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閒置5年,物業讓交全額物業費和垃圾處理費,這個要求合理嗎?

國強現榨花生油


要回應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但由於目前物業收費普遍釆用包乾制,才模糊彼此的關係。但萬變不離其宗,物業與業主的關係始終一個是僱主,一個是收錢提供服務的。

這裡必須指出業主是一個整體,所有業主合資去聘請物業提供服務的,要是某部份業主在合資方面少出了資金,那這個窟窿必定由其他業主補上,或是物業把部分服務減去來彌補。無論怎樣,吃虧的肯定是其他合夥的業主。

在包乾制度下,表面上其他業主依然交同樣的物業費,但實際上,物業很自然在某些服務上節流,這些大家都該意會到。

同樣的事情在供暖方面最容易看出來,某些業主報停或不交費,供熱商就對整體減熱。到最後,撐不下去,就乾脆不提供服務,就是業主想交費都拒絕不收。

這說明業主是一個整體,一榮俱榮、一敗俱敗。別以為部分業主不交費或打折什麼的,與其他業主無關,事實是讓其他人去填坑,他們該徵求其他業主的同意而不是服務供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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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不論入住與否均需要繳納物業費。

主要理由:

1、不管你是否入住,物業都在一定程度上在看護你的房子,該房子還是享受到了物業的服務。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房屋空置未使用,也應當繳納物業費。業主不能以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為由拒付。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規定:

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以其並非合同當事人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只有少部分地區支持業主申請空置以後對物業費進行打折,打折幅度從50%到90%不等。


龍蛇蟲


物業是要交的,從你拿鑰匙那天起房子就是你的了,垃圾清運費應該不交,我17年的房子每個月的物業走廊公攤的電費我月月都交一直到現在,裝修房子那個垃圾清運費是提前交的,應該是每平方5元,如果裝修房子還要向物業交2000元的的保證金,保證你裝修房子的時候不能動承重牆,三個月以後物業檢查合格錢就退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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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的法律而定

這個肯定是合理的,物業費是按月來算的。不是按天來算的,這個沒法子。

就好比有些人一個月住了20天,有些人一個月住了30天,但是都要交一個月的費用。

在我老家,很些花園小區。很多業主買下來一年都沒住幾天,因為都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去了,為什麼都外出打工或者做生意呢?因為我那裡是一個小縣城,沒有什麼工作崗位,還有平均工資非常低。一部分業主買房都是想來炒房的,還有一部分是不想在農村蓋房,在花園那裡買一套房比較氣派,還有一個原因是我那裡小縣城的房價並不算貴,在其他地方買的話比較貴吧。總之各有各原因吧!

在當時就有一個花園小區的很多業主聯合起來,跟物業商量能不能少收一點,因為一年住的時間太少了,實在不划算。當時物業公司負責人的回答是:提供三個方案,讓業主選擇。

第一,可以按照業主的要求,讓業主自己去聯繫其他物業公司。只要有其他物業公司可以接手,跟新的物業公司交接好工作之後,本公司人員馬上撤離。

第二,如果不想請其他物業公司的話,把費用交齊之後,本公司馬上撤走也行。

第三,業主也可以提供一個服務方案,跟一個收費標準。只要本公司有錢賺,雖然不需要賺很多,但是也要過得去才行。最簡單的對比就是,所有開支除去之後。本公司所有在小區的服務人員工資不能低於當地工資就行了,還要有一部分錢上交給公司老闆。此方法試用期三個月,如果雙方覺得不合適,都有權利撤銷此方法。

當時小區的業主代表就跟其他的物業公司聯繫了起來,給的管理費非常的低,理由是居住的時間太少。但是沒有一個物業公司肯接手,個個都覺得不划算,不划算的生意,不想做。

最後老物業也沒有撤離,還是按照原來的標準收費。

這個問題的話,換另外一個方向來考慮一下,就很簡單了。

如果物業費按照住一天算一天的方法來收費,物業公司還賺錢嗎?如果賺錢的話,他肯定可以幹啊!但是如果不賺錢的話,他還會幹嗎?換作你是物業公司,您會幹嘛?

如果您覺得物業收費方法不對,您也可以提出一個方案,但有個前提條件,物業公司必須有錢賺,而且賺的錢雖然不能算是暴利但是不能太少,只要合理就可以了。


一樂拉麵好好吃


請辦理空置房手續(物業備案),水每月不超過1方,電不超過15度,即可視為空置房(6個月以上)。物業管理費即可按60%繳納,生活垃圾處置費免除,但其它費用不打折。(我是物業人員)


手機用戶61283955337


房屋閒置不住是業主自己的私事,憑什麼由你物業收物業費?壓恨也沒有讓你提供服務。


用戶3532668543600


合理的,也是合法的。物業服務,主要是以公共社區服務為主,你收房之後,簽訂了相關條約的。

雖然你沒有入住,但是社區服務,包括綠化,衛生等一系列服務是有提供的。就好比你去酒店定了房間你沒有入住,也沒有退,還是會收房費一樣,你佔用了資源。

建議你與物業商議,沒有入住的話,一般會給你減免一部分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鬱上層樓


傻子才會交,這不是錢的事。搜刮民財行當還幹下去?百姓不需要多此一舉。


趙宏遠4


物業公司就是剝削業主的寄生蟲!物業管理的一切目的就是要問業主儘可多的收費,巧立各種明目收費,帳目公佈也是沒有具體可供查證的細帳,在業主公攤面積上的停車收入全部歸物業所有,太霸道、太不合理,也無法律來約束!


Gb5783


自從有了物業,所有不交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所有交錢的行為都是應該的,物業原來是收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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