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去世後70歲老爸又找個伴,那麼大年紀還應該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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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登記,老來伴老來伴,現在社會進步,時代發展,人們的思想也開放進步了,老年人再婚已基本上能得到認可,這樣讓老年人也不會感到孤單,同時也減輕了兒女的壓力,所以登記也是必要的,至少是合法得到社會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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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一樣,媽媽去世了,爸爸也是找了一個老伴。我們一家三兄妹和他們兩位的意見都一致,沒有辦結婚證。

因為我們要上班,沒有時間陪著他們說話,也沒有時間隨時隨地照顧他們的生活,現在他們老兩個住在養老院,費用基本上是靠爸爸的退休金,然後我們子女會給一點補助。

週末的時候就把他們接回我們的家,一起吃個飯,聊聊天,話話家常,說說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

養老院裡有和爸爸當年一起工作過的退休老人,平時可以在一起聊天,不是那麼孤獨,他們在那裡過得很開心。

現在疫情期間,我把他們送回了老家,每天打電話問候一下,他們還是挺滋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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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登記了。

人生自古古來稀,當然不是壞意思,是說七十歲的老人了,再找老伴結婚有許多後顧之憂,比如財產和房產糾紛。

不如協議過日子,協議書上說清楚,各自的房產是各自兒女的,互不干涉,退休金用於老兩口的日常生活和看病吃藥,如果有一個人住院了,除去報銷的以外雙方兒女均攤。如果老爺子先走,做兒女的可以適當的給老太太補償一部分錢。如果老太太先走,老爺子的兒女可以幫助出一部分錢和出力辦完後事。

我們這裡老人喪偶以後遇到合適的人,大部分都不登記,在一起湊合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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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應該登記,否則就是非法同居。不要認為年齡大了就無所謂,就算從各個方面考慮都應該登記。首先是對外影響,不登記不是名正言順,街坊四鄰說三道四。二是沒有婚姻約定,非常容易出現糾紛,一言不合就會分手。三是容易出現財產糾紛。四是百年之後的問題,中國人傳統觀念影響比較深,子女會有不同的考慮,併骨也是個大問題,農村經常出現此類事件。登記了,一切按照法律規定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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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應該不應該”的問題?他們自己自願就好,這也是法律賦予每個人的合法權利,做子女的沒有權力提出“應該不應該”這樣的疑問。

老人再婚是個現實問題,有些子女干預父、母再婚也是個現實問題,尋找各種理由阻撓老人再婚,實際上就是破壞或者剝奪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要知道追求幸福不只是年輕人的專利,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權力。

子女阻撓父、母再婚的主要原因實質上是為了防止父、母的財產被他(她)人佔有,這種擔憂其實是多餘的,也是無知的一種表現,法律對於個人財產、婚前財產都有詳細規定,只要在婚前訂立一份協議,把有關問題約定成規就可以了。

老人再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晚年生活得幸福一點,錢財的作用也應該用在這方面,做兒女的應該理解支持老人這種想法。人比錢重要,老人為子女操勞一輩子不容易,臨老了花點兒錢過幾天幸福日子是應該的,更何況老人花的是自己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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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提到父母再婚需要登記領證問題,無外父母們的財產繼承問題。那麼,過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以免有一天出現矛盾打官司,惹的面孑上、心理的傷害與傷痛。這個問題要看你老爸的意思了,若老爸想登記領證,那就是在法律允許下的雙方財產,以及今後他(她)的養順秩序、費用等事項,以文字形式寫清楚預以公證即可。

人生苦短,孝順父母是天經地意,孝是對父母的照顧,順則是和父母之意。父母的恩德之大,作子女的別太自私。孝順父母乃是為自已積德養孝,因為,自已的做為直接影響著自已的子女們。要相信因果報應,做好當子女的本份?!!!


Luzhanxiao


這的看你父親是否真愛後老伴~論活到壹佰歲還有三十年,老人有他們的共同語言

換一個問題就是我問你~無非你就擔心家產,假如你爸爸的家產都給你~你會像後老伴那樣伺候你的爸爸嗎?很多事情的一分為二來看,把事和老太太說前面~我想誰都會理解

沒有結婚證肯定不會認為這是自己的家,所以自己平衡一下。


啟航123617752


法律流程該走的多大歲數都該走,對雙方都有個保障,電視裡這類官司太多了,吃隨大虧的都有。


貪玩老哥


其實登記與否,在於你們的考慮,無非老人的財產和房產問題,這些還是有必要說清楚,可以說明了,挑開了說,總比以後因為這事吵起來好,可以讓老人自己表達一下意見,定完了再與對方一起溝通


桃0以核為貴


2、我傾向於領證吧!歲數不是主要條件。

3、一切隨“緣”,你老爸結識的老伴也是緣分啊!我相信你爸爸的房子、票子,這些對於你和你的姐妹都不是問題。重要的是你爸爸幸福,即使將來有一些問題,相信在“法”“情”的基礎上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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