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1384856
不用。
你的電動車又不是借給他的。
你的電動車壞了,停放了在那,卻被小偷偷了,這叫小偷報應,肯定是偷了不止多少回,這一回徹底栽了,把自個賠進去了。
再說被車撞,也是他自個開車安全問題,難道偷車開車被撞死了還要怪別人車,要被偷的主家賠償?這是什麼理由?
這和入室盜竊小偷被發現,慌不擇路摔死完全不同。
入室盜竊至少因為盜竊而當面發現致以摔,有直接關係,脫不了干係,但這偷車又不同,車子被偷了,已不在車主控制範圍,誰現擁有這車,出事了自個負責並承擔,和被偷車主沒什麼多大關係,更無須擔心什麼。
再說很多地方電動車需要登記,要有駕照,小偷偷了這電動車,他有無這些證件?是無證駕駛?還是逾越?相關部門肯定會調查清楚,還一個公道。
6293228045君君
給點陽光就燦爛,給點海水就氾濫,這句話非常的適合小偷。
現在的小偷越來越猖狂,近日小偷偷了我的電動車,但是因為我剎車早就壞了他被撞死了。
我需要賠償嗎?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並不需要賠償,老話說的好:偷雞不成蝕把米,說的大概就是這個小偷。
自己有手有腳,卻非要靠偷盜為生,並沒有人逼他這樣做,最後得到了這樣的結果怪得了誰呢?
而且我們對小偷並沒有要進行什麼安全的保障義務。
因為這是我們自己的私人財產,自行車的主人也並不知道小偷要來偷電動車,又不是電動車的主人提前把剎車弄壞的。
電動車的主人並沒有請小偷來偷東西,小偷是不請自來的客人。
小偷沒通過主人的同意,私自拿走不說,而是偷才造成的意外傷亡,只能怪自己咎由自取。
所以我們都是身體健全的人,應該靠自己的雙手來獲得酬勞,而不是靠偷。
畢竟有一句話那麼說,夜路走多了,總是會出意外的。 如有不同見解,歡迎關注我,並在下方評論留言哦!
秘語相傳
朋友,你想推卸責任是不可能滴。你能證明你的車是被偷的嗎?你有證據證明嗎?你認為不需要去社區,街道或者派出所去開個證明,來證明你的車是你的車,並且你的車是被偷的,你和小偷不認識,沒有親屬,戀愛,情人關係嗎?
有一位朋友被判定為死亡,結果發現他沒死,他必須要開個證明,證明他確實是沒死,還活著。誰知道他死沒死呢?儘管他就站在你面前,你怎麼能證明他就是他呢,而他的確是沒死的他呢?
所以,朋友,別抱任何僥倖的心理。你的責任就是你的責任,如果有這個事,準備賠錢就對了。趁現在沒發生這樣的事情,趕緊先去公證下,你的車閘是壞的,偷騎的人要自己承擔後果。並且在地方日報公示一週。
博睿迪
律師觀點:我可以非常明確、肯定以及確定的告訴你——不需要賠償!
現在很多人被一些稀奇古怪的案例和報道給搞暈了頭,誤以為只要小偷死了,出人命了,被偷的人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為人命關天!
事實上,並非這個邏輯,被偷的失主被判賠償的邏輯點一般還是在於兩方面:
一是事主在追擊小偷的過程中採取了比較極端或者過當的方式,導致小偷在逃跑過程中死亡,法院是認定小偷的死亡與事主的追擊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事主應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二是事主在小偷偷盜的過程中採取了過當防衛的方式,導致小偷在被制服的過程中死亡,因此需要賠償。
除此之外,大部分的情況事主都無需對小偷因為自身的偷盜行為導致的死亡而承擔賠償責任的。從法理而言,還是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尤其是非法行為!
小偷在使用竊取的工具死亡也好,吃了竊取的食物中毒死亡也罷,這一切的因果關係是基於小偷的偷盜行為,而並非事主的主觀惡意。假如小偷沒有偷盜的這個非法行為,其就不可能死亡,所以從因果關係出發,這個因是“偷盜”而非“事主”,因此,事主是免責的。
陳豪俊律師
這個不需要法律來評價,用生活常理就能判斷。
大夥兒覺得需要賠嘛
很顯然答案是不需要
法律也是這麼規定的,人身損害賠償屬於一般侵權侵權責任。成立一般侵權責任有五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般侵權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1、行為的違法性。是指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或強制性規定。
2、損害事實的存在。既包括對公共財產的損害,也包括對私人財產的損害,同時還包括對非財產性權利的損害。
3、因果關係。不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有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過錯是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中的主觀因素,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都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中小偷人身受到損害,是自己偷電動車造成的,車主不需要對此承擔責任
可能會有人抬槓說車主沒有保管好自己的電動車,讓小偷有了可趁之機。
什麼算保管好,這個很難界定,也不合理,不符合立法的意圖。
一年級法學生
小偷偷了你的電動車出現事故死啦,你問的問題要看你當時少了車報案了嗎?你要報了案對你無關,你要是沒報案出現事故你有責任,因為別人和行警不知到你和小偷、有沒有關係,別人也不因為是他偷的車,你是說不清倒不明的事,按道理對你沒有認何關係,道理是有人能出來作證明你給小偷沒有關係,證明你不是借給他的車,很難說你能脫離案件的關係,要看法律條文真麼說的,看你的時氣你聽處理後的結果吧!
以起來
不需要賠償。
小偷偷車逃跑被撞死,是小偷自己選擇的路,其他人都不用負責。
其實,小偷偷車及撞死,還會給你及他人造成損失,這個損失小偷應該負責。
說到法律上,也有法律依據: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1999年,最高法院為此問題曾批覆河南高院:使用盜竊的機動車輛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質損失的,肇事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盜機動車輛的所有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你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郭廣吉律師
看來你是高手,
為民除害,
很有可能是你設的局,
就為調戲一下小偷。
調戲小偷還有不少辦法。
可以交流一下。
比如在車筐裡放入瀉肚的瓶裝水,
小偷偷走喝了,洩了一褲子,
還比如在你的車子上裝一個老鼠夾子,
小偷一伸手,夾掉他一個手指。
還比如在錢包上裝一個定位器,
小偷一偷,
立刻抓住。
在全社會造成小偷不敢偷的的局面。
我說你聽你說我聽
先說結論,造成小偷被撞死的原因,並非與你發生交通事故,也並非你的其他行為,比如“追逐”,造成小偷”被撞死”,你不需要賠償,反而可以要求賠償你被損壞的電動車。
接下來,從民事,刑事兩個層面解剖問題:
1、民事層面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那麼你有過錯嗎?你侵害小偷的民事權益了嗎?你的電動車被偷了,“剎車早就壞了”,並非故意為之,你沒有過錯;小偷“被撞死了”,不是與你發生的交通事故,你也沒有侵害他人權益,當然無責。
2、刑事層面
你描述的是小偷“被撞死了”,交通參與人之間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如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觸犯了刑罰。顯然,你並非此次交通事故中的參與者,與你無關。
3、你可否要求賠償,應該向誰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此處的損害,應包含你的電動車在交通事故中的受損,鑑於小偷“被撞死了”,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可向小偷的繼承人追責。
最後,總有一股神秘力量來維持正義,天道好循環。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法潤金沙簡要回答!
我只想問,你認為小偷家屬能夠以什麼理由和依據要求你賠償呢?其實,提問者根本無需擔心,在這件事上,小偷家屬是沒有要求你賠償的任何法律依據和理由的。相反,你的車被盜,依法是可以要求小偷賠償的,但因小偷已死亡,那麼繼承小偷遺產的被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清償小偷應賠償你的損失。簡要分析說明如下:
首先說,你的電動車剎車壞了,本身並不構對其他任何人的侵權,也不會威脅到任何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因此,就你電動車剎車壞了這件事,從法律上你對任何人(包括偷你電動車的小偷)均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小偷盜竊你的電動車,你更是沒有任何過錯。你是受害人,小偷是侵權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5條、第19條的規定,只有你有權要求小偷承擔侵權責任,而小偷對你而言,是沒有任何權利的。
再次,小偷被撞死與你沒有關係。小偷並不是你撞的,你也沒有為小偷被撞作出過任何行為,因此,你不是小偷被撞案件中的當事人,案件與你沒有任何關係,當然你也就沒有任何責任。
最後,小偷盜竊你的電動車,如果價值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小偷構成盜竊罪,如價值未達到追究刑事責任標準,也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同時,小偷的行為也是民事侵權行為,應當就其侵犯你的合法權益承擔責任。但因小偷已經死亡,故不可能再承擔責任。但小偷卻有遺產,根據《繼承法》第33條的規定,小偷繼承人若要繼承小偷遺產的,應當在遺產繼前先清償小偷生前債務。當然,其債務的清償應當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們要相信法治之光一定會照亮每一個黑暗角落,所有的小丑鬼魅都會在光明面前化為烏有,永遠受到人們的唾棄!
以上回答,歡迎點評!法潤金沙嚴肅、理性分析解答法律問題,歡迎關注交流!