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我院檢察長對附條件不起訴案件進行不公開宣告


疫情期間,我院檢察長對附條件不起訴案件進行不公開宣告

自新冠肺炎的疫情發生以來,我院未檢部門嚴格按照高檢院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在特殊時期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更加註重非常時期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堅持疫情防控和未檢工作同步進行不鬆懈,堅決履行好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職責。

2020年2月18日,我院檢察長唐蔚承辦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餘某某(化名)涉嫌盜竊罪一案,在儀隴縣雙勝鎮果園村村委會召開附條件不起訴的不公開宣告會。會上,首先唐檢宣讀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要求餘某某在附條件考察期間內,定期在《儀隴縣在線觀護平臺》主動報告生活、學習表現、身體健康情況及出行動向;其次,唐檢聯合青少年社工、辯護人等對餘某某開展訓誡教育,希望餘某某珍惜機會,做到認真反省、引以為戒,從今以後認真學習知識,增強法律意識,用自己的勤勞和智慧回報社會和家人;再次,唐檢強調了疫情防控注意事項,要求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提醒餘某某及其監護人做好個人防護工作、維護自身及家庭安全;最後,我院與村委會、監護人及餘某某本人簽訂了為期6個月的觀護協議書,對餘某某制訂了個性化觀護幫教方案,確保其完成附條件不起訴考察,順利重返社會。

會後,唐檢聯合我院“護苗人”未檢團隊一行到雙勝鎮政府,向當地黨委政府、雙勝鎮中學通報了餘某某的基本情況,指出餘某某系貧困戶家庭,目前尚未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便輟學在家,並就其返校復學問題進行溝通交流。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勝鎮中學趙校長提出,校方將在疫情期結束後,幫助餘某某重返校園,順利完成初三學業;雙勝鎮劉鎮長主動聯繫當地民政部門,為餘某某落實其在校期間的學雜費用、生活費用,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提供物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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