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毒品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注意紅字部分)

1、販賣毒品,是指明知(主觀要件)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 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據此,販賣毒品罪是指販賣毒品的行為,只要是販賣毒品,即構成販賣毒品罪。


販賣毒品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注意紅字部分)


2、販賣毒品是指<strong>有償(客觀要件)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strong>有償轉讓毒品,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並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以是公開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

販賣毒品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注意紅字部分)


3、《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 、販賣、運輸、製造毒品,<strong>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1、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2、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3、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5、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販賣鴉片 二百克以上不滿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滿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販賣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販賣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販賣毒品罪的相關法律規定(注意紅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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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陳建興律師提醒:人無法戰勝毒品,一朝染毒,終生戒毒!

<strong>所以,遠離毒品,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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