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認為人性本惡,東方文化傾向於人性本善,你怎麼看?

迷迭香Love


誰延續時間長,誰就能經得實踐的檢驗,誰就是正確的。東方的善文化已延續幾千,而西方呢,不過幾百年。朋友這還明白嗎?


耕者506


古老的文明,源於東方。人之初性本善,體現的是品德方面上的文明。由於西方追求的是物質上的文明,因金錢的誘惑,而產生了人類,貪婪的罪惡。


攬山曉月


我認為人性本來就是醜惡的!因為外國人做過實驗,只是我們被現實的一些東西有所束縛而已!如果沒有法律沒有道德的約束,那麼我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走入罪惡的深淵


A傾城4


中西方思維,認識的最大區別,西方人的思維具有哲學性。這可以從西方的幾位大哲學家的觀點體現,恩格斯認為,人一半是野獸,一半是天使。

儒家認為人性本善,西方人認為人性本惡。我比較認同西方人的人性論。大家想想,如果人性本善,那麼人在社會上的一切活動,為什麼還要受各種規矩,規章,制度,法律法規來約束?為什麼還要從小施於道德教育?恰恰是人性本惡,隨著人的年齡增長,人在社會中的活動,就必須對其進行教育,培養,並用道德,法律,法規加以矯正,約束。否則,人性本惡會越來越惡。

人性本善或本惡?從一個人處於嬰幼兒(尚未接受教育培養階段)最能體現人的本性,本真。人生來就有自私,佔有慾,排他性,不是嗎?你觀察一個嬰幼兒,天生就想要東西,搶東西,多佔多得就樂,少佔少得就哭,鬧,還有與同伴在一起,大的總想欺負小的,等等純真的行為恰恰是人性最原始的表現,所以,人性本惡,才應該去教育,去塑造,對吧?

因此,西方文化還是更有哲理。


天馬行空80476


西方文化從近代開始就以宗教為先導,以《聖經》為核心,認為人生來有罪即所謂原罪,必須用一生來贖罪,來懺悔,只有信仰上帝,才能獲得靈魂的拯救。而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文化從古代開始就以儒家為主體,以《四書五經》為核心,認為人之初,性本善,認為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強調自我修養保持本性。這兩種對人性的不同看法,決定了東方和西方在國家治理方面走出了各自不同的道路。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自儒家成為主體開始,強調倫理治民,倫理治國,從上到下推廣仁義禮智信,又叫五常,推廣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又叫三綱,歷朝歷代的統治者一方面通過官辦高級學校比如太學,培養一批精英成為倫理治國的實踐者,一方面鼓勵地方辦私人書院,加強對百姓的宣傳和引導,從而培育整個社會的倫理氛圍和秩序,為倫理治民和倫理治國打下基礎,所以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很長時間都是以倫理為首要,以法律為輔助來治理國家維護統治的。但西方不同,他們認為人之初性本惡,不相信人能自覺為善,而認為人生而有罪,必須加以管理和制裁,為此制定了一系列強制性條款,也就是法律 ,所以西方世界倫理薄弱,而法律健全,我認為正是由於對人性的不同理解,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和西方走出了不同的治國思想和道路,各有利弊,各有所長,應該取長補短互相學習。實際上倫理和法律的有效結合,才能使國家治理既充滿了人情,又充滿了理性。對於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國家,最好的治理永遠是感性和理性的有機結合,這才是良性的治理,才是人性的治理。單純的爭論人性是惡還是善,意義不大,關鍵是要認識到人性是複雜的,既有惡的一面又有善的一面,為此應該是倫理法律都要用,才能真正的懲惡揚善,社會才能正常運轉,人類才能更好發展。




現實歷史影視的三農


這兩種觀點造就了~中國以德治國,西方以律治國;先德而後律,方才是文明進步的體現,哪些動不動都說外國人素質高什麼的,其實是他們法律健全,懲罰措施厲害,才造就了他們自律,這些從哪些西方人在中國的種種表現就可以看出來。在中國傳統教育裡,是先學怎樣做人再學治國理政,而現在包括中國的偏西方重成績的教育已經到了急待改革的關口了,想一想如果教育出來了一些有文化的流氓,是多麼可怕的。





洞悉時空


人之初性本善,後天的環境教育很關鍵。人其實有兩面性,善惡只在一念間,只是哪一個被點燃。有修養的能控制化解,生死攸關利益面前任性會暴露無遺。真善是無私奉獻,捨己為人有犧牲精神。



奮鬥的一年900


恩格斯曾說:人一半是野獸,一半是天使。

人屬於動物界,具有生物性,受慾望和本能的驅使。但人是一種高級動物,同時有著豐富的情感和精神追求。因此,在人的本性中既有善的成分,也有惡的成分。

探討人性,小孩是最好的觀察對象。在未經過教育薰染成為社會人之前,小孩的絕大部分行為都是天性的自然表露。我們可以看小孩子既有純真可愛、善良大方的一面,也有暴戾乖張、自私殘忍的一面。

比如:當看到有人傷心難過的時候,小孩子一般都會安靜下來,表情凝重,面露惻隱之情。

當有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絕大多數小孩子都樂意伸出援手。

這些是人性中善的表現。

小孩子對小螞蟻、小蟲子、小蝴蝶等小昆蟲都很好奇,經常捉來玩,但玩厭之後,他們會殘忍地把蝴蝶的翅膀扯掉,把螞蟻、蟲子踩死捏死。

我們也經常會看到,小孩有時候會搶奪別人的東西,欺負比自己弱小的小孩。

這些都是人性中的惡。

正因為人性善惡並存,所以才需要教育。

通過教化使人性中善的成分逐漸增多,惡的因素被抑制和克服,人才能成為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人。


張老師談教育那些事


人性本善還是惡?解決這個問題的意義在於迴歸現實。

一、人性本惡,所以社會需要法治

最早提出這一觀點的人是荀子,他否認天賦的道德觀念,提出人性本惡,強調後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也強調了政法制度的懲罰作用。

他的思想深深影響了兩個人,李斯、韓非,這兩個人在荀子的思想基礎上發散發揮,並付諸理論與實踐,李斯幫助秦始皇統一六國,韓非則成就法家集大成的《韓非子》一書,促進了中國法制思想的發展,為社會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二、人性本善,所以社會需要德治

儒家主張“人性本善”,認為人性天賦美德觀念,因後天環境影響,導致天賦的掩蓋。所以儒家主張教育感化激發人性本來面貌。

漢武帝之前,儒家思想不受重視,人性本善因而沒有起到應有的社會重用,直到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思想被社會廣為認同,不過歷代統治者多數是把它當作一種奴化控制人民思想的工具,骨子裡還是以法家思想為主,也就是所謂外儒內法。

儘管如此,人性本善的儒家學說對社會還是作出了相當積極的作用,達到了孔子當初用道德完善社會秩序的初衷。

三、善惡同體,德治、法治相得益彰

經過不斷驗證實踐,人們越發認識清楚,人性本善與人性本惡都有其道理,都能夠對社會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德治與法治最終手牽手走在了一起。


謀略殘卷


對中西方人性觀的一點認識

所謂人性觀,即認為人性究竟是本善的還是本惡的,不僅是哲學思辨的焦點,也是人們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一種對人本身的認知、探索、理解,也是對客觀世界的常人論。

一、何謂人性。

人性,顧名思義,指人的本性,是指人與生俱來最本質的觀念、內涵或外延。人性有兩種含義,一種含義是作為中性詞,人性是目的與智慧的統一體,是運用自身智慧以實現自身目的的過程。二是雖事物以藝術形式批評,就是到作品中去發現、命名這樣的人性概念。

一、中國文化中的人性觀。

人性善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主流思想。代表人物有孔子,他把仁作為人之根本屬性,且其政治主張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整部《論語》更充滿了聖人、君子、仁義。另一個代表是孟子,他在孔子的基礎上進一步闡述了人性善的思想。如“人性之善也,猶水之就下也,人無有不善,水無有不下”,“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仁義禮智,非由外礫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人之初性本善”,“人皆可以為堯舜”,說明一個人是否會是惡人還是好人,關鍵在你是否能“盡心”、“知性”,挖掘、培養這些善的萌芽。

在中國歷史上也出現過別的關於人性的理念。比如性惡論,其代表人物便是荀子,他的基本觀點是“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 《荀子·性惡》 )。荀子認為人的自然本能導致人求私存利,而個人追求私利物慾是社會紛爭和動亂的根源。因此,社會才有必要建立起嚴密的禮法制度來改造約束人性之惡。還有就是人性自然論,如老子的人性自然——主張無為、寡慾、絕聖、棄智、不爭不言;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將一切權力集中到“善為道”的聖賢手中。還有韓非子,他說:“……故輿人仁而匠人賊也,人不貴則輿不售,人不死則棺不買,情非慢人也,利在人之死也。”( 《韓非子》 ),因此韓非子主張順著人性自然而然地發展,他認為正因為人具有好利惡害的本性,所以就要因循人性,利用法律制度的賞罰機制來控制引導人的行為。

從中國的歷史來看,在孔孟之後的兩千多年的時間裡,他們的人性善的思想主導著中國的傳統文化,也成為歷代帝王將相治國安邦之道。直至現在,它對中國人的習慣、法律和世界觀都有著深刻的影響。

二、西方文化中的人性觀

同樣西方對人性也有比較多的思考,但是真正對西方人的人性觀點起到普遍、巨大、長久影響的應是基督教教義。在基督教思想中,“原罪”是理論核心。《聖經》中所揭示的“原罪”是人類脫離自然狀態走入社會時所帶有的“罪”,此罪將永遠與人類同在,直到獲得上帝的拯救。在聖經中有一些經典的描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胎的時候,就有了罪。”。可以看出基督教認為的是,人生來就是有罪的。所以,人們必須接受耶蘇基督,必須要向主懺悔,然後就可以上天堂,而避免受地獄裡的各種磨鍊之苦。

文藝復興時期,馬丁·路德(1483年——1546年)總結道:“我們所有的人生來就是有罪的,在罪惡中被孕育和被產生出來;罪惡把我們從頭到腳都浸漬了。”加爾文更是激烈地說:“人類全部本性就好像是一粒罪惡的種子,在人身上的每樣東西—理智與意志,心靈與肉體—都為貪慾砧汙和浸透;或者更簡短地說,人本身不是別的,就是貪慾……”。柏拉圖認為“沒有法律,人們將無法區別於野蠻人”。西方人深信人性是本惡的,所以從一開始他們就選擇了超越一切人的法律。社會就必須通過各種法律法規,各種規章制度,來預先設立行為規範。無論君主或臣民,無論對聖賢或凡人,誰都沒有資格凌駕於法律之上置身監督之外。而且,按照這一理論推而廣之,一個人的權力越大,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也越大,也就越需要嚴格的約束。正是基於以上人性觀,西方中世紀基督教以壓制和排斥人的自然慾望和利益需求為核心,以醜化和否定人性的利益原則為宗旨。 

三、中西人性觀有互補性

由於對人性的善惡這兩種不同觀點,造成了中西方文化上的差異。中國文化重禮制,西方文化重法制。

客觀地說,這兩種思維其實都不是完善的,各自都有缺點。中國的人性觀雖然能給人以某種希望與尊嚴,也能造就少數的清官明君,但其明顯缺陷在於脫離現實違揹人性壓抑人性,其必然結果是使人性扭曲而變得虛偽,併為封建專制等級的人治提供了文化心理基礎;而西方的人性觀是人性本惡、和平等化,它更為客觀,自然能賦予個人和社會以強大的發展動力,併為其制度化、法治化提供了文化心理基礎。但同時也使其缺少對理想人格的追求,也在某些程度上導致人的物慾膨脹,並直接助長了人們之間的爭勇鬥狠。由此可見,中西方的人性觀是異質的,兩者形成優勢互補的格局。因此,在經濟全球化浪潮不斷高漲的今天,中國應保持客觀理智、開放的態度,善於揚棄,學習創新。既要繼承中國人性觀的優良傳統精神,又要對傳統人性觀進行反思,更要積極吸取西方人性觀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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