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安樂死,你有什麼看法?

朝陽遠樹


同意,馬上讓我死都行,我請你喝酒。我的情況是結腸癌四期遠端多發轉移帶有不完全腸梗阻,治不好,還不能手術,整天疼痛難忍,生不如死看不到一點希望。這樣活著就是對人權的踐踏我自己的命我決定放棄怎麼就不行了?我自殺兩次都被發現搶救過來,我就不知道家人搶救我的目的是什麼,我疼她們就跟著哭,哪怕只有一次機會我也會去努力爭取,我才四十幾歲我肯定不想死,美好時光剛剛開始,可是這病沒希望啊!滿肚子都是轉移的腫瘤,除了花錢,疼痛,等待死亡,還能做什麼?


秋天151340198


我同意安樂死,我經歷過生死的磨難,生不如死的感覺,真的不如死了好,真正經歷過生死,人才可以真正的體會到,一生中什麼最重要,一直健康的我,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病,把我送到了死亡的邊緣,回頭看我以前的生活,徹底的改寫了我的世界觀,人活著什麼最重要,金錢名譽地位,一生奮戰在醫療第一線,盡職盡責,什麼都做的要求自己最好,年輕時有著出眾的外貌,能歌善舞,善解人意,工作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績,是大家心中人人羨慕的女強人,可在重病之後才發現,一切一切都是過眼雲煙,活得太累,活的雖精彩,想想都不如有一顆平淡的心,身體健康,兒女孝順,老伴不離不棄,吃得飽睡得香,你掙我鬥,有什麼意義,爭強好勝又能怎樣,早的容貌也有老的一天,所以做一個簡單平凡的人,一個善良的人,一個懂得感恩的人,順其自然,人生自有天註定,積德行善為人之本,所以病重沒時間和精力去想那麼多的事,願大家愛護自己,擁有健康,珍惜生命,快樂的生活,呼籲人性化的安樂死在我國早日立法。



美麗草原石平


我認為是可以的,特別是治不好的病,又無法忍的疼,活的沒尊嚴的也是一種人格汙褥,是對人權的不尊重,剝奪了人選擇死亡的權力


雅客1號


凡臥床三個月不能起床者,應徵求患病人或老人是否同意安樂死,簽字同意就應打針使其安樂死。這才是維護人權與尊嚴。國家是怕以此藉口亂殺人,故安樂死要有一套科學程序才能執行。


LiaoGY


同意,人活著要質量,死也要有尊嚴,如果病的癱瘓在床,不能說話,只有意識,吃喝拉撒全在床上,自己本人痛苦不說連累子女!還有其它不可治癒惡性癌症!住在重症監護室費用會拖垮全家人的!人的輪迴是150年,早死早超生!重新投胎!


清風16412846


同意!


用戶77853411279


非常同意,我父親肺癌晚期,已經吃不下去飯,非常痛苦,只能靠嗎啡減輕痛苦,老人一直想早點解脫,可是我們沒有任何辦法……只要等著靠幹最後一點生命


天天向上44346372


人在生不如死時,安樂死是解脫痛苦的最好方法!應立法支持!


南宮退休教師


應該立法推行!


15283337015


支持安樂死,最好有完善的法律手續。遵重人權包括遵重想安樂死的人的權力。對無法救治的無自理能力的自願安樂的人需要無痛苦有遵嚴的離開應預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