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窗口前移“零距离”服务企业项目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窗口前移“零距离”服务企业项目八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5 日


窗口前移“零距离”服务企业项目八条措施

为进一步打造“淄博速度”“淄博效率”“淄博服务”品牌,“零距离”服务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最大限度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保障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助推淄博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将服务窗口建在企业项目一线,实现项目审批“零距离”。公开企业开办和项目审批流程、服务电话及相关政策,让企业知晓审批程序、审批要件等。为每个市工业重大项目确定 1 名帮办代办员,对项目手续办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真正实现“一次办好”。开展审批服务窗口政企共建,组织相关部门项目审批首席代表、业务骨干,组成 VIP 服务团队,及时到企业开展送政策、送服务活动,通过服务“前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下同)】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不见面审批,让企业办事零跑腿。建立不同层面的项目审批服务微信群,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为企业提供办事咨询、材料辅导、信息资讯等综合服务,在线全程跟踪了解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对确需到大厅办理的实行预约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对需要审验原件的事项,实行邮政办,由快递公司免费上门收件、送件,企业全程不用跑腿。(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优化提升帮办代办服务,让手续办理更省心。对需办理项目审批和生产资质许可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容缺办理,企业只需具备主要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检测合格,可先行发放许可证,让企业项目尽快投产。推行帮办代办标准化、规范化,明确要求、统一标识、健全台账,打造一流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四、建立重大项目服务绿色通道,让手续办理再提速。将所有市工业重大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审批,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在市及各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开通重大项目服务专线电话,落实首问负责制,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项目企业反映的问题。各级 VIP 服务团队严格落实重大项目“上门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五、深化承诺审批制,让企业项目早投产。扩展项目审批容缺受理适用范围,实现市级涉企审批事项 100% 容缺受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行先发证,后补齐相关材料。进一步梳理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年内再新推出一批实行承诺审批的事项清单及标准规范,并逐步扩大办理事项数量和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六、做实项目审批“一窗受理”,让企业办事更便捷。在市及各区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制定印发项目手续办理联系服务卡、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一本通”,公开服务电话,全方位提供延时、预约服务,充分发挥项目远程视频联审作用,让企业在一窗受理、联审联批、协同服务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七、扩大“1+N ”审批覆盖面,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项目企业。将所有工业投资项目(涉及危化品,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除外)纳入“1+N ”审批范围,市及各区县建立《“1+N ”审批项目台账》,加强跟踪调度和动态管理,定期召开“1+N ”审批手续办理调度会或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完善“1+N ”项目库,着力构建“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审批一批、开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区域化评估评审、“标准地”出让、“先建后验”等示范点及配套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围绕企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目录,裁弯取直、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主题式审批和“一链办理”,让企业一看就明白、一次就办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八、健全完善配套机制,不断提升项目审批服务质效。建立重大疑难审批事项集体研究机制,确保审批高效合规。建立市、区(县)审批专家库,为精准审批提供综合技术支撑。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协调协商和业务培训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交流、信息互通。积极推行“轮岗制”“轮训制”和“以干代训”,培养项目审批工作“多面手”。(牵头单位:市、区县联审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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