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在我們年幼時離家出走,40年後的今天,近70歲的他又回來了,該接納他嗎?

愚伯的自留地


首先得了解一下是為什麼才離家出走,沒有養育之恩,也有生育之恩,現在年紀大,回來了,說明他覺得想念家人,還是迴歸了家庭,人無完人,血緣上的關係是割捨不掉的,老了老了,剩下的時光來陪伴家人,沒什麼比這個更好的了,還要計較什麼呢,難道要一個親人死在荒郊野外,百年以後才後悔嗎?


橙億405


我在單位有個鄰居姓李,她的男人就在她們孩子小時候跟別的女人浪跡天涯去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李大姐一個人硬是撐下來了,大兒子因貪玩不上學了學壞了。成了小偷被勞教了五年。因在裡面表現好三年半就回來了。浪子回頭金不換,自己學了修車等手藝現在有錢了。李大姐如今74歲,可笑地是她離家38年的男人去年五月份突然回來了。把我們大家著實地嚇了一跳。原來,他得了直腸癌,那個女人把他趕出來了。他無處可去想起糟糠之妻和兒女了。兒了不認織親爹了因他走時大兒子4歲老二2歲,女兒4個月怎麼會認識?我們大家都呆了,要出大事了。當大兒子的老丈人告訴女兒,女婿這人是誰的時候,大兒子,小兒子拿出了棍子要打死他。李大姐攔住了,直接報警了,隨後又去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李大姐告訴他你的今天是你自己造成的,我們母子在70年代是怎麼過來的,現在你有病了,沒錢了,來找我們,大家說可能嗎?他當時跪在地上撒潑不走,最後是他的倆個親侄子把他趕走了。人啊,不管男人,女人,有家了就要負責任對孩子,對老人,對家庭都要有責任心


用戶8621170420447


如題,當年,年近30歲的你父親,忽然間置年輕的妻子,年幼的孩子於不顧,拋家棄子,玩起了人間蒸發,這一隱身就是40年,現年近古稀,卻突然現身,要回歸家庭,讓你們給他養老,這事也算是比較稀奇的了,這世上不敢說沒有,但也確實是太少了,

你說你父親是離家出走,並不是因其它原因,如失手打死當地一惡霸,不得已,亡命天涯,真是那樣,我還不得不敬他是條漢子!但事實卻是他自已離家出走的,那我只能說,他是一個無擔當,無良心,無責任感的人,是一個人品低下,極度自私的人,娶而不伴,生而不養,這是一個男人做得出來的事嗎?!(請恕我直言)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權利與義務相等,你父親對你母親,40年不相陪伴,關心,照顧,未盡丈夫職責,而對子女,則生而不養,特別是當你們年幼之時,便棄而不顧,未盡父親之責,由於他對家庭,對妻兒未盡丈夫,父親之責,所以,你們若拒絕接納贍養他,也是於法有據的,至於是否接納他,就全依你們憑心而定了,當然,他現在已年近古稀,如將其拒之門外,又感於心不忍,唉,真矛盾,還是你們自已定吧

男人,家庭的頂樑柱,責任擔當,就是你生命的詮釋!你配得上男人這個稱呼嗎,好好想想吧!

我是南橋布衣,我在這裡等你,如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點贊,謝謝!





南橋布衣


在我們的小區裡也有一例這樣的情況。在30多年前,男人將三個孩子和老婆扔下,卷空了家裡的財物,還借了不少錢,和南方的一個女人私奔了。在那個最困難的年代,妻子靠著道路邊兒撿煤,擺攤兒賣瓜子兒,下煤窯扛煤,吃了無數的苦,把三個孩子撫養成人,三個孩子也都很爭氣,都考上了大學,有了穩定的工作,結婚生子,一家人現在把老太太當老祖宗一樣養著。

我們再來說那個男人,30多年,40來年前,他把家裡的錢搜刮一空,還找人借了不少錢,同時還帶走了單位的公款。在那個講究萬元戶的年代,他就弄了幾萬塊錢。這些錢都是妻子慢慢還上的。和他私奔的那個南方女人,回到南方就離婚了,帶著一人兒一女和他過日子。他靠著那些錢在南方做起了生意,給那個女人的孩子和結婚的時候都買了樓房和車子,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公司。因為當時他是貪汙了公款,所有的財產都寫的那個女人的名字,後來一些都是那個女人子女的名字。前幾年,那個女人去世了,男人也到了70歲左右的年齡,然後被那個女人的子女掃地出門轟了出來,老頭兒幾乎是身無分文。

在這種情況下,無家可歸的老頭兒選擇回到了老家。妻子這些年也沒有改嫁,必定一日夫妻百日恩,在老頭兒的苦苦哀求下,妻子收留了他。但兒女們並不買賬,不給他好臉子看,甚至不和他說話。他要求三個孩子對她進行贍養義務,並將三個孩子告上法庭。法院經過調查,確認了他對這三個孩子幾乎沒有盡到撫養教育責任,並且當年是攜款潛逃,如今雖然已經過了追訴期不再追究,但必定是事實存在。通過大量的走訪,瞭解到是妻子這些年吃了無數的苦撫養孩子長大成人。他對這個家庭不但沒有貢獻,反而帶來巨大的壓力。對老頭兒的訴求不予支持。

但在老太太的苦苦哀求下,幾個孩子每個月會扔他幾百塊錢。孩子們每天會輪流回來照顧老孃,但都沒有人搭理老頭兒。老頭兒就從到樓下的鄰居里去說兒女不孝,知情人誰也不信,那現在小區公園兒下象棋打麻將的都沒人和他一起玩兒。後來老頭兒不知抽什麼風,說自己得了抑鬱症,天天要死要活的鬧,但兒女們還是不搭理他。於是老頭兒天天喊著要跳樓,開始的時候老太太還很是擔心,後來也就習慣了。老頭兒也就揚言,哪天自己跳樓還不把自己摔死,讓兒女們也不得好過。

時間不長,有一天我下樓的時候,不知他是自殺還是鬧事兒,反正從五樓的陽臺跳了下來。因為下邊兒是綠地草坪,也就是導致了沒有當場死亡。後來120和110都趕到了現場,子女和老太太也回來了,家人都表示放棄搶救,最終一兩個小時後,老頭兒停止了呼吸,送到了殯儀館。

可恨的是老頭兒死也沒得人心!老頭兒死後,他家很快掛出了房屋出售的牌子,好幾年過去了,至今這套房子也沒有賣出去。

有些人議論這件事情的時候,會大義凜然的說,必定是生命,必定是父親,兒女們不應該如此!但這也未嘗不是一種道德綁架。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誰又理解他給子女和妻子帶來的深深的傷害,甚至已經形成了仇恨。有句話叫站著說話不腰疼,真正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他還能做到如此大義凜然嗎?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平泉信息港


你應該收留他,而且還應該給他養老送終,原因是因為你是他生的。就如我們這裡有個性曾的老頭在他在年輕時,也就是解放前做生意到了成都,在族店住了一段時間走了,到六一年的時候榮經進入糧食觀。他的家人都餓死完了,家裡就剩下他一個老頭,正當他餓的快要死去的時候,突然來了個小車停在他家的門外。一個二十出頭的女子手提包包下車就門,你認識曾某嗎?他嚇的話都說不明,結結巴巴的說他自已就是。那個姑娘把他接上車,什麼也沒要就帶著走了。後來人們才聽說那姑娘參加工作要填親身父親是誰,她母親沒辦法才只好把年輕時在旅店裡遇姓曾的事給說了,並告訴她姓曾的就是她爹。所以她聽了後千方百計的從成都找到榮經,而且還接去養老。我的認為你父親老了回來證明他沒把你忘。你應該給他養老。


雪松


我老公三兄弟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媽媽就跟爸爸離婚了,那個時候家裡條件也不好,媽媽嫌棄爸爸沒用,自身條件之類的不好,又沒什麼感情加上他父親幹活的時候意外受傷,一隻手意外被切了三根手指,所以選擇離婚去其他地方重組家庭了。那個時候最大的可能才十歲,最小的弟弟才三四歲,父親要幹活養活孩子,家裡沒人管,三個兄弟都是靠自己,一點米都要捱到他爸爸打工回來。沒有媽媽的孩子去哪都會被人指點的,那麼小正是需要媽媽照顧的時候,每天都過著放養的生活,聽我老公說小時候三個人的性格都是有點偏激的,還好長大了沒長歪,現在都彼此成家了。可我感覺他們的感情還是挺好的,對父親也很孝順,我也不明白他媽媽在他們那麼小的時候就選擇離開了,現在還能接納她?在我老公二十多歲的時候他媽媽就來找他們了,雖然沒跟現任老公離婚,可感情也沒剩多少,經常往我老公三兄弟家跑,這住幾天那住幾天,我真不明白這三個人是傻的嗎,怎麼選擇接納這種對孩子不負責任的母親,在他們那麼小就離開了難道沒有恨嗎?有一天我跟我老公聊到這個話題,他跟我說三歲恩情大過天,養他到三歲也算是給了他生命了,過去這麼多年了成家了很多事情多少能看開了。

你父親在他三十歲的時候離家出走了,那個時候你可能才幾歲正是需要父愛的時候,真的難以想象一個女人帶著幾個孩子怎麼熬過來的。你父親現在老了才想回來,如果是我真讓他有多遠就滾多遠,可就像我老公說的,三歲恩情,畢竟給了你生命,真的心裡好矛盾就兄妹幾個商量一下,問問母親,不管什麼接納不接納,她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醜醜噠寶寶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工作內容涉及到生老病死,經常接觸到形形色色的問題和奇奇怪怪的事情,見慣了各種各樣的困難人群,一般的過去了就過去了,大多留不下什麼記憶。今天我給大家講一個我見過並親身參與處理的難腸事。

2017年某日,和我們多有工作來往的鄰縣救助管理站劉站長親自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們站救助了我縣一個流浪人員,年紀大約65歲左右。本人大概是在流浪中嚴重摔傷,到他們趕到現場時,本人已經淹淹一息了。人命關天的,立即送到當地醫院住院救治了。一個月之後,其它疾病己經基本上治好了,但腰部脊椎有骨折,病情很嚴重,己經花了好幾萬元了,但一時治不好。在醫院治療到本人清醒時,他們詳細和本人交流過,救了一命,也是出於感激,老人才告訴他們是我縣xx鄉人。於是,他們和其家人、村委會、鄉政府聯繫過,但都不想管。現在他們準備把人送到我縣,請我們和其家人聯繫,希望我們妥善接應,況且老人目前還需要人貼身護理。否則,要恢復健康是不可能的。

在給領導彙報後,立即安排救助站與xx鄉政府、村委會及其家人取得聯繫,要求接回老人,由家人照料。一天之後,救助站給我回復,此老人從1987年從家裡出走,家裡再未見過人,已經整整30年了。現在其妻子已經去世,三個兒子,大的兩個已經結婚成家,小兒子32歲,依然單身。三個兒子家庭條件均比較差,都不要其父親。這就比較難辦了。無奈,我只好直接與鄉鎮黨委書記、鄉長、村兩委負責人一一打電話聯繫,要求動員其兒子,無論如何先接回老人再說。如果家裡經濟條件差,可以考慮把接收老人的兒子定為低保戶,以維持基本生活。結果大兒子、二兒子依然堅決不要,小兒子看在答應納入低保戶的份上,勉勉強強接受了。

此事給我的印象太深了。老人送過來的那天,我去了救助站,見了鄰縣救助站的同行們,表示了我們由衷的感謝。也見了老人,他是從車上用擔架抬下來的,其小兒子在場,始終未搭一把手。待放到屋內一個長條椅上睡下,其小兒子聲淚俱下,憤怒給其父親說:我們以為你死了!可你還活著,30年了,你管過我們母子嗎?你還有臉回來嗎?我媽媽就是被你氣死的,你知道嗎?現在老了,外頭跑不動了,又是這個樣子回來了,你叫我怎麼辦啊?我還是個光棍,老大、老二都絕對不會管你。老人自始至終兩眼緊閉,一言不發。小兒子又說:回到家了,我要把你倒到溝裡去,我不養活你!此時此刻,我實在無話可說,氣氛尷尬極了。在午間吃便飯時,小兒子愁眉不展,幾乎未動筷子,多次說現在回到家裡,還要給我爸爸看病,又沒有交新農合,叫我怎麼辦啊!我心軟,實在看不下去,答應回單位後給領導彙報,爭取在醫療救助資金中解決些治療費用,他才悽慘地止住了話題。

飯後,我們大家一起把老人抬上車,該送他們起程回家了。上車前,我又給小兒子重申了一次,我和鄉、村兩級協調了,把你們父子納入低保,今年的醫藥費我們儘可能解決,好好待老人吧!無論如何講:他是你父親,好嗎?有什麼困難給我打電話,我們能解決的儘可能解決。他才含淚似哭似笑地給我點了點頭。

這件事,給我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一段時間內,我幾乎是念念不忘。世上竟然有這麼不負責任的人,怕吃苦,怕勞動,撂下妻子兒女,一走30年,實在是可恨、可憐又可惡,叫人不知道說什麼好啊!我倒是可憐他的兒子,總算還念及一點父子之情,收留了那無情無義的父親。要不,我們又該怎麼辦啊?此後,我給局領導彙報、協調,碰上鄉鎮領導當面溝通,請他們儘可能給予關注。幾個月後,利用下鄉的機會親自去看了一趟,情況還好於預想,我才在心裡徹底放下了這件事。

無論如何:從個人感情上講,我認為那位老人不可原諒!


水波不興3291


這個嘛,我本人認為要看當初是什麼原因,我們本村就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例,在文革期間,原來叫的大隊現在叫村,有一位老人當初是上門女婿,整天隊裡掙工分,也是十分辛苦,但回家一家人不給飯吃,他一進家門,嶽攵岳母包抱老婆把能吃的全部藏起來,在一氣之下他離家出走了,一走也是幾+年,但走出去也沒有混出天地,結果年邁也回來了,但子女也沒有埋怨他,也給他送終了。所以要看清當時情型。


順其自然158423590


這個問題還真能回答,我一個同學就是這種情況。



我同學父親是天津知青,母親是本地村姑,就是李春波歌中唱的小芳。小芳跟知青結婚十年,生下我同學兄弟姐妹三個,知識青年落實政策,同學父親就跟小芳離婚,回了天津,可憐的小芳帶著三個孩子艱難度日,別提過的多悲催了。那時候村裡相當窮,我記得我同學每年讀書都要申請免學費,學費雖然只有區區一百塊,但是根本掏不起。



十年前,我同學大學畢業,參加了工作,娶妻生子,有房有車,我同學父親回來了,好像他在天津重組了家庭,天津的老伴去世了,回來頤養天年。小芳當然不認這個前夫,拒絕見面,但是我同學很高興,從小缺乏父愛,現在有了爸,不容易啊。給他爸租了房子,還叫到家裡吃飯,天天吃。我另一個同學說,這種老子,還不一腳踹出去,等啥呢。



但是別人的家事,我們也不大清楚,總之同學他爸回來了,就這樣。


唐風宋月


離家出走的父親,等同於拋妻棄子,沒有責任感,實在可恨。

我以前一同事就有這樣一個父親。

據他說,在他大約3-4歲的時候,他父親說出門幹活,就再也沒回來。

他媽媽白天又種地,又給人幫工。晚上給他們兄妹兩個洗洗涮涮,縫縫補補。


長到十幾歲的時候,別人都穿買的衣服了,他還是穿媽媽給改小的衣服。

實在沒衣服了,才給他做一身。做的又肥又大,能多穿點時間。他穿小了改改給他妹妹穿。

上學交學費,都是從地裡撿麥子,交給學校。

吃飯就更湊合了,越長個越吃不飽。

他媽媽省吃儉用,供他們兄妹倆上了學。現在落了一身病。

50多歲的人,風溼,腰腿痛,心臟病都有,天天吃藥。


他們兄妹都工作成家了,過的不錯,有車有房。

他妹結婚的時候,他爸不知從哪裡聽說了,竟然回來了,要參加婚禮。

被他們拒絕以後,竟然跟他媽媽明說要回歸家庭,讓給他準備被褥。要住到他媽媽屋子裡,要他們兄妹給養老。

他拿鐵鍁把他父親轟了出去,明確的告訴他,自己的父親早在他小時候就死了!

小時候吃不上飯,睡不好覺。被同齡人笑話沒爹的時候,他在哪裡?

現在想好事,不可能。這幾十年他養了誰,就讓誰去養他。

不知是不是他太兇了,他爸走了以後,竟然後來沒來過。

都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做壞事的成本低了,安分的人還會多嗎?

現在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越來越多的呈現在我們的眼前。

不論他們離家出走時,是因為什麼原因。留在外面,又是什麼絆住了他們回家的腳步。都不能改變他們在孩子成長中的缺席。

這對一個孩子的影響,可能會伴隨孩子終生。

有被逼無奈的,可以在取得家人原諒後,再考慮贍養的問題。

惡意拋妻棄子的人,在外面舒服夠了,才想起回來讓孩子養,想的也太美好了。

雖然確實有的人,被父母告了之後,需要承擔贍養責任。

可是應付事的養,和發自內心的孝順,區別很大啊!

想安度晚年,還是要先盡到自己的義務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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