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方出十萬彩禮,女方陪嫁一輛10萬的車和一些被褥衣服,不過分吧?

愛老鼠的貓好孩子1984


男女新人成眷屬,共同互補建家園,能者多勞真情在,攜手耕耘豐收田!


未醉劉伶


男方出十萬彩禮,女方陪嫁十萬塊錢的車和被褥,挺好的,算得上皆大歡喜。

有些個丈母孃,只拿彩禮,一分錢陪嫁沒有!

就像我鄰居,家裡有個弟弟。她結婚的時候,跟男方要了八萬塊錢彩禮。結果,孃家一分錢陪嫁沒有,只有六床被褥。

男方家雖然心有不甘,卻也無可奈何。因為這種情況在農村是常有的事情。

當然,也有的男方家長怕彩禮錢拿不回來,事先就跟女方打招呼,要求女方的陪嫁必須夠彩禮錢。

我們廠看門的那家閨女,都已經定了結婚日期,就是因為女方的陪嫁沒有達到男方要求,結果鬧掰了。一拍兩散!

彩禮不過是一個形式,遇到開明的通情達理的家長,彩禮根本不是問題。

而對於那些個小雞肚腸,想靠彩禮發財的人家,只能落個貽笑大方丟人現眼!

像題主說的這樣,就已經是很好的結果。

兩家都通情達理,多一點少一點就沒所謂了,大方向沒錯,小細節沒必要太認真!

這樣已經很好!


7度風


你這是小巫見大巫了,我表弟農村人,娶了城裡一個房地產開發商的小女兒,不要我表弟家一分彩禮錢,還包完兩家宴席錢,送我表弟一套新人房,一部車,再給五十萬,我表侄他媽我表姐!在我們幾個鎮上下出名,再無第二個娶媳婦像她這麼好的了!所以人和人不要攀比!只要和愛人好好過日子!


再回首歲月遠走


如果是我女兒,有十萬彩禮(但這個是絕對不會有這麼多的),我不會買小車被褥什麼的,我會再加十萬存著給她,另外給幾萬買必須品,讓她自己買自己中意的東西。不會另外給什麼嫁妝,面子上的事情我不會計較,別人說什麼都可以。之前我對女兒的前男友說,你給多少彩禮隨意,但我會加倍給女兒帶走,結果他說他妹妹出嫁陪了十多萬,家裡沒有錢了,只能給5千彩禮,我說5千就5千,我出首付錢,寫上你們倆的名,你們供房貸,結果他不願意。我就說隨便你們,結果我女兒及時醒悟了分手。我是很高興,因為之前我勸女兒不交往,因男孩除了帥氣外,學歷與工作,家境都不如我們,但女兒喜歡也就隨她意了。所以要是對女兒真的好,就不要提及彩禮多少,也不要陪嫁車子等耗損物,嫁妝就給錢,有錢在手就有底氣


針之韻


我寧願,要十萬彩禮加十萬給她買個小公寓,他們住也可以,出租也是她自己的私房錢,婚前財產,免得手裡有現金天天被婆婆算計。房子不要求男方一定買,但是如果貸款買了,得給我女兒加名字,不用共同共有,就按份額來就行,別你們家貸款買房工資不剩,我姑娘養你兒子,完了一吵架就說是你們的房子,真離婚了,今年婚姻法新規更扯,婚前貸款買的房另一方只能分到共同還貸部分二分之一,連增值部分都跟你沒關係。所以我要是有女兒我給她買房,你家全款買的跟我們沒關係,說實話就這個婚姻法,我女兒不結婚我也沒意見


會寫文章的橙子


生兒育女都是同樣的付出,沒有誰付出多誰付出少的說法!所以結婚儘量做到雙方平等!我兒子很快也要結婚了,前一段時間,雙方父母見面,聽他們說準備先領證後結婚,我們就問了一下未來的親家,問他們有啥要求,她們說也沒有什麼要求,只要我兒子對她女兒好什麼都好說,另外房產證上加上她女兒的名字就可以了!我當時也答應了他們的請求,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們開心快樂就好!別的也沒有必要計較那麼多!我想好了,即使女方對彩禮沒有要求,我也是準備象徵性給二萬,也是我心裡的數字,凡事聽從自己的內心,討厭勉強自己,做打眾臉充胖子的人!這樣自己活也得不累!至於女方陪嫁我也沒有要求,隨便她家,無所謂陪嫁多少!記得我們結婚那個年代,沒有彩禮,沒有嫁妝,如今也是應有盡有,凡事不要攀比,自己活得也開心,一個人就怕活得心累……


囡囡174723994


作為也是有女兒的人,我有自己的看法。我覺得要10萬彩禮,再陪嫁一輛10萬的車,還不如直接把10萬現金陪嫁給女兒。

說實話,男方出10萬彩禮,在農村算是不少了,但是在城市裡,這點錢就不算什麼了。至於女方,陪嫁10萬的車,跟彩禮錢對等,再陪嫁被褥和衣服,看起來是沒有虧待女兒,其實這樣做不是最明智的。

要是我的話,即便是跟男方要10萬彩禮,我也會再搭上10萬,用這20萬作為首付,給孩子在縣城買套房子。當然,在大城市裡20萬是不可能買到房子的。(只針對普通人,土豪請繞道)

男方出10萬,你買10萬的車,看起來對等,但是車子從一買來,就開始貶值,開個幾年,就可能連5萬都賣不到。如果女兒女婿這時候感情出了問題,需要分家產,男方可以要走10萬彩禮或者彩禮的大部分,女方卻可能只分到一輛貶值的車,就太吃虧了。

我一個親戚在嫁女兒的時候,我就跟她說了我的擔憂,我這個親戚就沒給孩子買車,直接給女兒陪嫁了50萬現金,存了理財。這50萬讓孩子在婆家生活得很有底氣。

這筆陪嫁的錢是女兒的婚前財產,是對女兒未來生活的保障。至於裝修的費用和買車的費用,不如讓小兩口結婚之後自己用工資去添置。

新婚姻法出來之前,都流行男方買房,女方裝修或買車、購置家電。但是新婚姻法一出臺,女方這樣的嫁妝就變得不值錢,父母都開始琢磨新的“陪嫁”。

有錢的父母,會給女兒買個小套的房子做陪嫁,即便將來住不著,也可以租出去補貼家用。這樣即便女兒婚後生了孩子做了全職媽媽,生活的也比較有底氣,婆婆也不敢明目張膽地說:“你是靠我家養著”。

還有的男女雙方的家長,共同出資給孩子買房,由孩子婚後還房貸,小兩口自己掙錢裝修,這樣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比較常見的方式,這樣男女雙方平等,一旦產生矛盾離婚,雙方的財產也不容易有分歧。

當然嘍,也不乏經濟條件很好的人家,男女雙方都有好幾套房子,這個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了,給車給房都是家長隨意好了。

我們都要努力多掙點錢,這樣在遇到跟錢有關的問題時才能多些選擇。


快樂魚K


不過分啊,這個彩禮和嫁妝都十分合情合理。

要知道,十萬彩禮和嫁妝最後也是新婚夫妻在使用,也沒有誰出誰不出的情況,所以很合理應該沒有任何紛爭才對。

男方給彩禮是一種誠意,女方出嫁妝也是出於孃家對女兒的重視和愛,至於什麼嫁妝都不太重要,是心意的一種。

也可以在結婚前雙方父母和男女雙方約到一起,討論該給多少彩禮合適,什麼嫁妝更適合,這都是可以的,別怕尷尬。

最後祝有情人終成眷屬,白頭偕老!


靦腆小鯉魚


相當過分!

本來我自己名下就有3輛車,

一輛我自己開的,一輛準備給新媳婦開,

一輛給父母開的,

兩套房子都是裝修好的,

傢俱家電床單被套都是新的,

還要彩禮10萬?

真是醉了,噁心至極


用戶127590969


小夥子娶媳婦,全家節衣縮食,買房買車。女方父母綁架女兒女婿感情,藉機向男孩父母索要金錢。以為不給彩禮,就是白得媳婦。什麼邏輯?結婚,不是搭夥過日子。是感情發展到一定階段共同組建的堡壘。丈母孃把女兒當商品賣給婆家。惡毒,惡毒。此女兒還美滋滋的,不覺恥辱,反以為榮。無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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