須在這一遺產繼承的範圍內承擔死者的債務償還責任,如果繼承人繼承了死者1000萬的財產,而死者欠了800萬的債務,那麼繼承人就必須承擔起800萬所有的償還責任。但假如家屬只繼承了100萬的遺產,那家屬只需要償還100萬的債務就可以,剩餘的700萬可以不用承擔償還責任。

第六、死者的借款是純信用貸款,也沒有任何財產可以執行,家屬也沒有繼承任何財產,那銀行只能當壞賬核銷掉。

如果死者去世之後,銀行貸款到期沒法償還,銀行一般會按照從簡到繁的程序去處理死者的銀行貸款,如果經過上面我們所列出的這些程序仍然沒有獲得償還,那說明死者已經沒有任何還款來源了,這種情況下銀行只能認栽,一旦這筆貸款逾期超過一年之後,基本上會當做壞賬核銷掉,然後從當年的利潤當中拿一部分錢來填補這個窟窿。


貸款教授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半澤直樹》,堪稱金融界日版《甄嬛傳》。開頭的故事是一件5億日元的貸款詐騙案,約等於3182萬人民幣。整個過程是這樣的:

在分行長的強硬指示下,半澤直樹給予西大阪鋼鐵5億日元無擔保的貸款。雖然半澤對該公司很懷疑,但輕信了淺野分行長“將自己承擔全部責任”的保證,所以簽下貸款合約。結果,該公司表面上雖是一家優質企業,實際卻為隱瞞鉅額債務做了假賬,在接受貸款後3個月就倒閉了,5億貸款無法收回。

我想題主說的死前借800萬貸款的假設,雖然問的是怎麼還,但設想的應該是不還,給家裡留下一大筆財產。畢竟薅銀行的羊毛是大多數人的夢想。電影裡的鋼鐵廠是怎麼弄到5億日元並且無擔保的呢?因為分行長在也分了一杯羹。也就是說只能通過違法犯罪的方式,才能搞到這種大數額的無擔保貸款。

即使死亡是一種不可抗力,但欠債還錢確實是天經地義。所以,在銀行嚴格的審核流程下,普通人想拿到這種大數額的貸款,沒有擔保是不可能的。就算不是資產擔保(擔保資產的價值肯定會遠高於貸款金額),也需要擔保人。

你要是不還,就通過法院判決將資產沒收拍賣償還銀行貸款,或者是由擔保人來償還。這個時候,銀行和擔保人就會一起審核你的還款能力,不過大部分情況下,薅擔保人羊毛比薅銀行羊毛來得容易……

擔保這種行為,在經濟學的博弈論中也可以說得通。人大多是自私,在合作當中每個人都擁有背叛的傾向(比如跟銀行借了800萬且無擔保又不違法,100%的人是不還的)。這是前提,要在這種相離的背叛趨勢中,達成合作(知道你不還,銀行也100%是不會借你的),就需要你“證明自己會還”。而擔保就是這種信任需要付出的代價,代價越高,銀行對你還貸能力的信任也就越高,貸款金額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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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讀財經


銀行是不會吃虧的,來看看銀行怎麼辦?

貸款有抵押

個人能借出來800萬,極大概率是有抵押的,抵押物的價值基本會在1500萬以上,那麼如果此人過世了,不能按時償還貸款,銀行會行使抵押權,處置抵押的資產來償還剩餘的貸款。如足以償還貸款,則多餘的部分作為遺產,如不能償還貸款,則仍然可以向此人的遺產主張償還剩餘的貸款

貸款有保險

大額的貸款,在簽訂貸款的協議的時候,大概率還會有擔保公司的存在,那麼如果這個人死亡,不能償還貸款的情況下,會由擔保公司先進行清償,然後擔保公司獲得債權,可以向貸款的抵押物或者此人的遺產進行主張。


遺產優先償還

即便是沒有抵押物,沒有擔保公司,能借出來800萬的人,資產不會少,而銀行可以主張在此人的遺產範圍內優先償還貸款,所以,此人的遺產會被優先來償還銀行的貸款和繳納相關的稅費,如果償還完貸款和繳納完稅費後仍有剩餘的部分,則可以被作為遺產繼承。

最後,如果此人的抵押物、遺產不足以償還銀行的貸款,那麼銀行或者擔保公司就要吃虧了,因為他們不能再此人遺產範圍之外主張債權。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則“人死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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