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中,如果改为企业人员安置,干部和工勤会实行不同的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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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被划为经营类事业单位面临转企推向市场,人员也面临脱离编制,转成企业人员,那干部和工勤岗在安置上有区别吗?下来请听小编仔细分析道来:

事业单位改革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事业单位、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其中公益类事业单位又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三类事业单位。

首先面临去编的是经营类事业单位,但是经营类事业单位同志们不用过度担心因为你们不孤单。按照国家政策,公益二类和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以后命运也是转企,公立医院和高校人员去编制已经开始执行。3000多万事业单位人员经过事业单位改革最后保留编制的也就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00万~1000万人左右。

单位既然已经转企,也就没必要怨天尤人,一般第一批转企都是已经基本上和财政脱钩多年的事业单位,完全有在市场经济下自我生存能力,和财政彻底剥离减少了政策和管理上掣肘,对单位发展有益无害。

在一个国家为了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原有编制人员进行自然减员或者适当分流。在安置问题上一视同仁,不会有干部和工勤岗之分,所以好好工作,撤下编制这块遮羞布何尝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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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中受冲击最大的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改革政策,这类事业单位多数将采取一刀切政策改企,从事业单位序列脱离。其在职在编人员根据岗位、职能等需要进行分流安置。

一、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包括部分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征询本人意愿进行分流安置。个人愿意随单位改企的,剥离事业身份改企业人员,但因为原来领导班子多数是组织部管理的干部,改企后其管理权限仍在组织部,不能随便由企业或国资部门任免,更不会因为改革而丢失干部身份。个人不愿意随单位改企的,由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考虑安排到其他事业单位任职。

二、少部分在编人员或因单位职能划转,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或多或少会承担一部分公益职能,这部分公益职能一般会在改革中剥离出来,划转整合到其他事业单位,原来从事这部分职能的在编人员按惯例也会随单位职能划转到新的单位安置。

三、其余绝大部分在编人员包括工勤岗位人员都将随单位改企,剥离事业编制变为企业人员,实行市场化管理。这是单位改企后安置的主体,原则上会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无论你愿不愿意,都按政策统一执行,否则很难推进改革。

四、原有合同制、临时聘用、劳务派遣等非编人员,因为不具备事业编制,从事的是临时性、辅助性工作,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随单位转企。没有岗位的,按规定辞退,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五、至于工勤岗位人员,除了极少部分因为岗位需要或者个人有关系,可以调整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外,其余的和其他在编人员都实行相同的安置政策,即随单位转企,不会因为身份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转制改企,除了领导等极少部分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向组织申请调岗外,其余无论是什么岗位的在编人员基本上都会随单位改企,不会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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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以后,干部和工勤人员会实行相同的安置政策,不会因为你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

随着事业单位的改革,一些生产经营性的事业单位会被取消事业单位属性,逐步改为企业化管理,参与市场竞争。改制后的人员工资待遇完全由企业负担,当地财政不再承担。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以后,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人员安置问题,这也是关系我们切身利益的最大的问题。

在人员安置方面会涉及到三种情况:

一是对原来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来说。有的自愿选择到企业任职,那么就会被安排到企业工作,有的不愿意到企业任职,那么就会转任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

第二种情况就是分流部分人员。也就是说,除了领导干部以外,部分普通身份的事业人员也是有机会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的,而不用完全转为企业。

第三种情况就是原来事业单位人员全部划转为企业管理。划转为企业管理后的这些人,不再具备事业编制,和社会上其他在企业工作的人是完全一样的。

当然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采取的措施也不同。有的地方或单位,在企业改制前会分流一大部分事业人员,剩下的再转为企业管理,但有的地方或单位比较激进,只要涉及到事业单位转企的所有人员,全部必须转为企业管理,这就看你当地具体执行情况了。

转化为企业以后,就不再区分干部身份和工勤身份了。

干部身份是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特有管理制度,到了企业以后,大家都是一样的,有没有干部身份就不再那么重要了。

比如,曾经就有一个朋友反应,他原来所在的单位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他具有干部身份,在原来事业单位属于股长,他有个同事是工勤身份,在原来的事业单位没有职务。但转为企业以后,他现在只是企业下属部门的一个副职,而那个工勤人员深得领导赏识,现在已经是部门正职了。也就是说,企业是不区分你是不是具备好不身份的。

总之,事业单位转企时,一般都会采取相同的安置政策啊,不会区分干部身份、工勤身份,转为企业以后的发展也与干部身份没有关系。

当然了,如何分流安置还需要看你当地的具体政策,毕竟,决定权在你当地制定政策的部门。欢迎关注头条号“中省直遴选”,有问题欢迎私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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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生产经营类职能要推向市场,由社会承担,该类事业单位也会改企经营。那么,原单位职工如何安置呢?

对于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来讲,承担的都是可以被社会服务代替的职能,各地设置情况不仅相同。大多数地方使用的是自收自支编制,有的使用的是自定、自筹类编制,或者实行合同制管理,不使用编制。单位职工,管理人员大多由组织部任命和管理,除此而外还有部分正式职工,就是所谓的“干部”,以及退役军人安置人员,其他的都是聘用人员。单位改企后,这些人员的去向也成了问题,人员转隶难度非常大。

对于管理人员来讲,要么在改企过程中分流到甚至事业单位,保留职级待遇,担任他职。要么一起随企改制,但事业身份会保留。组织部在任命的时候,会将其身份保留在主管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去企业只是兼职而已,并不影响个人发展前途。组织部管理的科级以上干部,不可能直接免职,成为企业人员,除非自己自愿。

对于正式职工来讲,也就是所谓的干部身份人员,可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但大多数都会随企改制,失去事业身份。同样情况的还有退役军人安置,可以二次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但同样大多数都要随企安置,成为企业人员。工勤人员也是一样的,随企改制是大趋势。

单位原来的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就只有一条路,就是随企改制,成为企业人员。本来就是合同人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由于要精简机构、精简人员,更没有可能转变身份,成为体制内人员。原来还沾点“公家人”的身份,改革后就只有企业人员的身份,和机关事业单位没有了牵连和关系。

对于改革过程中,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还有一条路就是提前退休,按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提前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比较复杂,人员来源、编制使用更是多样,因此事业单位改革是比较复杂和困难的,改革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改革的步伐也比党政机构改革慢,随着2020年年底的时间界限临近,事业人员的改革方向就会逐渐清晰,改革也会落实到位。


职言管语


怎么改都行,只要公平,让我下岗,我绝对服从,我要的绝对公平,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服从命令第一


爱我中华123


按身后安排呗!公务员调动,事业编竟挣上岗,还是一次性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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