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贩卖液化气违法吗?

魔丹丹


本人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多年,对液化气行业比较了解。

私自贩卖液化气违法吗?题主可能对我们国家的液化气管理不太了解,所以问出一个外人看来比较“幼稚”的问题。可以肯定的是,私自贩卖液化气是非法行为。

一、液化气监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我们国家针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等燃气专门出台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2016年修改),条例共八章55条,较为详细地规定了燃气设立、使用、经营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也就是说,经营燃气,向公众售卖燃气,需要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取得经营许可证。

“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个人或个体工商经营户不能够从事管道燃气的经营活动,必须是企业才可从事管道燃气的经营。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针对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行为,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决定。如今,燃气安全的责任越来越大,很多省份也对个人经营行为提高了准入门槛。即便某些省份没有明文规定禁止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个人在去办理手续的时候,往往无功而返,部门不给盖章。仅以浙江省为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明确规定,“瓶装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

二、液化气惩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2016年修改)明确,“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省对个人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由县级以上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政府对燃气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还是很严厉的。

三、私自贩卖处置?

题主讲到:“私自贩卖液化气”,所谓私自贩卖,应该是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针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我们国家也有专门的规定,这就是《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比较新的要求。《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私自贩卖液化气,就是无证无照的经营行为。

1.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即无照经营,将有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2.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将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即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归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3.经营者证照皆无的,依照无证经营的规定予以查处。

结束语

私自贩卖液化气违法,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相关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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