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疫情期間企業可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

昨日,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幫助企業共渡難關,支持我市中小企業的發展,市醫保局會同市稅務局下發《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中小企業延繳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對我市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實行延期繳納醫療保險政策,確保疫情期間參保人醫療保障權益不受影響。

《通知》要求,對受疫情影響的我市中小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下同),可延期繳納。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企業需及時足額補繳延期的醫療保險,延期期間免收滯納金。在此期間,職工依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需延期繳納的中小企業,應及時向當地醫保經辦窗口報備,報備材料需附該企業參保人員情況表。此外,延繳期間不劃撥個人賬戶,待補繳後一併劃入個人賬戶。延繳期間生育津貼暫緩支付,待足額補繳後再予撥付。(梁熙 蔡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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